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在1991.04.10由交通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04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交通部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在1991.04.10由交通部頒布。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在1991.04.10由交通部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管理,保證汽車維修質量,根據交通部、原國家經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從事汽車...
第一條 為加強昆明市汽車維修管理,提高維修質量,保障車輛技術狀況完好,維護道路運輸安全,保護汽車維修經營者及其服務對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汽車維修(包括汽車美容、汽車施救)、機車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客運...
《濟南市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為加強我市汽車維修企業汽車維修質量的管理工作,強化汽車維修質量意識,規範質量管理,提高汽車維修質量水平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汽車維修企業汽車維修質量的管理工作,強化汽車維修質量意識,規範質量管理,提高汽車維修質量水平,依據有關規定,...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和維修質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機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汽車維修業的管理,維護汽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證汽車維修質量,保障汽車運行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汽車維修,是指對汽車、機車等機動車輛的修理、維護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機動車輛配件(含維修檢測設備,以下統稱配件)的經銷。第三條 本市...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機動車維修經營行為,保護機動車維修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維修質量和運行安全,促進機動車維修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維修質量負責,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進行維修。尚無標準和規範的,可以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維修技術資料進行維修。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配件採購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
《杭州市汽車機車維修業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汽車、機車維修業管理,提高汽車、摩托車維修質量,維護汽車、機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汽車、機車承修方和托修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汽車、機車維修業,是指對各種汽車(含...
汽車大修、總成大修、二級維修的修竣車輛,應當到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維修質量檢測,檢測合格後向托修方提供出廠合格證和維修技術資料。汽車大修、總成大修自出廠之日起90天或者行駛1萬公里內;二級維護車輛自出廠之日起10天或者行駛1500公里內為質量保證期。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而造成車輛...
第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汽車(含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二萬公里或者一百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二千公里或者十日。機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車行駛七千公里或者八十日;...
《四川省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在1988.01.06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汽車維修管理,提高維修質量,保證車輛運行安全,適應公路運輸事業的發展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從事汽車 (包括特種汽車、專用汽車、掛車、半掛車、機車、簡易機動車)修理、維護的國營、集體...
秦皇島市汽車維修業管理辦法是秦皇島汽車業的條款。汽車大修條件 一般技術要求 註:原設計是指汽車製造廠或按照規定程式批准的改造、改裝的技術檔案(下同)(1) 裝配的零件、部件、總成和附屬檔案應符合相應的技術條件。各項裝備應齊全,並按原設計的裝配技術要求安裝。允許在汽車大修中按經規定程式批准的技術檔案改變...
第十一條 維修者需轉業、歇業或停業的,應向原批准機關申請,獲批准後的一個月內向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並發表公告。第十二條 汽車維修質量按國家標準局發布的汽車修理技術標準(GB3798~3803-83、GB5336-85)、交通部頒發的汽車修理技術標準(JT-3101-81)和廣東省交通廳、廣東省標準計量局...
長春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8月12日長府〔1987〕155號)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的統一管理,確保維修質量和行駛安全,提高社會綜合效益,根據國家經委、交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市從事汽車、機車、非...
第二章 汽車維修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 第四條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汽車維修行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標準規範和管理辦法,協調維修網點布局。第五條 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行業質量的監督、檢查、評比、表彰;負責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套用;開展技術諮詢,交流信息,做好汽車維修機具設備和...
《大連市機動車輛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是大連市為了加強機動車輛維修行業管理,提高車輛維修質量,減少城市噪聲、空氣污染,保證交通運輸安全。引言 大連市人民政府令 (第8號)《大連市機動車輛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業經2000年9月9日大連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代市長 李永金 二000年九月二十一日 具...
第十一條 承接的維修車輛竣工出廠後,要有一定的保修期或保修里程,在保修期或保修里程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修者負責:(一)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總成修理的保修期為100日或保修里程20000公里;二級維護質量保修期為30日或保修里程5000公里;小修、一級維護及專項維修的保修期為10日或保修...
