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關於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

《民航局關於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是民航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7月1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航局關於通用航空分類管理的指導意見
  • 發文字號:民航發〔2018〕80號
  • 發布單位:民航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18日
檔案全文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通用航空、服務保障公司,各運輸( 通用)機場公司,局屬各單位,各協會:為促進我國通用航空業發展,加快推進以科學分類為基礎的通用航空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更好發揮通用航空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服務社會民生、拉動大眾消費的功能,提出以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緊緊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確定的重點任務,堅持民航發展“ 一二三三四” 總體思路,以改革思維促進通用航空從部門、行業管理向政府、社會管理轉變,著力構建分類管理體系,破除體制機制性障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服務保障能力,促進通用航空“熱起來、飛起來”,為實現民航強國戰略目標奠定堅實基礎。(二)基本原則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對公共運輸航空與通用航空、經營性與自用性通用航空、載客類與非載客類飛行活動實施分類管理。放寬事前審定,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載客經營類通航飛行活動監管,放寬載貨類、培訓類和作業類通航飛行活動限制,有效投放監管資源,激發市場活力。問題導向,提升服務。聚焦制約通航發展的突出問題,建立相對獨立的符合通航發展規律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克服體制性、機制性障礙,改變過度監管狀況,全面提升行業管理部門和保障單位服務水平,便利通航企業運營。改革創新,試點引路。加大改革力度,推進政策、管理、技術和服務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新業態。積極探索發展新路徑,鼓勵先行先試,支持各類通用航空試點項目,勇於突破制約發展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建立試錯容錯機制,積極推進試點成果固化推廣。(三)發展目標構建通用航空分類管理體系,建設“四個一”工程。創建一套獨立完整、科學適用的通用航空標準制度體系,培養一支融合職業化與社會化需要的通用航空人才隊伍,做實一組創新包容、監管適度的通用航空工作機制,搭建一個公開透明、集約共享的通用航空服務平台。到2020年,初步建成與我國通航發展起步階段相適應、有別於公共運輸航空的分類監管體系和安全規範、套用廣泛的分類保障體系。二、創建通用標準制度體系(一)修改完善法規。加快建設相對獨立的符合通用航空特點和規律的法規體系,從法律、法規、規章各層次,全面梳理涉及通航領域的航空器、人員、企業運營、機場、空管、搜救、事故調查、賠償責任等各環節,修改、廢止相關規定,剝離簡單套用公共航空運輸方式管理的內容。按照法治的方式推進通航改革試點工作,將有關法規修訂完善工作全面納入立法計畫、立法規劃,為通航發展創新提供法治保障。紮實推進《通用航空立法規劃項目表》,力爭“十三五”末期,初步構建符合通航發展規律和需要的法規體系。(二)完善規範標準。加大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加快修改或廢止對通航要求過高的各類規範性檔案,依據相關規定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鼓勵行業協會分類制定通用航空生產、娛樂和消費套用領域的標準和規範,加快更新傳統作業規程,加快制定新興業態服務標準。樹立行業標準自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為中國標準輸出創造外部環境。三、培養通用航空人才隊伍(一)組建專業監察員隊伍。夯實基層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加強民航監管局通用航空監管機構設定,抽調安監、運輸、飛標、機務專業監察員組成。地區管理局相關處室職責和人員調整可待經營、運行許可“雙證合一”後調整到位。提升綜合監管效能。探索監察員分類監管制度,將民航專業監察員在現有基礎上視情細分為公共運輸方向和通用航空方向,明確崗位職責和監管能力要求,設計符合通航監管特點的階梯式培訓課程,鼓勵通航類監察員接受跨專業培訓,提升綜合監管效能,為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創造條件。(二)降低從業人員準入門檻。通航公司、通用機場在明確服務來源的前提下,允許人員兼職和自由流動,無需自有飛行、機務、簽派、管制等專業人員。放寬通航駕駛員體檢要求,鼓勵社會醫療資源補充體檢鑑定能力。加速培養通航機務人員,降低活塞類飛機和直升機維修執照考試難度和工作經歷要求,取消參考時間限制,按需增加考點和考試頻次。簡化或調整通用機場管制員執照培訓和考試要求。促進軍民航深度融合,理順並簡化飛行、機務、空管等專業人員轉換制度,更好發揮軍隊轉業或退役人才的專業優勢。(三)壯大飛行愛好者群體。建立區別於職業化和運動競技類駕駛員的適合大眾娛樂飛行需要的培訓制度體系。