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實施方案

《河北省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實施方案》是為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指導意見》(農建發〔2022〕5 號),更加積極主動做好已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進一步完善農田基礎設施,夯實糧食生產基礎,結合實際制定的方案。由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於2022年11月1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 印發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發文字號:冀農發〔2022〕167 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
冀農發〔2022〕167 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農業農村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指導意見》(農建發〔2022〕5 號)要求,更加積極主動做好已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省廳結合實際,制定了《河北省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1月15日

方案全文

河北省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指導意見》(農建發〔2022〕5 號),更加積極主動做好已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進一步完善農田基礎設施,夯實糧食生產基礎,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按照省委十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解放思想,奮發進取,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積極推動已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依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 年)》和《河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要求,以提升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以產糧大縣、“噸半糧”示範縣為重點,以永久基本農田為主戰場,以高效節水灌溉為重要抓手,圍繞“田、土、水、路、林、電、技、管”八個方面,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因地制宜確定改造提升內容,探索整區域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著力提升建設標準和質量,打造高標準農田的升級版,形成一批現代化農田,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強化多元投入。切實強化市、縣政府責任,健全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投入保障機制,通過土地出讓收益、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等強化本級政府投入,加強資金保障。鼓勵支持各地探索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新模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提高建設標準。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糧食產能。針對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已建高標準農田存在的主要障礙因素,根據自然資源稟賦、農業生產特徵,優先發展農田水利設施,重點突出高效節水灌溉,因地制宜確定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重點內容,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提高建設質量,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適應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
堅持科學布局,分區分步實施。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對接國土空間規劃、水安全保障規劃等,做好與“三區三線”劃定、大中型灌區改造的銜接,重點在永久基本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科學安排已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區域布局,探索整區域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試點,分階段、分區域統籌實施改造提升項目。
堅持良田糧用,嚴格保護利用。對改造提升後的高標準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統一上圖入庫,強化高標準農田監測與用途管控,完善管護機制,保障持續利用。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改造提升後的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於糧食生產,遏制“非農化”、防止“非糧化”。
(三)目標任務
2023—2030 年,全省計畫改造提升 1311 萬畝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後的高標準農田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優先支持產糧大縣,“噸半糧”示範縣,能夠落實地方支出責任、積極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的縣,大力發展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措施的縣,以及土地流轉程度高、集中連片建設規模大的縣等率先完成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任務。通過改造提升,解決已建高標準農田設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工程建設標準低等問題,農田基礎設施和耕地地力水平進一步提高,工程設施使用年限進一步延長,真正實現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與現代農業發展相適應,構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國家糧食安全保障基礎,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分類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建設
(四)堅決完成建設任務。各地要按照本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切實落實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任務。要採取“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建設一批”的方式,抓緊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摸底、前期論證、初步設計等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組織先行立項,強化項目儲備,進一步最佳化項目管理流程,壓縮前期工作時間,最佳化項目組織實施和驗收方案,確保項目及時立項、及時開工、及時驗收。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調度制度,開展項目建設進度監測,及時通報各地項目進展情況,採取實地督促指導等硬手段、硬措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
(五)統籌最佳化建設布局。各地要統籌安排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布局,分區域、分類型明確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標準。落實改造提升任務的地塊原則上應是 2018 年及以前年度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重點對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範圍內建設標準偏低、設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損毀嚴重,糧食產能達不到國家標準的高標準農田進行改造提升。對建設內容部分達標的項目區允許各地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開展有針對性地改造提升;對建設內容達標的已建高標準農田,若達到規定使用年限,可逐步開展改造提升。因地制宜結合整區域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試點和數字農田建設,強化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成效。
