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永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政府機構,主要有辦公室、宗教法律事務辦公室兩個部門。

機構職責,下設機構,

機構職責

永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民族方面
1、宣傳貫徹國家民族法律、法規、政策,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市少數民族聚居地經濟發展規劃,落實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的特殊政策,對少數民族專項資金分配、使用進行管理和監督,配合有關部承辦少數民族聚居地的扶貧工作。
3、組織對全市民族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發生的問題,促進全市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合作,維護社會穩定。
4、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5、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民族方面其它事項。
(二)宗教方面
1、宣傳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和國家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政策。
2、研究國內外和本市宗教現狀和動態,把握我市各種宗教的發展趨勢,提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3、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4、引導和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5、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6、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幫助宗教團體辦好自養經濟事業;幫組引導信教民眾發展經濟、脫貧致富。
7、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和宗教理論研究工作。
8、組織培訓全市宗教幹部,協助鎮(辦)人民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問題。
9、協同有關部門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邪教組織及其犯罪活動。
10、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宗教方面其它事項。

下設機構

辦公室、宗教法律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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