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環境保護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2號令)(下稱《條例》)和《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5號)(下稱《辦法》)的規定,現公布《汕尾市環境保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及諮詢受理政府環境信息情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收費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汕尾市環保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2013年,汕尾市環境保護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條例》、《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規範,強化工作落實,進一步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搭建強有力的信息公開服務平台,有效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切實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局領導班子對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專門開會進行布置,並通過建章立制、完善載體、調研督查、開展培訓等方式,從深化環境信息公開內容、規範環境信息公開流程、拓展環境信息公開形式等方面狠抓落實。2013年,為加強我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及時調整了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局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照省環保廳《關於當前環境信息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粵環辦〔2013〕91號)和《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汕府辦〔2013〕67號)要求,就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於9月份專門成立了工作小組,按照“誰公開、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原則,把公開項目按部門職能分解落實到各個相關部門,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同時,為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積極派員參加由市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類信息公開工作培訓,不斷增強全局推進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意識。
(二)建立完善信息公開的各項制度。結合當前環境信息公開重點工作,我局修訂完善了《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指南》、《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目錄》和《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及《汕尾市環境保護局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等相關制度。對信息公開的範圍、公開時限、公開形式和公開程式作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對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信息進行全面梳理,編制了詳細的信息公開目錄,並明確要求局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目錄要求和具體分工及時對環境保護工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和發布,安排專門人員對“信息公開”、“組織機構”、“政務公開”、“環境質量狀況”、“建設項目管理”、“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污染控制”、“環境管理”等欄目及時進行了更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客觀、準確、及時的信息公開服務,落實環境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另外,還修訂《汕尾市環境保護局公文辦理辦法》、《汕尾市環境保護政務信息工作制度》、《汕尾市環境保護局政務公開工作管理辦法》和《汕尾市環境保護局保密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規範了機關發文程式,提高了公開信息質量。
(三)嚴格信息公開工作審核。在信息公開審核方面,我局堅持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對需公開的內容按規定認真審核,確保公開信息內容完整,界定範圍準確。所有主動公開的信息須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審查後在規定時限內上傳到市環境保護公眾網站進行公開;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在受理申請人的申請後,統一由局環境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辦理意見,並交有關單位在規定時限內按規定程式辦理。同時,辦公室每月編制依申請公開目錄、主動公開信息目錄和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並將主動公開目錄與正式檔案每半年移交檔案局一次。
二、多渠道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情況
2013年,我局通過廣東環境保護公眾網站、汕尾市環保局公眾網站以及報刊媒體等多種方式主動公開汕尾市環境保護的政府信息,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任務,特別是在財政信息公開方面,我局相繼公開了201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201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等。同時,在市環保局公眾網上設定了界面友好、操作簡便的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專欄,對7項環境重點工作內容和8大項、28小項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信息內容進行了公開,主要包括:重要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徵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方面內容。編髮《汕尾環保專報信息》50期、《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簡報》13期、《汕尾市環境監察通訊》12期,在汕尾日報、汕尾政府網站發布《汕尾市2012年度全市環境質量狀況》,在汕尾市環境保護公眾網站上發布信息共547條,在珠江環境報、汕尾日報發布信息60餘篇。
此外,為發揮網路便捷作用,我局還加強了環境信息公開發布平台――汕尾市環境保護局網站的建設,有效保障了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依申請公開及諮詢受理政府環境信息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認真開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不斷規範公開申請辦理程式,通過政府網站和其他方式詳細公布了依申請公開指南、公開受理機構及聯繫方式,並採取網上、郵件、紙質等多種方式受理申請。進一步明確了申請的受理條件、辦理要求和審批程式,並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時限要求進行辦理。2013年,我局未收到以書面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市環保局所有的政府環境信息公開項目,包括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和依申請公開政府環境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訴訟的情況
2013年,我局未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和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出現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3年,我局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整體運行狀況較好,未接到民眾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投訴。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公開內容深度和廣度不夠,公開信息的總量有限;二信息公開宣傳力度不大,民眾對信息公開內容關注度不高;三是網站建設力度有待加強;四是縣(市)一級環保局和直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不平衡。
下一步,來我局將繼續加以改進,確保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一是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認真對照上級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對信息公開知識的學習培訓。嚴格把關,提高環境信息公開的質量。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努力提高公眾對環境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在規定的環境信息公開範圍內,及時發布和更新應主動公開的環境信息;並充分利用好市環保局公眾網這一平台,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和機關行政效能,為公眾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三是加強網站建設。加強對相關人員計算機水平和網路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做好網路安全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加強網站安全措施建設力度。四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編輯案例分析材料,收集好經驗進行推廣交流,對縣(市、區)環保局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汕尾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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