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石家莊市委員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石家莊市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的地方組織,成立於1955年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石家莊市委員會
  • 時間:2012年
  • 地點:石家莊市
  • 類別:組織機構
  • 省份:河北
概況,協商時期,成立時期,恢 復 時 期,發展時期,地市合併後時期,

概況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石家莊市委員會(以下簡稱石家莊市政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地方組織。
市政協從成立到2012年,已歷經十一屆。60年來,經歷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時期,市政協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停止活動時期,文革後恢復工作時期,五屆、六屆、七屆委員會時期和石家莊市地市合併後的八屆、九屆、十、十一屆委員會時期 。現有28個界別,650名委員。

協商時期

(1952年9月至1955年2月)
石家莊市政協成立之前,經歷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階段。
1947年11月,石家莊市宣告解放。1949年7月21日至8月9日召開了石家莊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與會代表157名。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發揚民主,團結各階層人民,進一步建設地方性人民民主專政政權,貫徹四面八方政策思想,給本市工商業發展打下牢固基礎。會議通過了市政府委員選舉辦法和市政府暫行組織條例,選舉產生了市人民政府委員會。1951年1月5日至15日,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大會通過了《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方案》、《物資交流方案》和《反美愛國行動綱領》,選舉了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和政府委員,選舉產生了二屆人代會常委會及主席、副主席。1951年11月市人民政府召開第十七次委員會議,根據1951年10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9次會議作出的決定:“凡已召開人民代表大會的市、縣、區,因實質上仍是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性質,可經過大會通過改為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使之名實相符”的指示,將人民代表大會改稱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將1950年6月市一屆四次人代會成立的常務委員會改稱為協商委員會。1952年1月10日至13日,石家莊市第三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一次會議召開,在1952年9月市第三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第三次會議上正式選舉產生了協商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主席一人、副主席兩人,委員42人組成,下設秘書處,正式定編,對外辦公,辦公地址設在當時的石家莊市橋西中華大街71號。
協商委員會是各民主黨派、各民主階級、各人民團體、民主人士政治協商的機關和統一戰線過渡組織形式,同時又是代行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石家莊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根據《組織通則》規定的任務,協助人民政府聯繫和動員人民,審議和推動政策法令的實施;接受人民提出的建議、諮詢、要求、申訴和批評;協助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主人士解決相互有關的問題,加強團結與合作。
市協商委員會在1952年9月至1955年2月這一時期內,在動員和團結全市人民參加各種社會改革、建設石家莊地方政權、鞏固人民民主專政、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擴大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等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主席:齊一丁;副主席:王 力、楊鳴遠。

成立時期

(1955年2月至1966年5月)
1955年1月,市三屆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舉行擴大會議,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經過反覆討論,協商確定了市政協一屆委員會由17個界別的85名委員組成。
根據全國政協二屆一次會議制定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1955年2月召開了市政協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出了市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至此,作為地方政協組織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即改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河北省石家莊市委員會。一屆政協共召開了三次全體會議、33次常委會議。1958年8月召開的一屆32次常委會協商確定,市政協二屆委員會由22個界別的157名委員組成。市政協二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58年9月1日至5日召開,會議選舉了二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二屆政協共召開了兩次全體會議、23次常委會議。1963年4月召開的二屆21次常委會協商確定,市政協三屆委員會由22個界別的157名委員組成。市政協三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1963年5月20日至26日召開,會議選舉了三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至1982年7月,三屆政協共召開了兩次全體會議、18次常委會議。1965年12月市政協三屆十一次常委會協商確定了市政協四屆委員會委員名單,但由於“四清”和“文化大革命”運動,市政協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未能召開,新的領導機構也未能產生,政協的日常工作仍由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從1955年2月一屆一次全會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十多年的時間裡,經歷了市政協一屆、二屆、三屆委員會,召開了七次全會,委員人數由85名逐步增加到157名,並從1957年7月市政協二屆二次全會開始列席市人民代表大會。十年動亂期間,市政協機構被撤銷,工作人員被遣散,辦公用房被占用,致使政協工作被中斷了13年之久。
市政協第一屆委員會主席:王 力;副主席:蘇應明、王濟民、石 虹、楊鳴遠、王錦堂、王清雨、王達甫;秘書長:段春明。
市政協第二屆委員會主席:王 力;副主席:齊 斌、王衝波、王兆元、王達甫、柴景旭、馮雲章;秘書長:朱林克。
市政協第三屆委員會主席:力 矢;副主席:劉慶林、賈 然、王兆元、王達甫、柴景旭、馮雲章;秘書長:張 傑。
市政協第四屆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因文化大革命未選出)。

