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通用航空法規體系重構工作的通知

《關於推進通用航空法規體系重構工作的通知》是民航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1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通用航空法規體系重構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民航發〔2019〕5號
  • 發布單位:民航局
  •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21日
檔案全文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6〕38號) 精神,落實“ 分類管理、放管結合、以放為主” 的要求,更好地鼓勵和推動通航發展,積極支持社會資本投資通航產業,民航局研究制定了通用航空法規體系重構路線圖,形成了通航業務框架和通航法規框架( 以下簡稱“ 兩個框架” ) 。“ 兩個框架” 是開展中國民航通航政策法規體系重構的總體性檔案,明確了未來一段時間中國通用航空整體政策走向、立法思路和制度設計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現將“ 兩個框架” 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一、按照“ 兩個框架” 要求,做好宣傳學習工作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組織好對兩個框架的學習工作,把握“ 兩個框架” 的核心內容。各級民航行政管理機關要將“ 兩個框架” 納入今年監察員培訓課程範圍,對兩個框架的內容和落實要求進行培訓。此外還要通過集中培訓、送課上門等方式積極面向轄區通航企業廣泛開展“ 兩個框架” 的宣傳工作。
二、按照“ 兩個框架” 要求,統一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梳理現有涉及通航的政策性檔案和法規。為確保通航政策統一性,形成政策合力,要對現有涉及通航的政策性檔案進行梳理。民航局機關各部門、民航局空管局、各地區管理局要對現行有效的涉及通航管理的政策性檔案進行梳理,對於檔案設定的通航政策與“ 兩個框架” 不一致的,明確調整內容和時間安排, 1月31日前將梳理情況和調整安排情況報政策法規司。涉及通航的法規梳理工作由政策法規司結合立法安排統一開展。
規範涉及通航的政策性檔案和法規的制定工作。各單位制定涉及通航的政策性檔案,屬於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包括一般規範性檔案和重要規範性檔案,均應按照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要求和程式,在制發前,報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 兩個框架” 符合性審核,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法的不得制發。“ 兩個框架” 同時要作為法規審查要求,納入審查標準,確保立法符合“ 兩個框架” 的要求。
三、按照“ 兩個框架” 要求,規範行業監管工作按照精準監管的要求,堅持分類監管的總體原則,開展不同方式、不同頻率、不同強度的監管。一是根據活動的不同風險類型,採用“ 雙隨機” 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對於通航短途運輸、通航包機飛行進行重點監管,對於從事其他活動的通航公司雙隨機監管,確保監管對象全覆蓋。二是根據安全類事項和經濟類事項的不同特點,在通航領域尤其是經濟類事項的監管中,減少事前管理方式,以企業自我管理為主,行政機關依託法定自查、信用
手段實施事中事後管理。三是根據企業自我管理意願和能力的強弱,對於自我管理意願弱、能力低的企業,行政機關要加大監管力度和監管頻率,督促、幫助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落實好“ 兩個框架” ,推進通航法規重構工作,切實鼓勵和支持通航發展,是貫徹落實民航局黨組工作部署的具體體現,各單位務必予以高度重視,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確保政策的執行和落地,提高行業的獲得感。民航局將在第二季度組織此項工作執行情況的評估檢查,請各單位按照檔案要求,做好學習培訓、梳理檔案、規範制發和有效監管工作,具體評估檢查計畫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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