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質量監督,包括:①民航服務質量監督,②民航工程質量監督,③民航維修質量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航空質量監督
- 類型:術語
民用航空質量監督,包括:①民航服務質量監督,②民航工程質量監督,③民航維修質量監督。
民用航空質量監督,包括:①民航服務質量監督,②民航工程質量監督,③民航維修質量監督。主要內容①民航服務質量監督。指以國家和民用航空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對公共航空運輸企業、機場、代理人及相關部門旅客、貨物運輸所...
民航服務質量監督平台,是民航局啟用的。發展歷程 2021年9月1日起,《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為深入落實規章相關要求,踐行“真情服務”理念,進一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民航局也於今日正式啟用民航服務質量監督平台。
《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是2007年2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發布的一部部門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民航專業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管理,規範質量監督行為,保證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維護公眾利益,根據《中...
《關於加強民航專業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工作的二十條措施》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快建設交通強國、質量強國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民航局黨組關於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提升工程建設品質的有關要求,貫徹全生命周期建設發展理念,強化底線、紅線...
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醫學中心 中國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 中國民航局第二研究所 首都機場集團公司 中國民用航空局審計中心 中國民用航空局國際合作中心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民航博物館 機場...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本地區監察員證申請人的資格初審,並按照本規定對本地區監察員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監察員證是民航各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民用航空活動實施行政管理,行使...
第十一條 運輸機場專業工程的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並經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批准。運輸機場非民航專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第十二條 運輸機場應當建設完善旅客服務、航空貨運集散、公共運輸、油料...
(五)因涉及維修單位的維修工作質量而進行的調查;(六)民航總局或者地區民航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監督、檢查或者調查工作.ccar-145-r2(12/21-2001) 12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 (民航總局令第 104 號)管理辦法 申請人 ...
《中國民用航空機場監察員培訓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中國民用航空機場監察員的培訓管理,規範培訓程式和要求,保證培訓質量,依據《中國民用航空監察員管理規定》《中國民航監管技術人員培訓政策指引》,制定的辦法。2024年1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3年4月24日 徵求意見稿 民用航空計量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制定宗旨) 為加強對民航計量工作的監督管理,保障民用航空量值的準確可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薛平 薛平,現為民航專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質量監督處處長。人物榮譽 2020年4月9日,民航局對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建設及運營籌備期間工作成績突出的薛平等161名先進個人予以全行業通報表彰。
第三節航空貨物、航空郵件的安全檢查 第四節其他人員、物品及車輛的安全檢查 第六章民航安檢工作特殊情況處置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民用航空安全檢查工作,防止對...
第二十七條 民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安全培訓質量實行監督,確保培訓目的、內容和質量滿足相關要求。第五節 事故和事故徵候處理 第二十八條 發生事故或者事故徵候的民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報告。第二十九條 與事故或者事故徵候有關的民航...
民用航空的安全、標準、航空運輸、市場監管等行業管理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民用航空發展遵循以人為本、安全規範、統籌協調、適度超前的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軍民融合、服務發展。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
質量經理:是指維修培訓機構中由責任經理授權對培訓工作質量進行管理和監督並直接向責任經理負責的人員。教員:經培訓機構授權,按照培訓機構管理程式聘任的從事該培訓機構教學工作的人員。國外維修培訓機構:是指培訓設施在國外的民用航空器...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民用航空(以下簡稱民航)標準化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民航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及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第四條 民航標準化工作應當遵循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共同推進的原則。...
(二)型號合格證、補充型號合格證、零部件製造人批准書和項目批准書的持有人或型號合格證權益轉讓所有人,在確認其製造的產品、零部件或項目由於偏離了質量控制系統而出現的缺陷可能造成(三)項所述的任何一情況時,應向民航局報告。(...
中國民用航空企業還經營航空攝影、航空探礦、海上服務、農業播種等一系列為工農業生產服務的業務(中國稱為專業航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民航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規模、質量和效益躍上一個新台階。《國內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試行)》已於...
(d)民航總局或者民航地區管理局組織的聯合檢查; (e)因涉及維修單位的維修工作質量和不安全事件而進行的調查; (f)民航總局或者民航地區管理局認為必要的其他監督、檢查或者調查工作。 第二章 維修許可證的申請、頒發...
第五條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和民航地區管理局根據空運企業經營國內客、貨航線的申請,分別採取核准和登記方式進行管理。第六條 民航總局負責對區際航線實施經營許可的核准、登記管理,並對全國國內航線經營進行監督和管理...
對公共運輸航空與通用航空、經營性與自用性通用航空、載客類與非載客類飛行活動實施分類管理。放寬事前審定,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載客經營類通航飛行活動監管,放寬載貨類、培訓類和作業類通航飛行活動限制,有效投放監管資源,激發市場...
2023年11月14日,民航局飛行標準司發布《運輸航空公司差異化精準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發布信息 依據《“十四五”民用航空安全生產專項規劃》、《推動民航安全監管創新行動計畫》以及《民航局2023年航空安全工作主要任務》要求,按照民航局...
第五條 管理空運銷售代理業,遵循下列原則:(一)滿足社會需求,方便公眾,合理布局銷售代理網點;(二)保護正當競爭,促進提高服務質量。第六條 銷售代理人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民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民航地區行政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對民航標準化工作實施統一管理。民航總局、民航地區管理局標準化職能部門和受民航總局委託的民航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具體組織民航標準化工作和監督檢查標準實施情況。第四條 民航企業推行標準化...
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經批准的工程設計檔案、簽訂的建設監理契約和工程承發包契約等對民用機場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統一負責全國民用機場工程建設監理的管理工作...
12326,是為了改變旅客在投訴過程中得不到航空公司的答覆而設立的中國民航服務質量監督電話。2019年3月15日,中國民航將啟動12326民航服務質量監督電話。推出背景 有旅客反映說,在民航遇到問題向機場、向航空公司投訴,但是得不到回復或者是...
1 劉姝含.中國臨空經濟發展的影響因素研究——基於中國十大機場數據的實證分析[J].廣西質量監督導報,2019(02):101-102. 2 中國民用機場百科.全國機場信息一覽表[Z].北京:中國民用航空局,2021.02. 3 中國民用機場百科.成都天府國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