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

《江西省“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由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發改委於2022年9月20日聯合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
  • 印發時間:2022年9月20日
全文,一、發展基礎,二、總體要求,三、健全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四、大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供給能力,五、全力推動職業技能培訓提質增效,六、拓寬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七、強化規劃落實支撐保障,內容解讀,

全文

江西省“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
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持續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是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人才強省戰略、加快技能強省建設、加速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人才隊伍的內在需求,更是促進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和推進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本規劃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四部委關於印發“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的通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江西省“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編制,提出了我省“十四五”時期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是推動職業技能培訓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指引。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省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國務院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決策部署,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體系,規範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特別是2019年以來,從失業保險基金提取18億元專賬資金支持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累計開展政府補貼培訓280萬人次,其中開展企業職工培訓142.44萬人次,就業重點群體培訓137.23萬人次。至“十三五”期末,全省技能人才總量達 494.4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49.2萬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為30.18%。技能人才總量擴大,結構逐步最佳化,就業質量不斷提升。
“十四五”時期,是我省在加快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上作示範、在推動中部地區崛起上勇爭先的關鍵跨越期。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為職業技能培訓發展提供了根本保證。我省發展正加快從主要依靠要素拉動向創新驅動、從總量擴大向量質雙升、從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價值鏈中低端向中高端轉變,全面推進“六個江西”建設,以更高標準更大力度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重塑“江西製造”輝煌,發展實體經濟,亟需一批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規模宏大的技能人才隊伍,為職業技能培訓發展創造廣闊空間。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時期職業技能培訓面臨新的挑戰。產業轉型升級、技術進步對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養培訓不適應市場需求的現象進一步加劇。“就業難”與“招工難”並存,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創業能力與用人需求存在差距。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薄弱,培訓師資、層次、質量需要進一步增強。職業技能培訓的規模質量與建設技能型社會需求仍有差距,企業主體作用發揮不夠、培訓針對性有效性需要進一步提高。必須深刻認識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全面分析面臨的困難和挑戰,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工作力度,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推動職業技能培訓高質量發展,建設規模宏大、質量過硬、結構合理的技能勞動者隊伍。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集“作示範、勇爭先”目標定位和“五個推進”重要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技能型社會建設,全面實施技能中國行動,全力推進“人人成才、技能江西”行動,健全完善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聚焦“2+6+N”重點產業和數字經濟領域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促進更多勞動者技能就業技能成才,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六個江西”建設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大力弘揚和培育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聚焦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升,注重培養勞動者的職業道德和技能素養。
——堅持就業導向、提質擴容。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樹立促就業理念,提升培訓層次,增強培訓質量,擴大培訓規模,為勞動者儲備就業技能,促進就業創業,提高工作能力,強化人崗相適。
——堅持統籌發力、協同發展。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資源的統籌利用,規範和支持各類培訓機構發展,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線上培訓平台建設,促進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功能作用發揮,鼓勵支持龍頭企業、頭部企業、社會資源依法參與職業技能培訓,健全與職業技能培訓相匹配的評價體系,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市場引導、政府支持。堅持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政府補貼培訓共同推進,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職業院校“主陣地”作用、補貼培訓引領作用,引導勞動者根據社會需要和個人需求積極參與職業技能培訓。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要實現以下目標:
