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民眾臨時救助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困難民眾臨時救助辦理指南
- 受理機構:民政局
困難民眾臨時救助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困難民眾臨時救助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救助對象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因病、因災、因就學及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困難的城鄉困難民眾家庭。1、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困難的城鄉“低保邊緣戶”...
1.一般程式:縣民政局收到鄉鎮上報的《英山縣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後,嚴格審查並提出審批意見,審批前要隨機挑選救助對象進行抽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並將救助人員信息錄入湖北省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對不符合條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救助工作的通知》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為切實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生活安排工作頒發的通知。中文名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救助工作的通知...
(一)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捐助為輔。在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的同時,建立健全民眾廣泛參與機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需要臨時救助的城鄉困難民眾提供捐助。(二)每年年底,縣民政局向縣財政局提出下一年度臨時救助資金預計需求,經縣財政局...
中央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支持地方做好睏難民眾救助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部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
一、充分認識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重要意義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多年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和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制度為支撐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絕大多數困難民眾...
第十四條 臨時救助按照下列程式辦理:(一)申請。申請臨時救助,由戶主(或其代理人)以戶主的名義向戶籍所在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大足縣困難民眾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交居民戶口簿、戶主身份證、家庭收入證明...
第四章 臨時救助申請、受理和審批程式 第十四條 申請臨時救助應以家庭為單位,按照下列程式辦理:(一)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餘慶縣困難民眾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
性突發性生活困難,根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發〔2007〕9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城鄉困難民眾臨時生活救助制度的意見》(川辦發〔2011〕18號)精神,現就建立健全我市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制度提出如下...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及時有效解決城鄉困難民眾的臨時生活困難,切實提高對因臨時性、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難民眾的救助能力,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3...
第五條臨時救助制度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市民政局負責全市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工作管理、檢查監督和特殊臨時救助的審核審批;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受理本轄區內困難民眾特殊臨時救助申請以及受理和審批一般臨時救助。特殊情況的救助...
第四章 臨時實物救助 第十四條臨時實物救助是臨時救助的輔助方式。在普通救助暫時無法有效提供幫助時,可以適度採取發放衣物、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或提供臨時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切實化解民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困難。第十五...
救助對象憑有效證件或證明材料向鎮街合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參保。鎮街合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設立困難民眾參保受理視窗,鎮街民政辦協助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資助對象進行現場認定,對符合資助條件的按規定收取扣除資助金後的個人應繳納參保...
為進一步完善全市社會救助體系,及時有效解決城鄉居民的臨時生活困難,切實提高對因臨時性、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難民眾的救助能力,宜春市發布了《宜春市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實施辦法》。檔案發布 為進一步完善全市社會救助體系,及時有效解決...
實行大足縣城鄉困難民眾救助的目的原則、救助對象、救助方式、申請和審批程式、救助金的籌集管理與救助機構及監督管理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就醫難問題,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
辦事指南 編輯 語音 大渡口區城鄉困難民眾臨時救助 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對因臨時性、突發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困難民眾的救助能力,進一步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城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