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藥品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河北省藥品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是河北省人民政府2003年6月5日印發的方案。

【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冀政辦[2003]16號
【發布日期】2003-06-05
【生效日期】2003-06-0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北省藥品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冀政辦[2003]16號)

一、專項整治目標
堅持“有的放矢、重點突破、查源追蹤、標本兼治”的原則,通過專項行動,快速有效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防治非典藥品器械的違法犯罪活動,摧毀生產、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窩點和銷售網路,依法查處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查處非法制售醫院製劑並利用媒體進行虛假宣傳的單位和個人;曝光和處理一批制假售假的後台和“保護傘”,進一步剷除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的根源;促進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規範農村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藥品購銷渠道;逐步建立和完善藥品市場監控機制和社會信用體系。
二、專項整治重點
以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取締搗毀生產、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窩點和網路為重點,近期要特別加強對治療非典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整治。依法嚴懲參與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分子,以及為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提供資金、機械、包裝、運輸、加工、倉儲、郵寄等便利條件的違法單位和個人。
(一)重點違法行為
1、治療非典的成方藥使用的藥材、中藥飲片是否有假、劣、霉變,以次充好的現象,防治非典的消毒液、器械、口罩等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2、是否有借防治非典之機,以不實之詞欺騙消費者的虛假廣告宣傳;
3、醫療機構自定防治非典處方藥製劑是否經過省藥監部門批准備案;
4、藥品零售企業出售的衛生部認定的《非典型肺炎中醫藥防治技術方案》中推薦的成方藥製劑是否經衛生部門指定單位配製、生產;
5、上述成藥方及代煎湯劑是否有符合規定的使用說明書;
6、加強藥品價格監管檢查,防止哄抬藥價;
7、無證或超範圍生產(配製)、經營藥品、醫療器械;
8、擅自更改藥品、醫療器械說明書使用範圍、功能主治或適應症、生產批號、有效期;
9、利用郵寄等方式變相外銷醫院製劑等假劣藥品醫療器械;
10、利用各種媒體宣傳銷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
11、偽造、假冒藥品和醫療器械許可證、註冊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
12、掛靠經營、出租、出借證照、代開發票、異地經營。
(二)重點產品
1、藥品、醫院製劑:防治非典的藥品、藥品質量公報中發案率較高的品種、假冒常用和知名品牌藥品以及進口藥品(如立血脂、貝康停、歐意膠囊、維宏、阿莫西林、地奧心血康、斯達舒、白加黑、人血白蛋白、V鉀片、三九皮炎平等)、無證配製的醫院製劑;
2、醫療器械:防治非典用醫療器械;一次性使用及進入人體的無菌醫療器械、植入人體的產品和直接接觸人體的醫用電器產品。
(三)重點企業和單位
1、產品無銷路,靠委託加工生存的藥品生產企業;
2、以掛靠經營、出租、出借、代開發票和無證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經營企業;
3、非法加工生產藥品、醫療器械的企業;
4、以違法廣告生存的醫藥科研院所、專科醫院、專科門診、特色醫療單位。
(四)重點區域
無極、安國以及各地的城鄉結合部、省際結合部的鄉鎮和個別村莊;農村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各市確定的重點區域等。
三、專項整治步驟
這次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採取集中打擊與日常監督相結合、重點打擊與綜合治理相結合、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相結合的方針,總體上分三個階段進行實施。
(一)重點防治非典階段―――4月20日至5月31日
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會議的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當地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行動計畫。要成立防治非典領導小組,設立專門機構,責任到人,各負其責;要組織全部檢查力量,對轄區內生產銷售防治非典有關藥品器械的企業進行反覆的監督檢查,發現制假、售假和無證經營活動的,要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各市都要24小時值班,每天向省藥監局報告轄區內藥品供應工作、質量狀況、案件查處情況,如有失職、瀆職行為嚴肅處理。
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形式,公布舉報電話(0311-7823064、7045254),發動民眾舉報各種違反藥品和醫療器械法律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對於民眾舉報要快速反應,縝密偵察,快速出擊。要加大對舉報人的獎勵。
(二)重點打擊和監督檢查階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執法人員,集中力量對重點範圍、重點區域、重點產品、重點行為,開展聲勢浩大的集中統一行動,嚴厲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和案件。
(三)抽查驗收和總結表彰階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人員赴各市進行檢查驗收,主要檢查省級重點監控區域、範圍和產品,以及各市的重點監控區域和易出質量問題的單位和關鍵部位。總結表彰在專項行動中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大日常藥品監督執法力度,維護藥品流通秩序,保證藥品、醫療器械質量。
四、專項整治措施
1、加強領導,建立專門組織機構。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的指揮協調。各市藥品監管部門一把手要負總責,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各負其責。特別要把打擊假冒偽劣防治非典藥品作為重中之重,組織全部力量,反覆檢查,重拳出擊。
2、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結合防非典藥品打假行動,為及時查處突發案件和各市之間的交叉案件,省藥監局開通24小時公開電話,確定專人,負責專項行動的協調聯繫工作,配備專用的交通、通訊工具和辦案器材,隨時待命,做到有舉報必接,有案件必查。
3、依法辦案,嚴肅處理。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對發現的問題和案件,堅持“五不放過”原則,追蹤查源,一查到底,依法予以徹底處理。
4、進一步加大醫療機構藥品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全面實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一是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對納入醫保目錄藥品、臨床常用藥品、採購量較大的藥品,加快實行集中招標採購;二是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藥品臨時零售價格,確保“讓利於民”政策得到執行;三是加強對集中招標採購中資質審核、評標、定標和履約等關鍵環節的監管,防止出現惡意競標、徇私舞弊、泄露機密、違反程式評標和定標的行為,保證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5、及時報送工作信息。各市藥品監管部門要於2003年5月10日前將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名單及聯繫方式,上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每月20日前將本地區的部署情況、行動進展、大案要案查處情況,上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辦公室。12月10日前,各市藥監局上報專項行動總結報告。
五、組織領導
負責省長:付雙建
牽頭部門:省藥監局
配合部門:省衛生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經貿委、省公安廳、石家莊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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