《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是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適用領域:河南省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是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是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發布單位】81601【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8-06-19【生效日期】1988-06-19【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
中文名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0.07.29 實施時間 2000.09.01 第一條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同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
第十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辦法》任免、決定任免、批准任免有關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十二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全體...
辦法全文 (1994年11月1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第二條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採取不同形式進行的視察活動是依法執行代表職務,履行代表義務。本省各級國家機關和有...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工作暫行辦法》是1984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檔案。該辦法的實施,對加強我省人大代表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完善和代表工作的不斷改進,辦法的...
1993年8月16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3.08.16 實施時間 1993.08.16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法條例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代表(以下簡稱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閉會期間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保證代表...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工作暫行辦法》是1984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該辦法的實施,對加強我省人大代表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完善和代表工作的不斷改進,辦法的主要...
1981年3月20日河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各地在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的方針,組織物價檢查整頓時,都要經常聽取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反映,注意發揮代表的作用。各地開展市場物價檢查時,...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 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暫行規定(1990年4月27日)第一條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使這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及其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2015年9月26日河南省第...
2023年7月26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 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便於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1984年6月12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84年6月12日起施行。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6.12 實施時間 1984.06....
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可以向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書面提出,也可以通過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網上處理系統提出。通過網上處理系統提出的,同時將附有代表簽名的紙質文檔交由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存檔。...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工作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9.07.28 實施時間 1989.07.2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的作用,鞏固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據《中華...
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09.11.27 實施時間 2010.01.01...
1988年10月29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10.29 實施時間 1988.10.29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暫行辦法》是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效地行使監督權,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正確實施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效...
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從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中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現任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主任:樓陽生。機構簡介 河南省人民代表...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趙素萍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務。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持續強化思想政治引領 常委會牢牢把握政治機關...
第二條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人大常委會行使任免權,實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符合任職責條件。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辦法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09.28 實施時間 1984.09.28 第一條 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
1984年10月31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同省人民代表的聯繫辦法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10.31 實施時間 1984.10.31 ...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8.11.27 實施時間 1998.11.27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已由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1998年11月2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工作暫行規定》是1989年7月2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聯繫省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工作暫行規定 發布單 83001 發布日期 1989...
1984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同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繫的辦法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12.20 實施時間 1984.12.20 ...
為使與全國人大代表聯繫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根據高檢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繫接受監督的通知》(高檢發[1998]10號),制定本管理辦法。一、原則要求1、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從講政治的高度認識做好與全國人大代表聯繫...
三、對代表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對檢察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要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關於辦理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和要求,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答覆。
第十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辦法》任免、決定任免、批准任免有關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第十二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經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