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實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制度,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紮實開展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根據國家民政部、省民政廳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認定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施方案
- 地點: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
- 目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
- 原則: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
為有效實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制度,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紮實開展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根據國家民政部、省民政廳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認定實施方案。
4、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依據各單位提供的相關信息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入戶調查,並將調查情況進行公示。5、經公示無異議後,縣、鄉、居三級填寫《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附表3)並填發《永新縣城鎮居民低...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民銀行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統計局證監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認定辦法 為規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認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是住房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專項社會救助制度以及臨時救助...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第三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按市政府頒布的標準認定。第四條 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街道(鄉鎮)和區民政局進行審核認定。第五條 低...
(國務院令第649號)、《湖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號)、《湖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辦法》(鄂民政規〔2009〕3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湖北省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並共同生活的人員。第三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負責制...
第七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城鎮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工作機構、人員隊伍建設,落實必要的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第八條 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原則。(一)實事求是。(二)及時、公開、公平、公正。(三)屬地管理。第九條 城鎮居民...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市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常住戶口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並共同生活的人員。第三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低於規定標準的城鎮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的人員。第三條 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核定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 遵義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鎮低收入家庭,不再重複進行家庭收入核定和發證。第七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工作機構、人員隊伍建設,落實必要的工作...
第五條 市、縣(市、區)發改、物價、公安、財政、人社、住建(房地產)、金融、稅務、工商、統計等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低收入家庭認定的有關工作。第二章 認定標準 第六條 鹽湖區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原則上按照...
第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每年應在年度部門預算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的順利開展。第六條 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遵循下列原則:(一)屬地管理,動態管理。(二)低收入標準與低保標準聯動。(三)針對專項救助進行...
海南省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辦法是為規範我省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而發布的規定。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家庭財產以及實際生活狀況符合低收入標準的城鄉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並共同生活的人員。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為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
第六條 本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鎮低收入家庭,不再重複進行家庭收入核定和發證。第七條 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工作機構、人員隊伍建設,落實必要的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第八條 對城鎮低...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站在講政治、關注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認真做好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要按照《餘慶縣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的要求,對村(居)委會上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對不經調查核實就出具虛假證明材料...
各區、縣(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嚴格工作程式,加強宣傳引導,切實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確保30日內完成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並及時將認定情況報送市民政局低保管理局。(二)加強監督管理 1.各區、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規範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行為,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根據省政府制定的《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的城市...
第三條 石家莊市區範圍內的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請住房制度保障資格或者其他社會救助(相關管理部門在本辦法中稱專項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時,其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
為做好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以及其它社會救助工作中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核定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民發〔2008〕15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貴陽市...
第四條 家庭低收入標準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參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城市居民上年度平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科學確定,區人民政府公布執行。第五條 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工作,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黑政辦發〔2009〕37號)和《黑龍江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推進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民辦〔2009...
第六條 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負責制。市級民政部門負責全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縣(區)民政部門負責轄區內低收入家庭認定的核定、建立檔案、日常管理等工作,對申請低收入認定的城鄉困難家庭進行信息比對。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社會救助中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根據民政部《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居民申請城市低保、臨時救助及住房、醫療、教育等專項救助時,民政部門對其家庭經濟...
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受民政部委託,承擔全國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資料庫的建立和維護、經濟狀況信息查詢與核對、低收入家庭政策研究、宣傳交流培訓等相關工作。內設部門及職責 編輯 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內設4個部門,包括...
攀枝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試行辦法是為規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為,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委關於印發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結合攀枝花市實際,制定的試行辦法。第...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餘慶縣符合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保障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保障標準的城鎮居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以下簡稱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向城鎮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租賃住房補貼、廉租住房或者...
(二)規範和完善城市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檔案。各縣、區(含各管理區、開發區,下同)要進一步完善調查方案,組織建設(房管)、財政、民政、統計等部門,於2008年4月底完成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狀況調查工作,並及時建立完善...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第五條 市民政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辦法;區(縣)民政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具體管理和審批工作;社區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