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門專項資金審計

水利部門專項資金審計是對水利工程管理部門專用基金和事業費專款支出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專用基金是否先提後用。(2) 是否挪用更新改造資金於自籌基建工程。(3) 包乾結餘資金是否按規定比例轉為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4) 不列入財務包乾的各項專用撥款是否在銀行專戶存儲。(5) 有無混淆事業費專款支出與生產經營費用的界限。(6) 是否有將事業費專款結餘轉入包乾結餘等違法情況。

所謂專項資金,是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下撥行政事業單位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這種資金都會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並需要單獨報帳結算的資金。在當前各種制度和規定中,專項資金有著不同的名稱,如專項支出、項目支出、專款等,並且在包括的具體內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別。但從總體看,其含義又是基本一致的。
專項資金有三個特點:一是來源於財政或上級單位;二是用於特定事項;三是需要單獨核算。專項資金按其形成來源主要可分為專用基金、專用撥款和專項借款三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