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石家莊等六地區人大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石家莊等六地區人大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1993年9月6日河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石家莊等六地區人大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3年09月06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9月06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國務院國函〔1993〕89號《關於河北省石家莊等六個地區地、市合併問題的批覆》,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
石家莊等六市新的一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之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石家莊、張家口、滄州、邯鄲、邢台、承德等六個地區工作委員會即行撤銷,原任地區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相應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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