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財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02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財資〔2017〕14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財政廳
  • 發布日期:2017年02月20日
檔案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財政局,省直各有關部門,有關省屬企業:
按財政部工作部署,根據《財政部關於做好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92號)要求,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編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政府資產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
政府資產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資產、政府經管資產和企業國有權益等,是全體人民共有的寶貴財富,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基礎,也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的必要物質條件。政府經管資產是政府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由部門、單位和機構經手管理的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資產,如交通運輸部門經手管理的交通設施、國土資源部門經手管理的收儲土地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經手管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不包括用於保證部門、單位和機構自身行政職能正常運轉所配備的資產。近年,政府資產管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顯著成效,但也存在家底不清、管理範圍不完整,部分政府經管資產等未納入資產管理和統計範圍,已納入統計範圍的存在計量不科學、內容不完整、報告不全面等問題,影響和制約政府巨觀調控的加強和改善及財政職能的有效發揮。
研究建立涵蓋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資產、政府經管資產和企業國有權益的全口徑政府資產報告制度,進一步開展政府資產報告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摸清政府家底,反映政府資產管理績效,加強地方性債務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提升財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政府資產報告主要內容
政府資產報告包括政府資產報表和政府資產分析報告兩部分內容。其中,政府資產報表為數據填報部分;政府資產分析報告為文字分析部分。各設區市、省直各有關部門、有關省屬企業要認真完成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表填報和政府資產分析工作。
(一)政府資產報表。政府資產報表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資產報表、政府經管資產報表、企業國有權益報表和政府資產附表等組成。主要包括:(1)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資產報表(略)。(2)政府經管資產報表。包括政府儲備物資情況表、公共基礎設施情況表、自然資源資產情況表和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經管資產情況表等。(3)企業國有權益報表(略)。(4)政府資產附表。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受託代理資產情況表、文物資產情況表、政府投資基金情況表等。
(二)政府資產分析報告。政府資產分析報告是政府資產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省直部門、設區市和省屬企業應在年度政府資產報表數據基礎上,對本部門(地區、企業)政府資產數量、分布狀況、結構變動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並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政府資產分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1)政府資產基本情況。對本部門(地區、企業)的政府資產數量、價值量及分布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說明。(2)政府資產變動情況分析。對本部門(地區、企業)的政府資產總量、總額及結構的變動情況、政府資產增減變化和影響因素,以及政府資產運營效率等情況進行全面分析。(3)重大事項說明。對本部門(地區、企業)重大政府資產的配置處置、擔保及重大損失等重大情況進行詳細說明。(4)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對本部門(地區、企業)政府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其原因進行分析。(5)有關意見和建議。針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今後加強政府資產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三、政府資產報告編制依據
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編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8號)、《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71號)、《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庫〔2013〕218號)、《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辦法》(財資〔2016〕1號)等法律法規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具體填報按照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編制說明(見附屬檔案2)進行。
四、政府資產報告編制範圍
(一)各省直部門、設區市和省屬企業所屬單位中負責政府經管資產管理的單位屬於填報範圍。本次填報《2016年度經管資產報表》《附表一:2016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受託代理資產報表》《附表二:2016年度文物資產情況表》和《附表三:2016年度政府投資基金情況表》,相關金額數據均以萬元為單位。省直部門、設區市行政部門所屬企業已納入各級財政部門年度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表範圍的,不再填報本報表。
本次暫不填報《2016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資產報表》和《2016年度企業國有權益報表》,相關數據由省財政廳分別從其他數據系統中提取。
(二)政府資產報表的基礎表和匯總表,是各基層填報單位和匯總填報單位統一使用的報表格式。各基層填報單位是指各省直部門、設區市行政部門和省屬企業所屬的具備法人資格、獨立核算並能夠編制完整會計報表的單位(企業)。下屬的境外單位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等相關規定,將外幣折算為人民幣填報,分戶填報和錄入的金額單位為人民幣萬元。
五、加強政府資產報告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各省直部門、設區市財政局和省屬企業要高度重視並精心組織政府資產報告試點工作,明確內部牽頭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並認真組織學習和培訓。按照有關法規制度和本通知規定的編制基礎、依據、原則、方法、格式等要求,認真組織錄入、匯總(合併)、審核等工作,確保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各省直部門和省屬企業應加強對本系統部門(單位)報表填報的政策和業務指導工作,各設區市財政局應加強對所轄縣(區)財政部門和其他部門(單位)的工作指導,確保填報口徑統一和填報方法正確。
(三)各設區市財政局應認真研究政府資產與財政預算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關係,探索政府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相結合的方法與途徑,相關研究成果及時上報省財政廳資產處。
六、確保按時完成政府資產報告報送工作
各省直部門、設區市財政局和省屬企業須於2017年6月16日前,向省財政廳(資產管理處)報送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包括匯總的《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表》(見附屬檔案1)、2016年度政府資產分析報告和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工作總結。政府資產報告工作總結應包括2016年政府資產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經驗、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政策建議等內容。
(一)省直部門、省屬企業報送內容包括:(1)2016年度匯總的省直部門和省屬企業政府資產報表、年度政府資產分析報告和年度工作總結的紙質檔案;(2)省直部門和省屬企業及下屬各級垂直管理單位的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表電子數據、年度政府資產分析報告和年度工作總結的電子文檔。
(二)各設區市財政局報送內容包括:(1)2016年度匯總的本地區政府資產報表、年度政府資產分析報告和年度工作總結的紙質檔案;(2)本級及下屬各級財政部門的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表、年度政府資產分析報告和年度工作總結的電子文檔。
七、其他要求
(一)各省直部門、設區市財政局和省屬企業應於2月27日前將本部門(單位)《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表負責人和經辦人通訊表》(見附屬檔案3)報送省財政廳資產處。
(二)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編制工作,使用政府資產報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數據的錄入、匯總(合併)和審核工作,不得自行修改變更。
(三)參加報表填報的各省直部門、設區市財政局和省屬企業,應加強與本單位其他業務部門的工作銜接和配合,以確保政府資產實物量、價值量等指標及時、全面和準確填報。
(四)政府資產報告填報工作結束後,省財政廳將組織政府資產報告驗審工作,具體通知另行印發。同時,將根據各省直部門、設區市財政局和省屬企業組織政府資產報告組織開展和政府資產報告上報質量等情況進行全面考評。
(五)政府資產報告填報工作中遇到問題和情況,請及時與省財政廳資產處聯繫。
附屬檔案:1.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表
2.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告編制說明
3.2016年度政府資產報表負責人和經辦人通訊錄
河北省財政廳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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