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政府的組成部門,嚴格執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單位名稱::宗教局
- 索引編號::LL03120-0102-2011-0001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孝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政府的組成部門,嚴格執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況。
(三)擬定全市少數民族聚居地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則,提出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的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
(四)組織對全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發生的問題,促進民族團結。
(五)組織、選拔、培訓少數民族幹部。
(六)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七)研究本市宗教的現狀和動態,把握我市各種宗教的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八)加強愛國宗教團體建設,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經常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九)對全市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培訓全市宗教工作幹部,妥善及時處理宗教方面有關事宜。
(十)配合政法部門揭露、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邪教組織及其犯罪活動。
(十一)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民族股(經濟發展指導股)
1、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指導、監督民族法律、法規、政策在我市的貫徹執行,擬定全市實施辦法。起草有關檔案,調解民族糾紛,進行民族統計,鑑定民族成分。
2、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
組織分析全市少數民族經濟運行情況,研究制定促進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措施,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
3、掌握全市少數民族聚居村的經濟狀況,提出幫助少數民族聚居村發展經濟和脫貧致富的工作思路。
4、培養、教育、推薦少數民族幹部和專業人才。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的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工作,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古籍整理工作。
6、負責少數民族的來信來訪工作。
7、負責伊斯蘭教方面的工作。
8、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
(二)宗教股
1、承辦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研究國內外和本市宗教的現狀和動態,把握我市各種宗教的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2、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
3、負責有關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管理工作。
4、審批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刷。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宗教文物古蹟保護工作,對政府給寺觀教堂的維修費用提出分配意見,並協同有關部門進行監督。
6、配合政法部門揭露、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邪教組織及其犯罪活動。
7、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
8、幫助信訪民眾聚居村發展經濟和脫貧致富。
9、負責有關宗教界人士的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