——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更加完善。持續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構建完善滿足各類就業群體技能培訓需求、人才成長需要、促進技能水平提升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職業生涯全程的培訓體系。
——職業技能培訓供給能力更加全面。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共建共享機制,持續推動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擴容提質,最佳化公共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圍繞“2+6+N”重點產業和數字經濟領域發展對技能人才的要求,全面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全面激發行業企業、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等培訓主體的積極性,形成個人投入、企業支持、政府補貼共同投入的機制,加大培訓資源最佳化整合力度,形成多元供給體系。
——職業技能培訓服務能力更加精準。促進培訓與就業的銜接更加緊密,搭建職業技能培訓供需對接平台,促進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規範健康發展,建設一支專業素質高、培訓能力強的職業技能培訓師資隊伍,建設一批培訓效果好、就業質量高、服務產業能力強的職業培訓項目,打造一批特色培訓品牌。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力度更大、效率更高、靶向更準、效果更強,增強職業技能培訓的精準性和實效性。
——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模更加合理。穩步擴大培訓規模,持續提升培訓質量,技能勞動者隊伍結構不斷最佳化,就業創業能力明顯提高,高技能人才不斷湧現。破除學歷、身份等限制,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更加順暢,多元化評價方式不斷完善,技能等級與薪酬分配的聯繫更加密切,職業技能競賽引領和推動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顯著。
專欄1 “十四五”時期職業技能培訓主要指標
主要指標
2021-2025年目標
屬性
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人次)
≥150萬
預期性
其中:農民轉移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人次)
≥45萬
預期性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人次)
≥5萬
預期性
技工院校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人次)
≥8萬
預期性
新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人次)
≥45萬
預期性
其中:新增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人次)
≥7.5萬
預期性
新建公共實訓基地(個)
≥6
預期性

三、健全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四)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持續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貫徹落實“技能中國行動”要求,分類推進重點群體專項職業技能培訓,廣泛開展新業態新模式新職業和數字經濟領域職業(工種)技能培訓,規範培訓組織秩序,提高培訓層次等級,增強培訓質量效能。以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為主要供給,以政府補貼培訓為有益補充,以行業企業、公共實訓基地、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為主要載體,以就業技能培訓、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為主要形式,構建完善資源充足、布局合理、結構最佳化、載體多元的培訓組織實施體系。
(五)突出做好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
充分發揮企業自主培訓主體作用,督促指導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培訓上崗制度要求,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職工技能培訓機制。打造產教融合平台,高質量推動產訓結合,企業、培訓機構可結合生產和崗位實際,自主確定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合理確定培訓時長,增強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支持各類企業通過定向培養、發放培養補助、投放實訓設備等形式,加強校企合作,建立“鏈”“校”合作機制,推行工學一體化技能人才培養。大力推行“企業下單、機構接單、學員點單、政府買單”的職業技能培訓模式。按規定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訂單式、定向式及項目制培訓。持續推進康養職業技能培訓計畫,深化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按規定開展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著力做好企業高技能人才培訓、產業緊缺人才培訓、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轉崗轉業培訓、通用職業素質和數字技能普及性培訓等,發揮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作用,引導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技能培訓。鼓勵企業與參訓職工協商調整工作及培訓時間,依法保障職工參訓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支持企業利用“碎片”時間、線上線下共同推進開展職工技能培訓。落實培訓經費稅前扣除政策。
專欄2 產訓結合建設試點行動
1.產訓結合試點城市。遴選主導產業突出、基礎條件較好的城市,爭取納入產訓結合試點城市範圍,為當地產業發展提供高質量技能人才培訓和就業服務。試點城市應具有較強經濟產業基礎和相對豐富的技能培訓資源,能夠推出切實有效改革舉措,發揮先行引領帶動作用。
2.產訓結合試點企業。在行業龍頭骨幹企業中開展試點,積極發揮企業在職業技能培訓中的主體作用,促進企業生產實訓與公共職業技能培訓有效銜接。
3.產訓結合試點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平台。充分發揮各類公共培訓機構(包括公共實訓基地)的培訓功能,建設一批高質量、服務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平台。
(六)全面推進重點群體職業技能培訓
實施青年專項技能培訓計畫和青年學徒培養計畫。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年度畢業生、畢業學年學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和其他青年群體為重點,以提升就業創業能力為核心,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新職業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增強青年群體適應產業發展、崗位需求、基層就業和創新創業的能力。通過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適合企業發展和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
