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旱災害防禦I級應急回響

水旱災害防禦I級應急回響

水旱災害防禦I級應急回響是在水旱災害發生後發布的應急回響。

2021年7月21日02時30分起,按照《河南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禦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河南省水利廳決定將河南省水旱災害防禦Ⅱ級應急回響提升為I級應急回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旱災害防禦I級應急回響
  • 發布機構:河南省水利廳
  • 發布時間:2021年7月21日02時30分
  • 發布依據:河南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禦應急預案
發布條件,回響行動 ,發布示例,

發布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級回響: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幹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4.重要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5.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時發生特大幹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發生極度乾旱。

回響行動

1.國家防總總指揮主持會商,防總成員參加。視情啟用國務院批准的防禦特大洪水方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並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按照中央慰問及派工作組的規定派工作組赴一線慰問、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時,報請中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國家防總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並派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國家防總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每天在中央電視台發布《汛(旱)情通報》,報導汛(旱)情及措施。財政部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國家防總辦公室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鐵路、交通、民航部門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衛生部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按照許可權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提供調度參謀意見。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流域防汛指揮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一級回響,可依法延續本地區的緊急防汛期,按照國家《防洪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許可權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民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發布示例

2021年7月18日8時至21日02:00分,河南省部分地區普降暴雨、特大暴雨,最大點雨量滎陽環翠峪雨量站854mm,尖崗818mm,寺溝756mm,重現期均超5000年一遇。據氣象預測,河南省強降雨過程仍將持續。
按照《河南省水利廳水旱災害防禦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河南省水利廳決定自2021年7月21日02時30分起,將河南省水旱災害防禦Ⅱ級應急回響提升為I級應急回響。
河南省水利廳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切實履行好監測預報預警、水工程調度、搶險技術支撐等職責,確保水庫大壩和堤防工程安全,強化山洪災害防禦,有序組織民眾轉移避險,全力以赴做好洪水防禦工作,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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