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是一種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原則,以跨界斷面水質指標和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為基礎在流域上下游各區政府間建立的經濟補償制度。即讓產生水污染且治理不力的上游區對下游區給予經濟補償,促進流域上下游齊抓共管治理水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
- 類別:政務名詞
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是一種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原則,以跨界斷面水質指標和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為基礎在流域上下游各區政府間建立的經濟補償制度。即讓產生水污染且治理不力的上游區對下游區給予經濟補償,促進流域上下游齊抓共管治理水環境。
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是一種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原則,以跨界斷面水質指標和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為基礎在流域上下游各區政府間建立的經濟補償制度。即讓產生水污染且治理不力的上游區對下游區給予經濟補償,促進流域...
生態補償機制是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目的,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綜合運用行政和市場手段,調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相關各方之間利益關係的一種制度安排。主要針對區域性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領域,是一項具有經濟激勵作用、與“污染者付費”原則並存、基於“受益者付費和破壞者...
《天津市地表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完善本市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進一步強化地表水環境管理,持續改善地表水環境質量,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地表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
《區域水資源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是陳華東編著的區域經濟著作。內容簡介 長期以來,環境末端治理的觀念使我國水資源治理效率低下。生態補償制度利用經濟手段,調整區域水環境保護和建設中的利益關係,將生態環境的外部性進行內部化,達到保護水資源生態環境目的。本文以區域公共管理理論為視角,構建了區域水資源生態補償府際...
生態補償是指對個人或組織在森林營造培育、自然保護區和水源區保護、流域上游水土保持、水源涵養、荒漠化治理等環境修復與還原活動中,對生態環境系統造成的符合人類需要的有利影響,由國家或其他受益的組織和個人進行價值補償的環境法律制度。生態補償的理論基礎主要有自然資本論、外部性理論和公共物品理論等。自然資本論...
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負責)(十二)完善重點生態區域補償機制。繼續推進生態保護補償試點示範,統籌各類補償資金,探索綜合性補償...
第十七條 水源地所在縣(市、區)政府對生態保護補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負總責。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籌集,並建立健全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績效的抽查評估。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市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考核。市審計局牽頭負責此輪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審計。...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水生態保護補償、損害賠償等制度,加強水生態環境的保護與修復。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生態環境、財政、水行政等部門,建立本市域內河流交界斷面水質考核目標體系,以及上、下游地區之間水環境區域雙向補償制度。對因承擔飲用水水源保護等水生態保護責任致使經濟發展受到限制的單位和個人,...
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實施生態保護補償是調動各方積極性、保護好生態環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生態保護補償的範圍仍然偏小、標準偏低,保護...
省審計廳要定期對各市、縣流域生態補償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對挪用補償資金、未將資金用於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的市、縣,視情節扣減該市、縣在該年度獲得的部分乃至全部生態補償資金,對發生重大水環境污染事故的市、縣每次扣減20%的補償資金,扣回資金結轉與下一年度補償資金一併分配。(三)鼓勵區域合作。支持重點...
流域下游地區也應當積極推動本行政區域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並對上游地區開展的流域保護治理工作、補償資金使用等進行監督。(五)簽訂補償協定。流域上下游政府應當簽訂具有約束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協定,明確補償基準、方式、標準、聯防共治機制以及雙方權責等內容,並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六)完善工作機制。完善自治...
長期以來,受攔河築壩、水域污染、過度捕撈、航道整治、挖砂採石、灘涂圍墾等影響,長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化,生物多樣性指數持續下降,珍稀特有物種資源全面衰退,白鱀豚、白鱘、長江鰣魚等物種已多年未見,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等極度瀕危,“四大家魚”早期資源量比上世紀80年代減少了90%以上。近年來,長江...
根據生態保護實際需要,上級人民政府可以組織、協調下級人民政府之間開展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第十五條 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針對下列區域開展:(一)江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乾支流所在區域;(二)重要生態環境要素所在區域以及其他生態功能重要區域;(三)重大引調水工程水源地以及沿線保護區;(四)其他按照...
三是規範財政縱向補償。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對開展重要生態環境要素保護以及在生態功能重要區域開展生態保護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補償。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補償資金及時補償給開展生態保護的單位和個人;由地方政府統籌使用的資金,應當優先用於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治理和修復等。四是完善地區間橫向補償。鼓勵...