實施退役軍人專項技能培訓計畫。強化對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引領,引導合理設定就業預期,結合實際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各地對接共享優質教育培訓資源,逐步實現退役軍人跨省異地培訓。依託高校、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創業孵化基地等現有資源掛牌建立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發揮示範作用。
實施農村轉移勞動力等專項技能培訓計畫。落實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行動要求。圍繞鄉村振興人才需求,面向農村轉移勞動力、返鄉農民工、脫貧勞動力、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等,依託職業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開展職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打造一批鄉村振興優質培訓項目。積極推進鄉村建設所需的農業農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訓,培養一批農業農村高技能人才和鄉村工匠。強化高素質農民先進實用技術技能培訓,推進各類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和其它涉農技術培訓,提升農業農村產業發展能力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能力。
做好其他群體職業技能培訓。結合婦女群體、殘疾人群體、失業人員群體、長江流域禁捕退捕漁民、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和社區矯正對象等不同群體的特點和需求,開展專項培訓。做好技能幫扶工作,實施好技能幫扶千校行動、雨露計畫、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等。
專欄3 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行動
1.建設一批技工院校。支持生源數量較充足、具備發展技工教育條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通過最佳化布局結構等方式,建好技工院校。
2.設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落實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支持政策,在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建設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支持相關市、縣分層分級設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發揮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能推廣等帶動作用。
3.舉辦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舉辦江西省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引導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結合當地特色產業發展狀況,舉辦具有地方特色的職業技能競賽。
(七)不斷加強新業態新模式新職業技能培訓
適應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發展,廣泛開展媒體運營、網路行銷、康養照護、平台創業等新業態新模式新職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支持新業態企業廣泛開展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探索建立符合新業態新模式新職業的培訓平台和培訓模式。對已制定職業標準的,要積極為符合條件的職業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增加培訓工種,及時將培訓機構、培訓職業(工種)納入“兩目錄一系統”。
(八)大力開展數字經濟領域職業技能專項培訓
實施培育“數字工匠”賦能數字經濟專項行動。深入推進數字經濟做優做強“一號發展工程”,圍繞數字經濟20條產業賽道,建立健全覆蓋數字經濟領域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保障等全過程政策體系,加快培養全民數字技能,實現信息服務全覆蓋。結合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數字行銷等新職業,引導企業加強數字工作場所的職工技能培訓,大力培養數字經濟領域技能人才和技能工匠。積極參與數字技能領域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制定,開發一批數字經濟技能等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重點面向高校畢業生開展數字經濟領域專項培訓,面向國內外頭部企業徵集遴選一批數字培訓認證體系,並納入政府補貼培訓範圍。
專欄4 培育“數字工匠”賦能數字經濟專項行動
聚焦我省專業晶片、工業網際網路等20條數字經濟賽道和數字經濟集聚區,圍繞虛擬現實、移動物聯網、大數據及雲計算、北斗、人工智慧、區塊鏈、新型顯示、積體電路、智慧型終端等重點數字產業技術領域,建立集培訓、評價、使用、激勵、保障於一體的數字技能人才培育體系,以市場為主導、企業為主體、院校為補充,加強培訓供給能力建設,全面開展數字技能教育培訓,夯實數字技能人才培養基礎,切實提升全民數字素養與技能水平,充分發揮數字技能要素價值,促進技能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賦能數字經濟發展,為全面建設“六個江西”提供強大數字技能人才支撐。
(九)著力做好製造業領域職業技能培訓
實施製造業技能根基工程。健全製造業技能人才多層次培養體系,結合各地實際,建立製造業重點領域技能根基工程培訓基地,將有關製造業職業(工種)列入當地重點產業目錄,堅持市場引導和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共同推進,加大製造業高新技術、數字技能和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政府補貼培訓支持力度。
(十)深化拓展創業培訓
深入實施創業培訓“馬蘭花計畫”。對有創業意願、培訓需求的勞動者以及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返鄉入鄉創業創新人員等提供高質量創業培訓服務,做好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提升培訓,推進創業培訓覆蓋創業全過程,強化創業培訓後續服務,增強各層次創業者創業能力。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管理,完善師資選評標準、選評程式、進出機制、能力提升等制度,大力開展研修研學、提升培訓、研討交流、教學觀摩、講師大賽等活動,提升創業培訓師資培訓能力。探索開展技能培訓與創業培訓相結合培訓模式。鼓勵優秀創業培訓師資等成立創業指導工作室。

四、大力提升職業技能培訓供給能力

(十一)加大公共職業技能培訓網路建設
健全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施設備共建共享建設,逐步實施共建共享行動。推進公共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產教融合實訓基地、職業技能競賽集訓基地建設,推動建設一批公共培訓(實訓)示範機構,最佳化各類公共培訓(實訓)場地建設布局,逐步形成覆蓋全省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網路。鼓勵企業、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參與各類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利用公共實訓基地開展技能培訓實訓。加大對公共實訓基地後續運行管理的支持力度,促進公共實訓基地規範發展。
專欄5 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
1.實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最佳化公共實訓基地區域布局,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新建一批公共實訓基地,遴選培育一批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服務的實習實訓機構。
