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關於全省地方稅務機構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是1998年12月30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政府關於全省地方稅務機構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
- 發布日期:1998年12月30日
《江蘇省政府關於全省地方稅務機構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是1998年12月30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通知。
《江蘇省政府關於全省地方稅務機構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是1998年12月30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通知。 【發布單位】81002【發布文號】蘇政發[1998]126號【生效日期】1998-12-30【失效日期】【所屬類...
《江蘇省政府關於調整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是由江蘇省政府2001年制定下發的地方法規。具體內容 江蘇省政府關於調整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 各省轄市及常熟市人民政府,省各有關委、辦、廳、局,省各有關直屬單位:我省於1994年按照國家規定實行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六年多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調動了...
國務院關於地方稅務機構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7年10月21日發布,自1997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1994年實行稅務機構分設以來,工商稅收一直保持了較高的增長幅度,新的財稅體製得到了鞏固和完善。地方稅收工作也取得全面進展,在保證地方財政收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最近一個時期...
《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經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4號頒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近年來,全省各級地稅機關不斷強化征管,堵漏增收,稅收收入連年穩步增長,有力地保障了財政支出,促進了江蘇經濟和社會發展。但由於地方稅收稅種多、涉及面廣,地稅機關受到信息來源渠道...
2021年9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按照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結合江蘇實際,明確了6個方面32項主要任務。在大力推進智慧稅務建設方面,《實施方案》提出,統籌推進全省大數據中心稅收分中心建設,將全省大數據稅收分中心建設...
在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過程中,積極做好相關改革的有序銜接和協調推進。進一步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最佳化政府組織結構,規範機構設定,完善運行機制。著力推進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大力推進擴權強鎮改革,充分發揮鄉鎮在促進經濟發展、強化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推進基層民主等方面的作用。配套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歷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掛牌成立,原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是江蘇省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由國家稅務總局實行垂直管理。主要負責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營業稅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業及2002年以後新辦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同時,還負責出口貨物...
江蘇地稅機構成立十多年來,全省各級地稅機關、廣大地稅幹部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大力組織稅收收入,堅持依法治稅,最佳化稅收服務、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幹部隊伍管理,充分發揮稅收巨觀調控的職能,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幹部隊伍建設概況 全省各級地稅機關以“三個一流”工程(一...
江蘇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實施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省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
江蘇省政府關於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 (蘇政發 [2002] 100號)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江蘇省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1〕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02年1月1日起,對各省轄市及常熟市(以下簡稱各市)實行...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稅收行政行為若干問題的批覆 (一九九0年十一月十一日)省稅務局:一九九0年十月八日請示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一、關於減免稅審批權問題。根據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稅收管理體制的請示報告》(國發〔1977〕144號檔案)的規定,屬於省範圍內的減免稅,應由省...
《江蘇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意見》是一部江蘇省政府相關部門於2003年01月22日發布並於發布當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江蘇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改革的意見 [1] 頒布時間2003年1月22日 發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
1994年4月22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4年4月22日公布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保障國家和地方的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下分別簡稱《稅收征管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
江蘇省國度稅務局網站,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創建的發票管理和財務監視網站。發布檔案 為了增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視,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制訂本辦法。引 號: 所屬種別: 【徵收管理】發文機構: 發文日期: 1993-12-23 名 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治理措施 文 ...
機構概況 江蘇省無錫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12日成立,從1999年起,全省地稅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共有處級市地稅局1個,縣(市、區)級地稅局4個,幹部職工1400餘名。江蘇省無錫地稅局成立十多年來,廣大地稅幹部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大力組織稅收收入,堅持依法治稅,最佳化稅收服務、推進信息化...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農業長足發展,2000年全省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3.6%,農技推廣服務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現行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格局是在計畫經濟時期形成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農業結構調整的推進,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迫切需要進行改革和創新。在縣鄉機構改革和...
江蘇省鹽城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7月26日成立,自2011年3月實行稅源專業化改革。截止2013年底系統共有縣(市)級地稅局8個,市區直屬派出機構7個(含稽查局),幹部職工1494名。是履行全市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服務職能的行政執法單位。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鹽城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鹽城市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 根據省編辦《關於印發江蘇省揚州地方稅務局及所轄縣(市、區)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蘇編辦發〔2010〕25號)精神,江蘇省揚州地方稅務局內設機構設定及職責如下:辦公室 辦公室是主管日常公務、文秘和局機關行政管理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承擔機關文電、機要、信息、會務、...
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關於縣(市)以上地方稅務機構管理問題 (一)地稅機構領導體制改變後,編制繼續由省統一管理,各地不得自行增編,不得超編進入。機構、幹部、人員和經費等主要由當地政府負責和管理。市轄區的地稅分局繼續由市局直接管理,縣(市)城內直屬徵收分局繼續保留。 (二)...
江蘇省揚州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是揚州市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下轄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核算處、納稅服務處、徵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離退休幹部處14個內設機構,稽查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
廣東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現將《國務院關於地方稅務機構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國發〔1997〕34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一、全省地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是維護國家稅法統一、保證地方稅務機關獨立執法、確保地方財政收入的需要,各地區各部門必須統一認識...
履行稅費征管保障義務的,由有權機關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省稅務機關可以根據本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9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的《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4號)同時廢止。
現將國務院《關於地方稅務機構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國發〔1997〕34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重慶市以下地方稅務局實行由重慶市地方稅務局和同級政府雙重領導,以重慶市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即區(市)縣地方稅務局及派出機構的機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