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管理》是一本圖書
基本介紹
- 出版時間:1995年4月
- 出版社: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 頁數:254 頁
- ISBN:9787801240248
- 定價:11.00 元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管理》是一本圖書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管理》是一本圖書...
《水利工程與財務管理》通過理論與示例的結合,深入地闡述了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內部財務控制的程式、主要環節和方法,同時作了大量示例對照,直觀、簡明,對建設單位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水利工程項H經濟分析基礎...
《水利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務》是2018年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財務管理是一個單位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單位的一切活動無不通過財務開支體現出來。山東黃河河務局納入決算的企業、事業單位有106個,除了財政撥款以外,大部分依靠供水...
《水利建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規範》是2003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水利建設單位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範例》編寫委員會。內容簡介 本書是由水利部經濟調節司組織了全國七大流域機構、各直屬單位、十餘個省(自治區、直轄...
第二節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 第三節 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 第四節 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例 第四章 水利工程檢查觀測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水工建築物巡視檢查 第三節 水工建築物觀測 第五章 水利工程養護修理 第一節 ...
第十七條 水費可收取現金,也可通過銀行辦理非現金結算,由供水單位同用水單位按次、按月或按季結清。一、農業用水一般按次計量收費,也可按季計量收費。由鄉(鎮)、村管水組織或管水員負責收取,統一交付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二、工業...
第九條 建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使用與管理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水利基本建設規章制度;(二)建立、健全基本建設資金內部管理制度;(三)及時籌集項目建設資金,保證工程用款;(四)編報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和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
第七條 水利水電工程要實行民主管理,定期召開受益區和水庫淹沒區代表會並成立管理委員會。代表會和管理委員會監督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的工作,審查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的工作計畫,協調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問題。第八條 水利水電工程...
財政部門根據扶貧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核撥給扶貧項目管理單位,扶貧項目實施完成後,扶貧項目管理單位應將扶貧項目款使用情況上報縣扶貧辦、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第八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努力節約開支,...
第六條 灌區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領導。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都江堰管理局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堅持灌區事務民主協商,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用水戶代表...
第二十二條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水費收入較多的年份應建立“以豐補歉基金”,用以解決水費收入較少年份的資金短缺。第二十三條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努力節約開支,收好、管好、用好水費。年終各水利工程管理...
第十四條水利工程管理的水費盈餘,大部分用於事業發展基金,小部分用於集體福利和獎勵基金,水費收入較多的年份,應建立“以豐補欠”基金。第十五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切實把水費的收交、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
就業方向: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施工企(事)業單位;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管理與經營管理、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管理、水情信息處理、水資源分析與評價、水庫調度運用、水質監測、水源工程建設、城鄉供水、防洪搶險、河道整治、水土保持等技術和...
水利管理任務是以保障水安全和提升水利工程效益為目標,加強水利設施、水資源、河湖水域岸線的保護和合理運用,以及水利改革創新等事項。主要包括涉及安全底線的水利工程運行管護(標準化)、水旱災害防禦、水文業務、農村供水工程管護等;涉及...
第二十四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努力節約開支,降低成本,用好水費,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各級財政和水利主管部門要定期檢查監督水利管理單位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水費使用效果。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各地區(市)...
逐年提存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和大修理基金,應當存儲當地農業銀行。使用時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編制用款計畫,報請上級水利、財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動用。此項專用資金,不得用於工程的經常性維修和其他開支。第二十三條使用水費要堅持貫徹執行勤儉辦...
各級財政、水利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項目的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加強績效管理,開展績效評價,確保資金安全、規範、有效使用。 第十四條 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使用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及水利行業的有關...
免交的部分要如實計算,全部轉作事業發展基金,不得用於非生產性支出。水費只能用於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大修理和更新改造的支出。結餘水費可結轉使用,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挪用水費。第十二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
第二十三條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實行經濟核算,逐步向企業化管理過渡。水費盈餘大部分用於建立事業發展基金,小部分用於集體福利和獎勵基金,具體比例或數額經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第二十四條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財務管理,...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水利部門管理的國營水利工程。第三條 水利工程實行有償服務。工業、農業和其他一切用水戶,應按規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以下簡稱水管單位)交付水費。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水費計收和管理工作的領導,教育...
第十六條水利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實施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督促項目承擔單位按進度實施項目建設。財政部門會同水利部門負責資金的監督管理,督促資金使用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財政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項目資金管理...
第二十七條 省、地(州、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集中統籌使用的水費收入,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並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第二十八條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
單位負責人對中小河流治理項目資金使用全過程負總責,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專業管理人員各負其責。項目法人對本項目資金管理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利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水利水電工程經營管理》主要作為中等專業學校水利管理類、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和農田水利工程等專業的教材,也可作為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領導幹部的培訓教材,並可供從事水利管理工作的人員參考。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水利基礎產業...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財務管理,應按照水利、財政兩部關於《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制度(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用水交費,是國家規定的一項經濟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豁免水費。農業用水,如因乾旱或其他意外,...
第五章 水費的使用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制度,依法管理使用水費。第二十四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水費收入中提取折舊費,專項用於水利工程設施的維修養護。水行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