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廳網站管理辦法

《河北省交通廳網站管理辦法》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交通廳網站管理辦法
  • 發文字號:冀交科教(2008)377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12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河北省交通廳網站管理工作,確保政務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準確性和可靠性,不斷增強公共服務功能,促進政府與公眾互動,充分發揮網站在我省交通事業發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河北省交通廳網站由廳主網站、廳直各單位子站和各市交通局子站等組成。主站是交通廳入口網站,通過整合各子站相關內容,統一提供網上服務。廳直各單位子站是指各單位在交通廳網站群平台上組建的網站;各市交通局子站是指各市交通局在交通廳網站群平台上組建的有關欄目。
第三條 交通廳網站的建設遵循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共同維護的原則。
第四條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域名註冊暫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河北省交通廳網站群域名實行規範管理。主站域名為hbsjtt.gov.cn,代表河北省交通廳行政機關。子站域名由河北省交通廳統一規劃,使用規範的政府域名:***.hbsjtt.gov.cn,其中***為各單位名稱簡稱的漢語拼音首字母組合。各單位原有域名可以自願保留。
第二章 職責與分工
第五條 河北省交通廳信息辦是河北省交通廳網站群的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交通廳網站群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
第六條 河北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負責交通廳網站群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網站群軟硬體的建設維護、網站改版、欄目的規劃設計與實施,網站群套用系統的開發、安全管理、訪問統計分析、技術測評及績效考核,廳直子站、市交通局子站改版升級的技術支持。
第七條 廳機關各處室負責主站與本處室相關的欄目信息維護。廳直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子站的信息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河北省交通廳信息辦做好主站有關欄目的建設和內容保障工作。
第八條 所有主子網站應保證網站在工作日和節假日24小時開通,方便公眾訪問。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向社會提供服務,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公告。
第九條 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各單位、各市交通局應明確各自網站管理機構和人員的相關職責。如有管理機構、負責人發生變更時,應在變更後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報河北省交通廳信息辦備案。
第十條 各單位、各部門在網站日常管理中,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河北省頒布的有關網站管理和信息發布的法律法規,制定網站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章 欄目建設與內容保障
第十一條 交通廳網站欄目的設定與調整要符合促進政務公開、加強公共服務和擴大公眾參與的總體要求。鼓勵各單位積極開發特色欄目,不斷完善欄目建設,增強服務功能。
第十二條 廳機關、廳直各單位新設網站或欄目都應建立在交通廳網站平台上,原有網站應逐步遷移到交通廳網站平台上,以實現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利用。
第十三條 主站內容保障主要包括對主站信息的發布、子站信息的聚合及其它信息的採集,同時保證相關套用系統的正常運行。子站內容保障主要包括子站有關信息的發布及套用系統的維護。
第十四條 主站信息維護由廳機關、廳直各單位按照《主站欄目內容保障表》(見附屬檔案一)共同維護。子站信息維護由廳直各單位及各部門自行負責。
第十五條 實行“誰維護、誰負責”的網站信息更新維護責任制,主站信息的發布按照廳機關有關要求執行。廳直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網站內容維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采編信息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發布。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建立網站信息更新維護責任制。網站信息來源可通過自編信息、網上抓取、信息報送、網站連結等方式獲得。
第十七條 主站、子站信息內容要及時更新,重要信息等時效性強的內容至少每日更新1次。主站要求子站上報的信息,子站應使用網站內容管理系統的欄目共建功能,把信息自動推送到主站相應欄目。
第十八條 對互動性欄目,各單位要建立相應的接收、處理、反饋工作機制,確定專人及時處理並答覆。
第十九條 主站廳長信箱、留言諮詢、線上訪談欄目的處理工作由河北省交通廳辦公室負責管理;主站意見徵集、網上調查欄目由河北省交通廳科教處負責管理,並確定是否公布網上反饋意見;投訴舉報欄目由紀檢部門、行風部門按其各自職責進行維護。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 各單位負責上網信息的審核,並規範信息採集、發布的程式,確保上網信息的安全性、時效性、準確性和權威性。網站的信息和相應的服務,遵循“誰發布,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的原則。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禁涉密信息上網。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應建立自編信息上網審核和發布制度,未經審核的自編信息不得上網發布。要做到信息及時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滯後。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加強網站上互動內容的監管,對散布有礙安定團結,歪曲事實,危害社會的信息要設立防範措施。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網站散布含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宣揚暴力、色情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網站發布、轉載其他媒體新聞應當依據國家、省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網站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與非法網站建立超級連結,不得從事與政府網站身份不符的活動。網站應當維護用戶正當權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網站的系統管理人員不得對外透露用戶資料。
第二十六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該公開的信息要及時公開,公開不及時的要追究部門責任;涉密的信息要做到嚴格保密,出現信息泄密的要追究部門責任和相關領導責任。
第五章 考評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河北省交通廳信息辦負責定期對各單位網站共建情況進行考評,並採取適當的方式予以通報。
第二十八條 河北省交通廳信息辦定期檢查廳直各單位、機關各處室信息採集報送、子站運行管理及更新維護情況,並將監測結果在主站及其它有關媒體上進行通報。
第二十九條 河北省交通廳信息辦對在網站建設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 對於網站內容保障不到位的單位,河北省交通廳信息辦將督促其整改。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北交通網際網路站管理暫行規定》(冀交字[2002]361號)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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