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

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是一種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原則,以跨界斷面水質指標和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為基礎在流域上下游各區政府間建立的經濟補償制度。即讓產生水污染且治理不力的上游區對下游區給予經濟補償,促進流域上下游齊抓共管治理水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
  • 類別:政務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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