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財務監督試行條例》的決定

1993年2月27日河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北省財務監督試行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3.02.27
  • 實施時間:1993.02.27
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提請廢止《河北省財務監督試行條例》的議案,決定從即日起廢止《河北省財務監督試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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