2.推動公共實訓基地場地、設備共建共享。強化公共實訓基地的公共性、公益性、開放性、綜合性,做好公共實訓基地與院校、企業實訓基地的有效銜接。支持各地以公共實訓基地為平台,統籌整合運用院校、行業協會、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的培訓資源,提高培訓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和使用質量。支持危化企業集中的地區依託公共實訓基地建立或改擴建安全技能實訓基地,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實操實訓。
3.開展縣域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最佳化縣域職業技能培訓資源供給,推動縣域層面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資源統籌融合,選取部分縣級行政區開展試點,賦予其更多職業技能培訓資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權。
4.促進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落實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場地、設備共建共享實施方案,結合農民工就業意願和需求,為其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注重提高培訓的精準性和實效性。
5.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依託職業院校、企業等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加強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研修交流。
(十二)加強企業職業技能培訓能力建設
鼓勵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工培訓中心、網路學習平台,面向本企業職工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具備條件的可面向上下游或同類型中小企業職工開展培訓,提升全產業鏈職業技能培訓質量和效益。鼓勵企業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設備、場地和管理等要素,舉辦或者聯合舉辦職業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開展職工崗位技能培訓。鼓勵企業建設或者與職業院校合作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等,積極建設培育一批產訓結合型企業。鼓勵各地結合實際,依託企業、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在工業園區、產業相對集中地區就近建設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滿足企業職工培訓需要。鼓勵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企業應當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十三)促進職業院校技能培訓作用發揮
實施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行動,履行職業院校“訓育並舉”法定職責,健全技工院校開展職業培訓政策措施,發揮職業院校在政府補貼培訓的“主陣地”作用,充分發揮職業院校培訓資源優勢、人才優勢,提升培訓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逐步擴大職業院校面向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的培訓規模,推行“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積極為畢業年度學生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並納入職業培訓補貼範疇。支持職業院校深化推動校企合作、深入推進產訓融合,為學生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服務。大力發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師學院建設。實施職業技能培訓進校園行動,為在校學生提供差異化、高質量職業技能培訓,做好技能儲備工作。
專欄6 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行動
1.為畢業生提供職業指導專項服務。組建專業化就業創業導師隊伍,圍繞人力資源市場需求和新職業發展動向,推出線上線下課程,為畢業年度學生提供職業規劃、職業體驗、求職指導服務。
2.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創造條件為畢業年度學生開設中短期技能培訓班,技能培訓內容要適應新職業、新技能和新就業形態的變化,對接人力資源市場、企業和學生需求,因材施教,特色辦班。
3.提升畢業生創業能力。面向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畢業年度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創業培訓,加強創業意識教育、創業項目指導和網路創業等培訓。
(十四)支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健康發展
依法鼓勵支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健康發展,支持社會資源提供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制定《江西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管理辦法》,推行告知承諾制,最佳化審批服務,加強標準化、體系化建設,規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行為,推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提升辦學質量,強化對民辦培訓機構辦學質量督導,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引導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根據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2+6+N”重點產業和數字經濟領域發展需求等設立培訓項目,發揮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緊密對接市場、辦學靈活的優勢,促進培訓資源最佳化配置,實現職業技能培訓與產業發展、市場需求協調聯動,培育發展一批行業特色鮮明、質量效果好的培訓機構,打造具有較強培訓能力和競爭優勢的職業技能培訓集團。
(十五)推進線上職業培訓平台規範建設
加強職業技能線上培訓平台建設。推動職業院校、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開發線上培訓課程,推進職業培訓數字資源建設,開放線上培訓資源,豐富現有數字培訓資源庫,建立線上培訓平台及數字資源質量評估與動態調整機制。規範線上平台管理,加強技術研發,採取實名驗證、人臉識別、過程拍照、即時互動等技術手段,確保培訓真實性。採用地理位置簽到等技術功能,實現線上線下培訓有效銜接。完善技術套用,保障學習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完善線上培訓平台審核、評價與退出機制,探索開展“網際網路+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將相關線上培訓平台及數字資源納入當地培訓機構目錄。
(十六)深化職業技能培訓與技能評價國際合作
