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實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制度,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紮實開展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根據國家民政部、省民政廳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認定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施方案
  • 地點: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
  • 目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
  • 原則: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
實施目的,組織領導,認定對象,認定內容,認定方式,部門職責,認定程式,工作要求,

實施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關注民生為著力點,通過開展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全面掌握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及財產等基本情況,進一步規範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為進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推進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提供決策依據。

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我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成立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民政局局長、縣政府辦副主任任副組長,縣監察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保局、縣統計局、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殘聯、縣衛生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縣審計局、縣國土局、縣文廣新局、縣房產局、縣住房公積金辦公室、縣地稅局、縣供電公司、縣國稅局、縣工商局、縣人民銀行、縣工行、縣建行、縣農行、縣信用社、縣郵政儲蓄銀行等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由縣民政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認定對象

(一)已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對象;
(二)申請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對象;
(三)受委託需要認定的其他對象。

認定內容

1、城鎮居民收入信息,包括月工資、薪金收入、農業經營收入、開辦公司及經營企業收入、離退休金、失業保險金、各種賠償、辭退金、贍(撫)養費、遺屬補助金等;
2、城鎮居民財產信息,包括家庭成員擁有的房產、車輛、經營性資產、有價證券、存款等。

認定方式

1、系統核對。由縣民政部門與有關部門建立城鎮居民收入信息核對網路系統,每月對新增救助對象及其家庭收入和財產信息進行核對;對已享受救助待遇的對象每半年組織一次核對。
2、人工核對。對部門間暫不具備建立專網系統的,由縣民政部門與相關部門採取用加密隨身碟方式,每月對新增救助對象及其家庭收入和財產信息進行核對;對已享受救助待遇對象每半年組織一次核對。

部門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低收入家庭認定的相關工作;
縣民政局是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審批、管理,建立低收入家庭資料庫等相關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對申請對象的戶口認定;
縣交警大隊負責核對申請家庭成員擁有車輛情況;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工作經費,並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負責核對申請家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享受遺囑補助人員,提供屬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範圍內的退休人員可查詢年份養老金,及根據申請家庭成員養老金交納情況,測算其收入;
縣房產局負責核對申請家庭擁有房產情況;
縣住房公積金辦公室負責核對申請家庭所有成員的公積金交納、提取、貸款信息並測算其收入;
縣統計局負責確定家庭人員各項收入指標的計算標準和統計口徑;
縣國土局負責核對申請家庭成員建房土地登記情況;
縣國稅局、地稅局負責核對申請家庭成員從事個體工商、私營企業等經營活動的納稅情況;
縣工商局負責核對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從事個體工商、私營企業等經營活動情況;
縣文廣新局負責做好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宣傳工作;
縣人民銀行負責協調各金融單位及證券機構,核對申請家庭所有成員的個人銀行存款是否超過1萬元,是否持有有價證券(股票等);
縣供電公司負責核對申請對象家庭的用電繳費信息;
縣自來水公司負責核對申請對象家庭的用水繳費信息;
縣監察局負責加強監督,確保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
其他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助做好低收入家庭認定的相關工作。

認定程式

1、申請對象憑身份證、戶口本、書面申請向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未設居委會的可到戶口所在地民政所)提出申請。居委會初步審查後發給《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財產情況申報表》(附表1)、《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審核表》(附表2)。
2、申請對象如實填寫好《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財產情況申報表》(附表1)以及《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審核表》(附表2)中的家庭成員信息欄(所填信息必須與戶口本、身份證一致)後,由居委會統一收集,到相關單位核實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信息。
3、縣公安、人保、社保、房產、住房公積金、工商、稅務、教育、保險、金融、民政等成員單位,核實申請人的收入、財產信息填寫《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審核表》中相關欄目,經辦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4、居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縣民政局依據各單位提供的相關信息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入戶調查,並將調查情況進行公示。
5、經公示無異議後,縣、鄉、居三級填寫《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附表3)並填發《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附表4)。

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加強對認定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核查人員和時間,落實專人負責,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隨意調換人員。
2、要嚴格認定程式,確保認定質量。認定人員要把好登記關,認真查勘申報家庭現狀,審核相關產權、租賃材料。鄉鎮人民政府要對調查內容進行逐一審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不遺漏、真實準確。
3、各成員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協助做好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的核查工作,落實專人積極配合好民政部門的認定工作,如實填寫好《永新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審核表》,確保認定的客觀、準確、有效。
4、經辦人員要做好有關資料的保密工作。有關工作人員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認定對象的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和隨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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