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補償辦法修改意見

按照《正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方案》(正府辦發[2006]131號)、《正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補償辦法》檔案要求,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自2007年元月啟動補償報銷以來,總體反映較好,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得到初步遏制。經過一年的實踐,綜合各地在執行合作醫療方案中的意見,為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經縣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正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補償辦法》部分條款進行再次修訂,修訂情況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補償辦法修改意見
  • 地點:正安縣
  • 時間:二00八年元月十日
  • 屬性:政策檔案
一、縣外住院設起付線
參合農民在縣外縣級醫院住院報銷設起付線300元,縣外縣級以上醫院住院報銷設起付線500元。
二、調增大病補償封頂線
第一次補償封頂線由8000元調增為12000元,第二次補償封頂線由7000元調增為8000元,全年總計最高補償20000元。
三、提高獨生子女和兩女戶子女的住院報銷比例
提高獨生子女和兩女戶子女的住院報銷比例5個百分點,憑相關手續報銷。
四、精神病人住院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疇,定點在公益性精神病院,按30%的比例報銷。
五、對由縣殘聯組織到上級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白內障手術的參合農民,其手術費用實行用定額補助制度,補助標準為240元/人,憑縣殘聯出具的相關證明報銷。
本修改意見自二00八年元月十日起實施,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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