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是為了完善濕地生態補償機制,促進濕地保護與修復,根據《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天津市濕地自然保護區規劃(2017—2025年)》,制定的辦法。
2021年2月2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規〔2021〕6號印發通知,公布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2月25日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津政辦規〔2021〕6號
《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是為了完善濕地生態補償機制,促進濕地保護與修復,根據《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天津市濕地自然保護區規劃(2017—2025年)》,制定的辦法。
2021年2月2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辦規〔2021〕6號印發通知,公布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是為了完善濕地生態補償機制,促進濕地保護與修復,根據《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天津市濕地自然保護區規劃(2017—2025年)》,制定的辦法。 2021年2月2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津政...
《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由天津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23年11月29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23年11月29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辦法全文 天津市中央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市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財政部 國家林草...
由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於2018年10月10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集日期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條例全文 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2019年1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監督管理 第三章 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環境保護企業“領跑者”制度。出台《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創造性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覆蓋全市16個區和生態環境任務較重的市級部門。完成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鄉鎮街道全部設立環保工作辦公室。實施市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聯繫點制度、駐區...
為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濕地保護修複製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濕地在涵養水源、淨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也是自然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天津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 (一)地方法規 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水污染條例(2018年11月21日修訂)天津市大氣污染條例(2018年9月29日修訂)天津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9月29日修訂)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2018年9月29日修訂)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自2016年10...
(三)濕地生態保護重點建設項目與建設布局;(四)投資估算和效益分析;(五)保障措施。第九條經批准的濕地保護規劃必須嚴格執行;未經原批准機關批准,不得調整或者修改。第十條國家林業局定期組織開展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監測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濕地資源調查、監測、評估等技術規程,由國家林業...
第五十四條 本市科學開展造林綠化,推進綠色生態屏障建設,逐步提高森林覆蓋率,強化森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增強森林碳匯能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移、砍伐樹木,不得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因特殊原因確需臨時占用林地或者城市綠化用地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按期恢復。第五十五條 本市加強濕地生態...
海洋環境監測網逐步完善,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提升,為打造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大都市保駕護航。海洋治理能力不斷提升。海洋法規體系不斷健全,修訂了《天津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出台了《天津市海洋聽證工作規則》等十幾項規範性檔案,政務公開、法律顧問、社會監督等保障體系...
(九)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落實國家頒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十)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
根據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津黨廳〔2018〕151號)的規定,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如下:(一)貫徹執行城鄉規劃、自然資源、測繪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檔案管理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擬定有關地方法規...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監督管理。按規定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落實國家頒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
2010年,臨港生態濕地公園基礎開始土建工作。2013年,臨港生態濕地公園一期投入運營。2018年10月,天津臨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開始實施臨港濕地公園二期項目。2020年10月18日,臨港生態濕地公園二期項目向公眾開放。地理環境 濕地公園一期於2013年投入運營,總面積約63萬平方米,是國內一座大型工業區內的生態濕地公園。濕地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