多渠道培養娛樂飛行教員和考試員,充分利用航空和體育、民用和軍用、現役和退役的各類飛行人才資源,快速培養娛樂飛行愛好者群體。大力培育民族航空文化,推動義務教育階段普及航空知識。鼓勵校企合作培養飛行愛好者,培訓航空宣講員和志願者進學校、進課堂,試點中小學生飛行體驗課程,聯合社會各界共築大眾飛行夢。(四)充實通用航空專家團隊。創新通用航空智庫建設,不拘一格遴選專家團隊,廣泛吸收各類人才,營造廣開言路、共謀發展的生動局面。加快養成理論型專家團隊,依託重點實驗室建設,研究形成中國通用航空發展的特色路徑和理論體系,以無人機產業製造、套用和監管標準輸出為牽引,不斷總結中國經驗,推廣中國方案。四、做實通用航空監管機制(一)分類管理機制。突出行業監管重點,建立基於公眾利益和運行風險的分類監管機制,重點管控載客類運行,放寬其他類運行的監管標準。由“事前審批”向“事後監管”轉變,減少申請材料、審批環節和審定部門。由“申請-審批”向“承諾-授權”轉變,簡化、放寬非載客類企業準入條件。由“定向全覆蓋” 向“雙隨機一公開”轉變,公開監察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盡職免責、失職追責。(二)企業評價機制。研究建立通用航空企業分類評價機制。完善企業信用、飛行安全、服務質量、企業責任及社會貢獻等評價指標體系。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定期開展企業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作為增減行業監督檢查頻次、調整作業補貼幅度和適用金融保險信貸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分類培育通用航空示範企業,加大對失信和違章行為的監管和處罰力度。(三)服務保障機制。運輸機場應發揮公共基礎設施功能,為通用航空提供地面服務保障,允許通航運行的飛機密集停放,不得隨意以天氣、機位、流控等理由拒絕通航起降,不得設定明顯高於公共運輸的航空性收費標準或增設項目。空管單位應提高服務意識和職責邊界意識,明確管制責任範圍和飛行計畫許可程式,提升飛行情報和告警服務能力,建立管制服務“白名單”制度,不得限制或放行責任範圍以外的通航飛行活動,通過建立低空監視體系為空域管理、飛行服務和運行監管提供支撐。航油、航材、航信、保險經紀等國有服務保障公司應積極服務國家戰略,為培育通航市場提供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航油、航材市場競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四)督辦督查機制。通用航空分類管理改革的各項任務納入《提升通用航空服務能力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和時間表,持續督辦,狠抓責任落實。以人民滿意作為工作質量的評價標準,注重傾聽行業和社會意見訴求,圍繞人民民眾和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堵點、梗阻和瓶頸問題,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工作,強化督查問責和督查激勵,轉變工作作風,提升真情服務。五、搭建通用航空服務平台(一)一站式許可。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整合涉企行政許可審批流程,實現通航企業經營、運行、飛行計畫等許可事項線上申請和線上審批。簡化、規範各類審批流程,做到過程公開、結果透明。融合軍民航各級主管部門監管需求,充分發揮軍事科研單位技術資源優勢,完善系統功能,提高審批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二)完善監管手段。利用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融合各類通用航空器監控平台,提升通用航空地面和空中活動的監視與追蹤能力,實現飛行動態實時監視。改進通用航空統計工作,創新通用航空統計指標體系和通航生產運行數據收集渠道,及時、客觀、全面反映我國通用航空對國民經濟、社會民生的重要性和貢獻度。(三)信息互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和整合工作制度,明確涉及通用航空的信息共享內容、調整機制和歸口部門。完善飛行服務保障功能,線上發布情報(含航圖)、氣象、機場等服務保障信息。拓展行業信息供求平台,分類完善作業招標、專業人員、航空器、航材、航油、保險等供求信息發布平台,減少中間環節,降低交易成本。六、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各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通航發展改革工作,統一思想,提高站位,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制定具體措施,按照本意見要求統籌安排各項任務,科學制定分工方案並確定時間表,有重點、有步驟壓茬推進,善始善終,善做善成。(二)加深協同配合。在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領導小組機制下,各單位、各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橫向協同聯動,縱向政令暢通,合力紮實推進各項工作。(三)加大政策支持。深入研究制約通航產業發展的關鍵問題,適應通航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從全產業鏈發展角度重整通航補貼政策思路,調整完善通用航空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促進通航產業協調、持續、健康發展。中國民用航空局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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