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深化國際交流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引進國際先進培訓理念、教學課程、認證體系,開拓國際化辦學渠道。加強與國際培訓機構交流合作,鼓勵國外優質職業院校、培訓機構來贛合作辦學,逐步形成規模,擴大區域影響力。支持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與國外辦學機構共建教育和科研機構,建立海外友好學校,聯合開發職業培訓課程體系,使交流合作向教學科研領域縱深發展。積極做好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註冊,建立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互認機制。

五、全力推動職業技能培訓提質增效

(十七)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並修。加強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培育,將職業道德、質量意識、法律意識、消防安全、環保衛生等要求貫穿職業培訓全過程。組織開展高技能領軍人才進校園、進課堂、進企業、進車間、進班組系列活動。依託博物館、文化宮、青少年宮等場所,推動設立技能角、技能園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動、職業體驗區域,引導全社會關注技能、學習技能,投身技能報國,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
(十八)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教師隊伍建設力度
實施培訓教師素質提升計畫。提高職業技能培訓教師專業教學和實操培訓能力,把師德師風作為評價師資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並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開展教師上崗培訓評價工作,規範承擔培訓任務師資應具備的資質條件。遴選公布一批師資隊伍素質較高、教學設施比較先進的師資培訓基地,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師資教育培訓任務。持續開展師資培訓,對已經取得《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的人員,每兩年須在師資培訓基地進行不少於1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50課時的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繼續授課。鼓勵行業組織、企業共同參與職業技能培訓教師培養和培訓,支持培訓教師在職培訓和到企業實踐,加快培養教學實操一體化師資隊伍。完善專兼職教師制度,從企業高技能人才與技能勞動者中著力培養、充實到職業技能培訓師資隊伍。建立健全省職業技能培訓師資庫(含創業培訓師資庫),建立師資信息檔案和執教執訓受訓履歷檔案,支持將符合條件的高技能領軍人才、技能師工作室領辦人和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全省技能大賽優秀選手納入師資庫。
專欄7 職業技能培訓師資上崗培訓評價工作
1.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師資隊伍建設。解決當前我省職業技能培訓教師素質偏低,生產實習指導教師數量不足,技能水平不高等問題,推動全省職業技能培訓提質增效。不斷提高全省就業訓練中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不斷強化師德師風和專業技能。
2.職業技能培訓教師上崗等級評價採取“條件公開、個人申請、審核認定、行政公示並公布”的方式進行。
3.從2023年起,將取得《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人數納入年度評估;到2023年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崗教師取得《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的人數應不低於教師總數的70%,比例不達標的單位不得承擔政府補貼培訓;到2025年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崗教師應100%取得《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對比例不達標的單位,取消相關職業(工種)設定。在2025年底前,仍未取得《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的人員,不得繼續從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學工作。新增職業(工種)的教師,必須取得《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後才能進行教學。
4.省、設區市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職業技能培訓事業發展需要,面向省內技工院校、中高等職業院校、具備培訓資質的企業和社會組織,直接認定和遴選公布一批師資隊伍素質較高、教學設施比較先進的師資培訓基地,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師資教育培訓任務。
5.對已經取得《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的人員,每兩年須在師資培訓基地進行不少於1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於50課時的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繼續授課,由培訓基地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教師上崗等級證》副頁上標明培訓及考核記錄。
(十九)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
深入推進贛江新區國家級技能人才培養綜合園區建設。支持各設區市建設省級技能人才培養綜合園區,實施新一輪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重點支持企業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加強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構建“高級技師—特級技師—省級技能大師—國家級技能大師”金字塔型技能領軍人才梯次層級,加大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研修培訓力度。增強高技能人才培養能力和供給質量,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立全省高技能人才專家庫。對企業關鍵崗位高技能人才,開展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方面培訓。
專欄8 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圍繞實施“技能中國行動”,聚焦“人人成才、技能江西”行動,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訓培養體系,積極營造有利於技能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實施新時代“贛鄱工匠”培育工程,打造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優良、布局合理、技藝精湛的技能人才隊伍。探索擴大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領域和規模。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製度。落實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有關政策,提高技術工人政治、經濟和社會待遇,推動實現技高者多得、多勞者多得。加強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開展“贛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評選,最佳化技能人才成長環境。完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加強職業技能競賽集訓基地建設,定期舉辦省級職業技能大賽,創新開展各級各類行業企業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二十)加大緊缺急需人才培訓力度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實際,圍繞14個產業鏈、“2+6+N”重點產業和數字經濟領域職業(工種),深入對接有色金屬、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石化、建材、紡織、食品、汽車、航空、中醫藥、移動物聯網、半導體照明、虛擬現實(VR)、節能環保等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對技術工人的供需關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和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引導培訓資源向市場用工需求、企業生產必需等環節傾斜,大規模開展緊缺職業(工種)培訓,提升培訓層次等級。
