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2年3月,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江西省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聚焦高校教師隊伍建設關鍵領域和重點方面,提出了“五個全面”18條具體舉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
內容解讀
江西省要求各高校將師德師風作為教師招聘引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導師遴選、評優獎勵、聘期考核、項目申報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標準,並將師德師風納入教師隊伍管理全過程評價體系。
江西省提出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在總結高校編製備案制管理試點經驗基礎上,結合實際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不同類型高校編制需求,適應教學和發展需要。對已經建立較為完善的崗位動態管理機制的高校,在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要求各高校加強崗位聘任管理,探索準聘與長聘相結合等管理方式,打破聘任“終身制”。
此外還明確提出,高等學校實現教師職稱自主評審,要求各高校克服職稱評審中的唯論文、唯“帽子”、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傾向,不把教師出國(境)學習經歷、專利數量和對論文的索引、收錄、引用等指標要求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明確教師科研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3年;科研團隊考核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5年。
在最佳化高校人才成長環境上,江西省將持續實施“雙千計畫”“井岡學者獎勵計畫”“主要學科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計畫”、遠航工程、高層次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高層次人才依法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不納入工資總量基數。
此外,還要求各地校建立以信任為基礎的人才使用機制,允許失敗、寬容失敗,完善科研任務“揭榜掛帥”“賽馬”制度,實行目標導向的“軍令狀”制度。《實施意見》提出要規範高層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動,對未經人才計畫主管部門同意,在支持周期內離開相關單位和崗位的,取消人才稱號及相應支持。
高校可根據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定及辦學實際需要,自主公開招聘教師。高校依法採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靈活用人,職業院校可按照不低於編制員額20%比例的數量自主招聘兼職教師。高校全部實現教師職稱自主評審。落實高校內部分配自主權,擴大高校工資分配自主權。支持高校按照有關規定利用自用土地、自籌資金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落實高校自建人才公寓政策,支持學校教師公寓的建設,切實解決青年教師住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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