(六)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各地要摸清已建高標準農田現狀分布及主要障礙因素,綜合考慮糧食產能、土層厚度、土壤質量、灌排設施和田間道路配套等情況,合理確定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時序。對屬於上述布局範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優先納入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範圍:產糧大縣和鄉村振興重點支持地區;位於大中型灌區內的;列入中央和地方重點督辦事項的;因災害等原因損毀需要儘快恢復農業生產的;改造後產能提升明顯,有利於農業轉型升級的;建成年份較早、投入水平較低、亟待改造提升的。
(七)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等標準,針對農田基礎設施薄弱、機械化水平相對較低,或已建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偏低、農田設施老化損毀嚴重的區域,著力更新改造農田設施,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重點開展田塊整治、灌排設施提升、田間道路改造、農田輸配電建設、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田塊整治措施:合理劃分和適度歸併田塊,平整土地,減小田面高差和坡降。適應農業機械化、規模化生產經營的需要,根據地形地貌、作物種類、機械作業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風蝕水蝕等因素,合理確定田塊的長度、寬度和方向。田塊整治後,有效土層厚度和耕層厚度應滿足作物生長需要。
——建設灌溉與排水設施:適應農業生產需要,開展田間灌溉排水設施建設,有效銜接灌區骨幹工程,合理配套改造和建設輸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溝(管)道及渠系建築物等,實現灌排設施配套。因地制宜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配套田間小型水源工程。要完善排水系統,確保農田受淹後能夠及時排至田面無積水。
——修建田間道路:按照“有利生產、兼顧生態”的原則,最佳化田間道(機耕路)、生產路布局,合理確定路網密度、道路寬度,根據實際需要整修和新建田間道(機耕路)、生產路,配套建設農機下田(地)坡道、橋涵、錯車道和回車場等附屬設施,提高農機作業便捷度。平原區道路通達度 100%,山地丘陵區道路通達度不小於 90%。
——配套農田輸配電設施:對適合電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農田,鋪設低壓輸電線路,配套建設變配電設施,合理布設弱電設施,為泵站、河道提水、農田排澇、噴微灌、水肥一體化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電力保障,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效益。
——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根據農田防護需要,新建或修復農田防護林、岸坡防護、坡面防護、溝道治理工程,保障農田生產安全。推廣生態型改造措施,以生態脆弱農田為重點,因地制宜加強生態溝渠及其他耕地利用設施建設,改善農田生態環境。
(八)著力提升耕地地力。高標準農田建設前後應開展耕地質量等級評定。針對地力水平相對較差的區域,重點通過綜合性的地力提升措施,提高耕地地力和糧食單產水平,全面改善農田生產條件,確保農田持續高效利用。重點開展土壤改良、障礙土層消除、土壤培肥等。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土壤改良:採取摻黏、摻沙、施用調理劑、施有機肥、保護性耕作及工程措施等,開展土壤質地、酸化、鹽鹼化及板結等改良。
——障礙土層消除:採用深耕、深松等措施,消除障礙土層對作物根系生長和水氣運行的限制。
——土壤培肥:通過秸稈還田、施有機肥、種植綠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
三、完善政策與要素保障
(九)加強資金保障。各地要立足財力實際,創新籌資模式,多措並舉解決籌資難題。市縣級要按規定及時落實本級政府支出責任,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債券、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土地出讓收入等,合理保障資金投入,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採取以獎代補、先建後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貸款貼息等方式,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綜合考慮建設成本、物價波動、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籌資渠道等因素,全省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畝均投資一般應達到1500元以上,並逐步達到 3000 元左右。
(十)實行高標準農田特殊保護。改造提升後的高標準農田要及時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經依法批准占用高標準農田的,嚴格實行高標準農田先補後占和占補平衡、進出平衡,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推動將高標準農田保護情況納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等年度考核評價,督促地方採取措施,切實防止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因建設占用、農業結構調整而減少。
(十一)加強建後管護。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通知》(冀政辦字〔2022〕24 號)要求,按照“誰受益誰管護、誰使用誰管護”原則,全面推廣三種管護模式,明確工程設施的所有權、使用權,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長久發揮作用。實行村組集體共管。移交給鄉(鎮)或村的工程,明確縣、鄉、村、組四級高標準農田管護責任人,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負擔。各縣(市、區)要將高標準農田管護經費列入當年財政預算,資金由縣農業農村部門統籌管理使用。委託新型經營主體託管。移交給新型經營主體的工程,由其自行落實管護經費。引導供銷合作社、龍頭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專業管護機構,通過“投建管服一體化”做好管護工作。通過保險企業承保管護。鼓勵保險企業設立高標準農田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引導受益主體積極參保,由保險企業承擔工程損壞風險,提供維修服務。
(十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參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構建民眾監督參與機制,提高建設質量。加強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相關政策宣傳引導,激發相關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積極性。
(十三)強化信息化監測監管。充分利用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台,將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項目全部納入監測監管範圍,確保建成面積及時足額上圖入庫。加強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套用,發揮大數據、人工智慧、遙感監測等先進技術作用,構建高標準農田立體化監測監管體系,實現農田建設全程信息化監控和精準管理。加強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台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定期更新共享數據。
四、加強組織領導
(十四)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市、縣級黨委、政府對農田建設工作的領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體系。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全面履行好農田建設集中統一管理職責,主動對接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水利等相關部門,明確工作分工,協同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好項目實施,確保建設任務落實落地。
(十五)加強考核評估。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任務實施,對任務目標落實情況開展跟蹤分析和定期評估,發揮好規劃引領作用。建立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耕地保護考核、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激勵考核等各項要求,強化結果運用。綜合運用實地評估、明察暗訪、遙感監測等方式,加強對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的質量、管護利用等全過程的監測監管,切實提升建設成效。
(十六)強化宣傳引導。深入總結推廣改造提升典型案例、技術集成模式等經驗做法,組織開展觀摩交流活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路等媒體宣傳農田建設新進展新成效,為凝聚各方力量持續推進農田建設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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