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執法檢查的規定》在2001.11.21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執法檢查的規定
- 頒布時間:2001年11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執法檢查的規定》在2001.11.21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執法檢查的規定》在2001.11.21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引言經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1年11月2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
河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 (2019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2008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08年7月18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為了規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組成人員參加執法檢查和視察活動,保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河北省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是為了規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條例。2023年12月6日,《河北省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草案)》全文...
第一條 為保障全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各級人民代表...
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第二章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第七條 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的年度計畫,由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按照監督法的有關規定收集...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懲處價格違法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
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河北省統計檢查監督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條、第九條中的“《統計檢查員證》”改為“《統計執法檢查證》”。 二、第二十九條修改為:“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和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主任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秘書長協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行使職權 依照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河北...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 [1] 已經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11年5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2011年5月26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人民...
2000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04年7月22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改,2005年1月9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改,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6.09.11 實施時間 1996.09.11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將於1996年10月1日起...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追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條經下列國家機關確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實施了行政執法違法行為的,應當認定為行政執法過錯,追究過錯責任:(一)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監督中發現並確認的行政執法違法行為;(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予以撤銷、變更以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於1988年7月2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議事規則 【發布單位】80301 【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檔案來源】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1988年7月2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
2023年7月25日,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聽取了關於《河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修訂)》。條例全文 河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 (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第七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出席,才能舉行。常務委 員會舉行會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按時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會議時,應當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規定請假。第八條 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負責處理常務委員會...
根據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體育設施管理條例〉等九部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4、《河北省實施行政許可聽證規定》(2005年3月25日公布)5、《河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2005年3月29日公布)6、《河北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2010年12月24日公布)二、體育專業法律法規 (一) 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
六、接受《法律監督書》的機關,應當在《法律監督書》規定的限期內將執行情況報告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執行過程中,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受主任會議委託的工作委員會,可以聽取受書機關主要負責人關於執行《法律監督書》情況的匯報。
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政治、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保證常務委員會及其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務委員會工作實際,...
《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為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於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河北省...
根據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修訂信息 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 (1998年6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
(1987年4月27日河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0年11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1997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1999年9月24日河北省...
但隨著近幾年監督實踐的發展與深入,執法檢查條例中的有些規定已不適應現實工作,特別是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設專章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進行了規範,執法檢查條例的有些規定與監督法的規定相牴觸,需要按照監督法的規定,結...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5年11月25日,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對《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初審。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為適應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及時對條例進行修改,對於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第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與周邊省份區域安全生產協同機制,統籌協調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開展跨區域安全生產執法協作。推進京津冀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建設,強化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和重大安全風險聯合管控,加強應急預案銜接和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設,推動京津冀安全生產協同發展。第二章 安全生產一般規定 第十三...
赤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執法檢查工作的若干規定內容主體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加強法律監督,使執法檢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保證憲法、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
執法檢查組在執法檢查結束後應當及時將檢查情況和發現的違法問題向有關機關通報。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由常委會辦公廳以書面形式轉送法律、法規實施主管機關。法律、法規實施主管機關和有關執法部門應當認真研究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所提出的問題和建議,進行整改。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工作規定 (2006...
《自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執法檢查的規定》經2014年10月28日自貢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該《規定》共30條,由自貢市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2014年10月28日,自貢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自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執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深圳市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保證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區人大常委會對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