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在2002.03.15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15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在2002.03.15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河北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在2002.03.15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國有土地租賃的管理,維護土地市場秩序和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
2021年12月20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布關於《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
河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 (1990年7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土地管理,改革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本省對外開放和經濟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中華...
八、河北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 (2002年3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4號公布)九、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2008年9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1號公布)十、河北省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規定 (2011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9號公布根據2018年10月6...
第一條為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河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省境內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和個人,將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用作抵押(以下簡稱土地抵押)的,按本規定辦理。第三...
耕地開墾專項資金由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閒置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新型牆體材料開發費分成以及人民政府撥付的其他資金組成。具體管理使用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第五章 建設用地 第三十五條 對非農業建設用地,必須依法提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2014年7月1日 河北省土地登記細則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土地登記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土地登記辦法》、《河北省土地登記辦法》和《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制定...
河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修正案 一、第八條第二款修改為:“市、縣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受讓人簽訂出讓契約。”二、第九條修改為:“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
從河北省政府新聞辦8月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河北省自8月1日起實施《河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辦法》明確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為房屋徵收與補償責任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據省住建廳副廳長曲俊義介紹,和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相比,《辦法》...
第一條為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促進本市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河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凡我市市區、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轉讓,均適用本細則。第三條除法律...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我省多層次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規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逐步改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條件,根據《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試行)》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
第十三條 國有小型企業向社會出售的,依照《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的程式報批。向社會公開出售時,必須依法確定出售底價,公開競價成交。第十四條 國有資產的轉讓收入首先用於支付欠發職工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欠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
《河北省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管理辦法》是河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發展歷史 2022年10月,河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河北省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管理,促進養老產業健康發展。社會影響 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託管照護、醫療衛生等服務的房屋和場地設施所使用...
提升新區承載力和吸引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21〕8號)《河北雄安新區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住房保障辦法》(冀政字〔2021〕27號)等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在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在城市規劃區內徵用集體土地,地上房屋等附著物的補償依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目前除房地產開發公司和少數商業企業外,工業企業改制,土地使用權一般暫不評估入股,可以採取租賃辦法解決,繼續按原有企業的標準交納有關稅費。 (六)積極支持先售後股的改制形式,切實轉換國有小型企業經營機制 1、先售後股就是對國有小型企業經評估的部分或全部國有淨資產出售給企業內部職工,然後改制為股份合作...
第一條 為完善我市多層次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規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逐步改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條件,根據《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試行)》和《河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
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中的“河北省數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修改為“省級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鎮住房困難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
《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是為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鎮住房困難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住房保障的規劃、實施和...
公共租賃住房不得進行土地分割登記,不得按套、按戶進行房屋登記發證。各市、縣(市)要制定相關配套規範的管理辦法,於2011年5月底前完成,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並向社會公布。(三)強化平台管理。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充分發揮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功能,進一步完善各類保障性住房檔案,並對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住...
市、縣人民政府沒有優惠辦法的,可以採用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優惠。第二十條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及華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發經營房地產的,按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河北省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租賃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註:本款關於“《房屋租賃許可證》年檢”的規定已被2004年7月30日邯鄲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廢止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規定的決定》廢止,並於2004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第十七條房屋租賃,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