2011年,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出台了涉及浙江、安徽兩省的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補償的資金來源、標準和具體辦法,開展跨省級行政區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試點。今年(2013年),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開展了生物多樣性保護補助,會同林業局啟動了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補助試點。5.加強監測和監督考核。按照國家有關...
第7章 北京市水生態補償監測與評價 7.1 水流類指標監測 7.2 水環境類 7.3 水生態類 第8章 北京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實踐 8.1 橫向補償基本原則 8.2 密雲水庫上游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實踐 8.3 官廳水庫上游流域橫向生態補償研究探索 8.4 密雲水庫水資源戰略儲備橫向補償 第9章 北京市水生態區域補償實踐 9.1 ...
(2)重點區域生態恢復工程;(3)水土流失治理;(4)造林防護。6.省政府確定的其他水環境保護項目。其中,各市、縣用於支持1-4項水源地保護與水環境治理的資金不得低於本地本年度所獲得的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的70%。(二)安排程式 各市、縣人民政府應高度重視,對本行政區內流域水環境治理承擔主體責任,...
第二條 本辦法是以保護河流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目的,以獎優罰劣為原則,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節流域上下游之間、水生態環境破壞者與受害者及保護者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的公共制度。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區域內勞動河、虎莊河、老邊河、引奉河、民興河、大旱河、大清河、沙河、熊岳河、碧流河...
加強對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投入與成效的監測,健全調查體系和長效監測機制。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評價、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制度。加強重點區域資源、環境、生態監測,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基礎數據。(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統計局、林草局按職責參與)(十二)強化技術...
2018年,我省印發實施《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行方案》,創新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整合利用機制,對不同類型、不同領域的生態保護補償資金進行統籌整合,建立生態指標考核體系,選取重點生態功能區相關的23個縣(市),按照實施區域環境質量提升考核結果予以獎勵。為延續並深化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在總結試行經驗基礎...
第十五條 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天然濕地資源的生態保護修復,組織監測因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落實相關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並落實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措施。第十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港口、碼頭和公路兩側邊溝等區域水環境保護,以及船舶(漁業船舶除外)所造成的水污染防治等...
為建立與水有關的生態補償機制提供技術依據。 《水源涵養與保護區域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具有較強的科學性、知識性和方法性,書中歸納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經驗對我國各地將要開展的生態補償工作有一定的借鑑價值,可供水利、生態、環境、經濟和自然資源等專業的生產、科研、教學、管理及決策者使用和參考。
第八條 用於集體土地流轉的補償資金嚴禁用於發放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津貼、獎金及福利;不得用於出國(境)、考察、接待及購置交通工具等行政管理支出;不得用於樓堂館所、辦公用房建設等支出;不得用於對個人的非生態環境保護性的補貼、補助、獎勵等。第九條 用於集體土地流轉的補償資金,由有關區人民政府依據本...
(五)完善水流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探索市域內水生態環境雙向補償制度,制定實施水生態環境區域補償辦法;以水源保護為重點,建立健全密雲水庫等流域水資源保護與戰略儲備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政策;以河流源頭、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蓄滯洪區生態保護等為重點,健全重點區域水流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完善...
建立市、區(市、縣)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投入機制,加大對生態功能區域的支持力度。嚴格執行水、森林等自然資源徵稅政策。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六)完善重點生態區域補償機制。省、市、區(市、縣)三級生態保護紅線按照同步進行的原則,在生態功能區及其他環境敏感區、...
自然資源是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當前我國正處於高速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對自然資源的巨大需求和大規模消耗一方面導致了資源的退化和枯竭,嚴重威脅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更進一步使環境質量下降和惡化。因此,建立自然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機制成為當務之急。針對當前存在的生態補償的套用領域較偏頗、補償...
(二)生態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損失;(三)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鑑定評估等費用;(四)清除污染、修復生態環境費用;(五)防止損害的發生和擴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第六條 國務院授權的省級、市地級政府(包括直轄市所轄的區縣級政府,下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賠償權利人可以根據有關...
第七十二條 在流域上游、下游地區之間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在確定的跨市河流交界斷面,根據水質達標等情況,實行雙向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財政、生態環境等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第七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生態保護的目標、投入、成效和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區域協作等方式,建立...
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巨觀管理、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工作,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加財政投入,建立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改善水環境。第五條水資源實行行政區域管理與流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將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水環境保護目標和年度實施計畫,增加水污染防治資金投入,確保水污染防治的需要。水環境保護實行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考核評價制度,將水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