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規範使用內設機構名稱的通知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規範使用內設機構名稱的通知》是河北省新聞出版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1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關於規範使用內設機構名稱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新出人教字〔2012〕2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 發布日期:2013年01月04日
檔案全文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冀政辦〔2009〕63號)精神,為規範使用內設機構名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2013年1月1日起,著作權管理處繼續沿用現用名稱;辦公室、圖書出版管理處(音像電子網路出版管理處)、報刊出版管理處、政策法規處、河北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出版物市場監管處)、人事教育處等六個處室更名為辦公室(對外交流與合作處)、出版管理處、新聞報刊處(記者證管理辦公室)、出版產業發展處(法規處)、出版物市場監管處(河北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人事處;印刷複製管理處、出版物發行管理處合併為印刷發行管理處;增加綜合業務處(科技與數字出版處)。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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