廈門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實施辦法 (1987年7月25日廈府〔1987〕綜299號)前言 為加強對全市汽車(包括從事公路客、貨運輸的機動車輛、掛車、半掛車)維修行業管理,提高汽車維修質量,保證車輛安全行駛,保護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及用戶的正當權益,提高交通運輸及社會綜合效益,以適應廈門市經濟建設對交通運輸發展...
本辦法所稱的質量信譽考核,是指在汽車維修管理機構在考核周期內對汽車維修企業的設施與設備條件、從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維修質量、服務質量、環境保護、遵章守紀和企業管理等方面進行的綜合評價。第三條 汽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工作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的原則。第四條 汽車維修企業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有關...
第十一條維修企業承接改裝、改造或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必須查驗公安交通部門的有關手續。第十二條車輛維修竣工,應按規定進行質量檢測。質量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準出廠。維修竣工車輛出廠時,維修企業應開具出廠合格證,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並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第十三條維修企業必須使用國家統一規定的汽車維修契約...
第十二條 銷售者銷售家用汽車產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 向消費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以及發票;(二) 按照隨車物品清單等隨車檔案向消費者交付隨車工具、備件等物品;(三) 當面查驗家用汽車產品的外觀、內飾等現場可查驗的質量狀況;(四) 明示並交付產品使用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檔案;(五)...
(七)嚴格執行市物價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的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工時費、材料費必須分項計算;(八)必須使用上海市汽車維修業統一發票;(九)按規定向汽車維修管理機關報送統計報表等資料。第十二條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與用戶因維修質量和費用發生爭議時,由汽車維修管理機關處理。第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汽車、機車營業性維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維修業戶)。第四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汽車、摩托車維修業的主管部門,其下設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運政機構)具體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物價、公安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的秩序,保障承修和托修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維修質量,保證機動車運行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機動車維修業,是指對各類汽車(含工程車、專用運輸車、公共汽車,下同)、機車進行維護、修理、美容裝飾...
第十四條 汽車維修企業需要歇業,應在一個月前向當地交通局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清理債僅債務,結清稅費,按規定分別由交通部門繳銷《汽車維修許可證》,稅務部門收繳稅務登記證,工商部門繳銷《營業執照》。第四章 維修質量管理 第十五條 汽車維修質量一律按國家GB3798-3803-85標準、交通部《汽車修理技術標準(JT3101...
禁止偽造、倒賣、轉藉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第二十一條 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汽車二級維護的車輛,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進行出廠檢測,不具備檢測資質的,應當委託具備資質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合格的由質量檢驗員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連同全部技術檔案等材料提供給托修方;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經營城市客車保修業務的單位,應當具備與其經營項目、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廠房、場地、維修設備、檢測手段和計量儀具,並應當具有一定比例的客車保養修理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專業質量檢驗人員。城市客車保修單位的具體開業條件和審批辦法,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共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結合...
(四)維修企業應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設立救急電話,配備救急車,確定救急維修人員,保證24小時全天候營業,做到隨到隨修,嚴格按照維修技術標準精心維修,使用合格配件,確保維修質量,按時交車。(五)維修企業應嚴格執行《重慶市汽車維修竣工出廠質量保證制度》。在維修質量保證期內,由於維修質量原因發生的故障和造成的...
第五條 市維修管理處根據交通部規定,對廣州地區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實行管理,以確保在用運輸車輛的技術狀況完好和維修質量,健全車輛質量監控體系。第六條 維修業戶應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向經管的維修管理處(辦)申領《技術審查合格證》和“經營類別牌”,按時參加行業年審。第七條 汽車維修業戶分以下三類:...
《汽車維修質量控制與管理》是2012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元鵬,許書權。內容簡介 《汽車維修質量控制與管理》根據我國汽車維修行業發展的實際需求,針對新時期汽車維修行業的特點和質量管理要求,集作者多年對汽車維修質量的研究和積累,客觀分析了我國汽車維修行業現狀、服務特徵及維修質量影響因素,從技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