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10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10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新聞出版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2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開展2010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 發布日期:2011年02月17日
  • 主題分類:新聞出版
檔案全文
各報刊出版單位:
按照新聞出版總署《關於開展2010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的通知》(新出廳字〔2011〕11號)通知精神,我局將於2月21日-3月19日組織開展2010年度報刊核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報刊年度核驗的重要意義
報刊年度核驗工作是規範和加強報刊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實中辦發〔2008〕27號檔案的重要舉措。2011年全國報刊出版質量綜合評估工作即將展開,2010年報刊年度核驗的相關數據將會作為評估工作的重要依據。各報刊出版單位務必充分認識報刊年度核驗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總結2010年的工作,實事求是地填報有關材料,確保在2011年3月19日前順利完成。報刊核驗的範圍、內容和程式按照《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有關要求執行。
二、2010年度報刊年度核驗的重點
按照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報刊管理工作的要求和相關規定,今年的報刊年度核驗將對在河北省內登記的報刊出版內容和出版、經營活動作全面檢查,重點審核以下問題:
1.報刊主管主辦單位是否認真履行管理職責;
2.報刊出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符合任職條件;
3.報刊刊發重大選題內容是否履行備案手續,出版導向是否正確,出版質量是否符合規定;
4.報刊是否存在超越業務範圍、一號多報、一號多刊、轉讓出著作權等違規出版行為;
5.報刊記者和記者站是否存在違規問題;
6.報刊刊載廣告是否存在違法現象;
7.報刊經營是否存在違規問題。
對檢查中發現存在違規問題的報刊,將予以緩驗或者不予通過年檢;對長期違規出版、主管主辦單位不能履行職責以及存在買賣刊號、轉讓出著作權等嚴重違規問題的報刊,將給予行政處罰。主管主辦單位要採取有效措施對以上問題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明顯的,省新聞出版局將作出進一步處理。
三、有關要求
1.凡參加年度核驗的報刊均須提供年度核驗數據,沒有數據的報刊視為未能正常出版。對沒有年度核驗數據,不能正常出版或超過休刊期限以及不予通過年檢等停止出版的報刊,我局將上報新聞出版總署撤銷出版許可證,並予以註銷。
2.各報刊出版單位要高度重視年度核驗工作,主要負責人(社長或總編、主編)要參加報刊年檢,並向省新聞出版局領導匯報年度工作。
3.各報刊出版單位在提交紙質版年檢材料的同時,要將交電子版傳送至電子信箱。請按照規定的內容、格式、要求報送相關材料(相關表格下載與填報說明見附屬檔案1),確保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統一。
附屬檔案:1.2010年度報刊核驗相關表格下載、填報與材料細則
2.報紙出版年度核驗表
3.期刊出版年度核驗表
4.省、自治區、直轄市2010年度報刊核驗數據匯總
(電子版)(略)
5.報紙年度核驗目錄(略)
6.期刊年度核驗目錄(略)
7.報刊填報紙版樣例(見電子版)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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