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理工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武昌理工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是一種教育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昌理工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 地點:武昌理工學院
  • 性質:公告
  • 類別:教育
評選條件,認定依據,認定程式,審查管理,

評選條件

1、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學院申請特困生的認定:
(1)孤兒、烈士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
(2)父母身體殘疾(有市、縣民政部門發放的殘疾證),或因其它原因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它經濟來源;
(3)家庭成員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變故,導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4)遭受嚴重的災害,無經濟來源的學生;
(5)父母一方或雙方失業,且經過相關部門認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6)單親家庭且其父(母)無固定經濟來源或收入無法維持學生的學習、生活需要。
2、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學院申請貧困生的認定:
(1)家庭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在當地貧困線以下,是國家和社會的扶貧救助對象;
(2)來自“老、少、邊、窮”地區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家庭收入基本維持生活、學習的需要,除開家庭基本生活和交學費之外,家庭經濟基本沒有結餘;
(4)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儉樸,生活消費水平低於在校生的平均水平,無高檔手機、名牌服飾等的生活奢侈品者。

認定依據

1、凡符合特困生的認定條件的,可向學院提供相關的書面支撐材料,學院經過審查屬實的,可直接認定為特困生。
2、凡符合貧困生的認定條件的,參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交的原籍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貧困證明;參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交的家庭情況說明;依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的實際困難與消費狀況。

認定程式

1、先由學生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等相關材料,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
2、各班組成評定小組,評定小組成員由素質導師、班幹部、被評議學生寢室成員、班級其他代表組成。
3、素質導師組織評定小組成員,根據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評定,最後的評議結果由評定小組進行匯總。
(1)凡符合特困生評選條件的,經核實即可認定為特困生
(2)提交申請材料中,基本符合貧困生認定條件的,經核實後由評定小組成員進行投票,小組成員3/5以上贊同的,即可認定為貧困生。
4、素質導師對評議結果進行審查後報學院討論認定;
5、學院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建檔,並對各班的評選程式進行監督。
6、報學生工作處備案。
未經此程式認定的,不列入資助候選對象。

審查管理

1、學校或者學院每學年不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複查,並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追回資助資金,並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2、學院應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對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的學生,要及時做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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