(二十一)加大能工巧匠培養力度
鼓勵各地根據本地區產業發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工巧匠。加強專項職業能力開發,做好關鍵技能和絕招絕技傳承。舉辦手工技能大賽,挖掘培養鄉村手工業者、傳統藝人、傳統建設修繕技藝傳承人和工匠。積極推進鄉村建設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訓,培養一批高素質鄉村建設人才。
(二十二)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品牌培育力度
鼓勵各地集中資源打造一批具有當地特色的職業技能培訓品牌,發揮職業技能培訓品牌集聚效應,完善政策支持和保障機制,逐步推進由培訓品牌承接項目制培訓。統籌推進技能大賽獲獎項目向培訓品牌成果轉化,打造培訓特色名片。培育一批口碑好、影響大、含金量高的職業技能證書品牌。
專欄9 職業技能培訓品牌培育行動
1.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品牌遴選培育,鼓勵培訓機構創建職業技能培訓品牌、開發特色職業(工種),建立健全就業協作機制和就業質量跟蹤機制。
2.擴大品牌培訓規模,優先支持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適度最佳化培訓補貼標準,提高培訓學員和用人單位滿意度、認同感,提升就業創業帶動效應。
3.加強培訓品牌政策支持,優先支持成為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優先支持開發專項職業能力,優先支持申報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建設項目。
4.實施新職業培訓品牌推廣計畫,推動建立150個新職業培訓示範基地,培養培訓20萬名以上符合新經濟、新業態和我省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

六、拓寬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二十三)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健全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職業道德養成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健全以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全面推行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並將評價結果與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掛鈎,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拓展技術工人職業發展空間。完善社會評價質量監管體制,加大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徵集遴選力度,大力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支持行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鼓勵各地組織開發鄉村振興、特色產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項目等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制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管理辦法,規範評價機構遴選規則、組織實施、收費標準、考務管理、監督管理等,建立完善評價管理信息系統,強化評價質量監管。嚴格做好培訓後職業技能評價,符合條件的培訓學員按規定參加職業技能評價。
專欄10 技能人才評價提質擴面行動
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到2025年在全省規模以上企業實現全覆蓋,每個縣至少有1家企業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實現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認定。發展第三方評價機構,遴選建設60所左右第三方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形成省、市、縣三級社會化評價體系。圍繞我省地域和非遺等文化特色就業技能,實施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評價,到2025年開發公布不少於100項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
(二十四)落實技能人才待遇政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工資分配製度。指導企業對技能人才建立以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等為參考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合理評價技能要素貢獻。推動企業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技能激勵機制。定期發布工資價位,指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能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做好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推動各地將高技能人才納入城市直接落戶範圍,其配偶、子女按有關規定享受公共就業、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務。
(二十五)加強高技能人才表彰獎勵
完善以國家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技能人才表彰獎勵體系。積極推動全社會加大對高技能人才在各級各類表彰中的傾斜力度。做好全國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推薦工作,遴選推薦一批高技能人才享受國務院、省政府特殊津貼,做好“贛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評選表彰工作,配合開展“雙千計畫”高技能領軍人才和高層次高技能領軍人才評選。按要求開展高技能領軍人才休假療養、國情研修和節日慰問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企業等進行表彰。
(二十六)廣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充分發揮職業技能競賽在技能人才選拔、培養、評價和激勵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以世界技能大賽為引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為龍頭,以江西省職業技能大賽、江西省“振興杯”行業(系統)/企業(技工院校、培訓機構)職業技能大賽為主體,以地方職業技能大賽、企業和院校技能練兵比武為基礎,積極調動行業主管部門、群團組織、行業協會等積極性,辦好各類各層次職業技能競賽活動,運用好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結果,通過以賽代訓促進職業技能培訓發展。制定《江西省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強化競賽統籌管理和賽事規劃,加強職業技能競賽工作隊伍建設,提高競賽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全賽事內部監督、外部督導機制,落實競賽獎勵要求。積極做好世界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選拔參賽工作。遴選一批國家級、省級職業技能競賽集訓基地。