恢 復 時 期

(1976年6月至1982年8月)
粉碎“四人幫”後,特別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進入了全面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嶄新歷史時期,統一戰線工作得到恢復和進一步發展,人民政協也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1976年初,根據中共河北省委關於省、市要設政協組織的指示精神,經中共石家莊市委批准,市政協於1976年12月14日恢復工作,暫以市政協秘書處的名義對外辦公,並陸續抽調幹部,逐步開始工作。1979年4月,召開了市政協三屆委員會第十四次常委會議,正式恢復了政協機構,任命了工作人員。鑒於“文革”前1965年已協商確定了四屆政協委員名單,全會雖然未能如期召開,但考慮到當時的歷史原因,1982年6月市政協三屆十七次常委(擴大)會議協商確認,第四屆委員會仍作為一屆。並決定市政協五屆委員會的籌備工作仍由三屆常委會負責。經這次常委會協商確定,五屆委員會由中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等22個界別的295名委員組成,比三、四屆增加了138名委員。

發展時期

(1982年8月至1993年8月)
五屆委員會時期
1982年8月3日至13日,市政協五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隆重召開。這是繼1964年5月三屆二次全會後的第一次全體會議,標誌著石家莊市的政協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會議根據《政協章程》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通過了五屆一次會議決議和其他有關決議。1982年11月8日,市政協召開五屆二次常委會議,協商決定成立學習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對台工作委員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等四個委員會和十一個工作組,通過了工作組簡則。1988年3月,又增設了經濟科技、政法文教兩個委員會,至此,五屆政協設專門委員會6個,工作組13個。五屆政協期間共召開了7次全體會議、28次常委會議。1988年5月18日召開的五屆二十八次常委會協商確定,市政協六屆委員會由23個界別的451名委員組成,比五屆政協增加一個界別和156人,進一步體現了人民政協的廣泛性。
市政協第五屆委員會主席:李如雙、劉立夫;副主席:張 傑、姚君實、楊鳴遠、彭子堪、苗金保、隗福聰、金太康、任 光、王培祚、黃 嵐、田清泉、佟樂夫、楊亞東、邊延亭、段春明、解青林;秘書長:張 傑、韋 沖、孫秉舜(代理)。
六屆委員會時期
1988年5月23日至29日,市政協召開了六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按照政協章程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選出了新一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實現了團結合作,新老交替。會議通過了六屆一次會議政治決議及其他有關決議。1988年7月13日,六屆政協召開第一次常委會議,決定設學習委員會、提案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政法文教委員會和祖國統一聯誼委員會等6個專門委員會。六屆政協期間,共召開了五次全體會議,28次常委會議。1993年2月27日召開的六屆二十八次常委會上,協商確定了市政協七屆委員會由25個界別的496名委員組成,比六屆政協增加了經濟界和社會科學界。
市政協第六屆委員會主席:王 剛;副主席:楊亞東、解青林、楊鳴遠、常乃瑩、張慕綱、李保誠、丁清軒、傅雲程、齊玉潤、何思勇、郭念恭、孫永生、王盛邦、鄭文海;秘書長:孫秉舜。
七屆委員會時期
1993年3月14日至21日,市政協召開了七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按照政協章程的規定,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通過了七屆一次會議政治決議及其他有關決議。1993年4月21日市政協召開了七屆一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常委會工作規則》、《專門委員會組織通則》,決定設定提案委員會、學習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經濟科技委員會、政法文教委員會、祖國統一聯誼委員會和外事僑務委員會等七個委員會。由於地、市合併,至1993年6月,七屆政協只召開了一次全體會議和兩次常委會議。
1993年6月,石家莊市與石家莊地區合併。按照有關法律和政協章程的規定,行政區劃變更後,要進行新的換屆選舉。為此,中共石家莊市委專門成立了市政協換屆籌備小組,在市委 “兩會”換屆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市政協換屆籌備小組先後召開了七次籌備小組成員會議,四次協商會議。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經過充分醞釀,反覆協商,確定新一屆政協由28個界別的700名委員組成,比七屆政協增加了3個界別204名委員。
由於地、市合併後,石家莊市的名稱沒有變,地區一級屬於省的派出機構,並考慮到市的歷史沿革的連續性,市政協的屆次,在原來市的屆次上累加計起,即新一屆政協委員會為市政協八屆委員會。
市政協第七屆委員會主席:方秉鈞;副主席:楊耀波、鄭文海、常乃瑩、張慕綱、李保誠、丁清軒、何思勇、郭念恭;秘書長:李冬鑾。

