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會人員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劉強和委員共67人出席會議。
會議內容
一、會議聽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莊兆林作的關於人事事項的說明。
二、會議聽取了關於《江西省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草案)》《江西省反間諜工作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2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的說明;關於《〈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4件
地方性法規修正案(草案)》《江西省獻血條例(草案)》《江西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及上述草案的審查報告;關於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等6件地方性法規審查意見的報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三、會議聽取了關於全省
固定資產投資情況的報告、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工作情況的報告和關於推進
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用工作情況的報告。
四、會議還提請審議了人事任免等議案。
會議成果
三、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陳敏、盧小青辭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會議經表決,決定任命萬廣明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任命徐英榮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楊峰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尹弘為徐英榮、楊峰頒發任命書。萬廣明進行了憲法宣誓。
四、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人事事項。
重要發布
通知公告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決定任命:
萬廣明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現予公告。
2024年5月30日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決定免去陳惠龍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職務。
現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任命:
徐英榮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現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任命:楊峰為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檢察委員會委員、
檢察員。
現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江西省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江西省反間諜工作條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2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24年5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0日
決議決定
(2024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陳敏、
盧小青辭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請求,並報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人事任免
(2024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3、任命
甘丹丹(女)為南昌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5、免去鄭紅葛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6、免去趙進發、趙輝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8、免去彭穎(女)的南昌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9、免去曾艾雪的南昌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10、免去胡荷巨(女)的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12、免去胡閩文(女)的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南昌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職務。
其他事項
第二次全體會議之前,尹弘主持召開了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主任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