專欄11 職業技能競賽引領計畫
1.完善全省職業技能競賽體系,“十四五”期間持續舉辦全省職業技能大賽、“振興杯”系列職業技能大賽,支持市、縣(區)、企業、院校廣泛開展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技能比武。
2.加強職業技能大賽集訓基地建設,推動建立一批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基地和省級集訓基地。
3.實施競賽人才培養計畫,發揮競賽引領帶動作用,將競賽金牌轉化為人才品牌,培養一批職業技能競賽專家、裁判、督導員、場地經理、技術翻譯等專業人才,深入參與技術技能攻關、院校教學改革、人才接續培育。

七、強化規劃落實支撐保障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
各地要切實承擔規劃組織實施的主體責任,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組織協調,形成省級統籌、部門參與、市縣實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揮牽頭協調作用,教育、發展改革、財政、稅務、民政、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國資、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退役軍人、應急管理、鄉村振興等部門和單位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積極配合、廣泛參與,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上下貫通、左右銜接,協力推進的“大培訓”工作機制,推動各領域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職業技能培訓效能,確保各項重點任務和行動落到實處。將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人才工作列入各級黨委(黨組)定期研究事項、市縣綜合考核內容、就業補助資金分配參考依據。
(二十八)加大資金籌集和投入力度
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資金的保障力度,合理調整支出結構,確保財政投入與職業技能培訓保障需求相匹配,統籌利用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已有職業培訓資金(含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結餘資金),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參訓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技能提升補貼和生活費補貼,做好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保障。健全市場化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公共實訓基地建設等的支持。對購買用於培訓的相關設備,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培訓補貼標準動態評估調整機制,適時調整補貼標準。各類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規定的標準,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高危行業企業要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和安全生產費用預算中足額安排安全技能培訓資金,用於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安排經費,對職業技能培訓教材建設、職業培訓包開發套用、師資和管理人員培訓、教學改革以及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運行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對培訓組織動員工作進行獎補。
(二十九)規範管理服務和監督檢查
健全職業技能培訓綜合管理服務和督導評估體系,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對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培訓師資、培訓資金等進行規範管理。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培訓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管。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信息化系統建設,匹配適應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推進“制度+科技”、“人防+技防”體系建設,大力推進“網際網路+監管”,最佳化業務流程和工作模式。對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及時公布和更新培訓項目目錄、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目錄,方便勞動者查詢和按需選擇。完善最佳化培訓補貼申領撥付流程,加強對培訓組織實施和職業技能培訓資金的監督管理,落實補貼性培訓實名制管理要求,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探索通過社會保障卡繳納職業技能培訓費和領取補貼費。定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建立完善問題台賬、整改指導、整改查驗機制。引入第三方機構,強化社會監督,保障資金安全和效益。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並依法依規嚴懲。
(三十)加強宣傳引導和氛圍營造
結合世界、全國、全省技能大賽舉辦的時機,抓住職業教育活動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大活動,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宣傳,講好技能成才、技能報國故事,傳播技能文化。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入口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台和載體,大力宣傳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大力推廣技能人才培養典型經驗,不斷強化“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導向,營造有利於技能人才成長成才的社會環境。

內容解讀

《規劃》提出,到2025年,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更加完善。持續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構建完善滿足各類就業群體技能培訓需求、人才成長需要、促進技能水平提升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職業生涯全程的培訓體系。
《規劃》明確,“十四五”時期,力爭到2025年,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次以上,其中農民轉移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45萬人次以上;新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45萬人次以上,其中新增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7.5萬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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