地市合併後時期

(1993年8月至2012年)
八屆委員會時期
1993年9月8日至13日,石家莊市政協召開了八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按照《政協章程》的有關規定,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通過了有關決議。八屆政協組成後,重新修定了《常委會工作規則》、《專委會組織通則》等各項規章制度,並根據地、市合併後的新情況,設定了提案、學習宣傳、文史資料、經濟、教科文、社會法制民族宗教、祖國統一聯誼、外事僑務等八個專門委員會,其中祖國統一聯誼和外事僑務委員會合署辦公。八屆政協期間,共召開了5次全體會議,26次常委會議。在1998年2月8日召開的八屆二十六次常委會上,協商確定了市政協九屆委員會由28個界別的663名委員組成。
市政協第八屆委員會主席:方秉鈞;副主席:胡俊明、王習文、商潤身、常乃瑩、楊耀波、張慕綱、李保誠、丁清軒、何思勇、郭念恭、孫秀芝;秘書長:李冬鑾、白保平。
九屆委員會時期
1998年3月5日至10日,市政協召開了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通過了九屆一次會議政治決議和其他有關決議。九屆政協組成後,首先制定和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調整和設定了各工作機構:設辦公廳、研究室兩個綜合辦事機構;設提案委、學習宣傳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教科文委員會、社會法制委員會、民族宗教委員會、台港澳僑委員會。其中:社會法制委員會和民族宗教委員會辦事機構為一個。2000年,將學習宣傳委員會與文史資料委員會合併為學宣文史資料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改稱經濟建設委員會,增設農業委員會。九屆政協期間,共召開了5次全體會議,26次常委會議。在2003年2月16日召開的九屆二十六次常委會議上,協商確定市政協十屆委員會由28個界別的680名委員組成,實安排委員659名。
市政協第九屆委員會主席:王長敏;副主席:趙子忠、商潤身、孫喜斌、李有成、孫秀芝、鄭建忠、王中聯、孔小均、張光大、李 浩、張 楷、張君海;秘書長:白保平。
十屆委員會時期
2003年2月23日至28日,市政協召開了十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通過了十屆一次會議政治決議。十屆政協組成後,對《常委會工作規則》、《專委會組織通則》等規章制度進行了修訂,對工作機構進行了調整:設立辦公廳、研究室兩個綜合辦事機構;設立提案委員會、學宣文史資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八個專門委員會。其中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為一個機關辦事機構。十屆政協共召開了5次全體會議,22次常委會議。
市政協第十屆委員會主席:李宏英;副主席:趙長栓、趙明信、張光大、張 楷、鄭世鈞、張君海、李屏東、宣 敘、陳百成、劉亞嫻、李天印;秘書長:任樹光、李增祿。
十一屆委員會時期
2008年2月27日至3月2日,市政協召開了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通過了十一屆一次會議政治決議。市政協十一屆委員會設28個界別,660名委員。十一屆政協組成後,對《常委會工作規則》、《專委會組織通則》等規章制度進行了重新修訂,確定了工作機構:設立辦公廳、研究室兩個綜合辦事機構;設立提案委員會、學宣文史資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八個專門委員會。其中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為一個機關辦事機構。2011年6月9日,市政協第十一屆十七次常委會決定,將學宣文史資料委員會更名為學習和文史資料委員會。至2012年3月,十一屆政協已召開5次全體會議,21次常委會議,26次主席會議。
市政協第十一屆委員會主席:王華清;副主席:李天印、陳百成、韓憲章、朱增海、曹社會、王長華、武義青、王寶山、范振增、賈連海;秘書長:李增祿、邰存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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