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墊付是指凡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員工不到300人的企業繳納欠薪保障費後,如發生歇業、破產或“小老闆”逃匿等情況,因此而拖欠員工工資或欠繳社保費的,即可申請墊付欠薪或社保費。當企業歇業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時,其資產暫時無法變現或不足以償付欠薪或社保費的,由清算組織申請欠薪保障金給予墊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欠薪墊付
- 類型:經濟術語
欠薪墊付是指凡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員工不到300人的企業繳納欠薪保障費後,如發生歇業、破產或“小老闆”逃匿等情況,因此而拖欠員工工資或欠繳社保費的,即可申請墊付欠薪或社保費。當企業歇業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時,其資產暫時無法變現或不足以償付欠薪或社保費的,由清算組織申請欠薪保障金給予墊付。
欠薪墊付屬一次性墊付。每戶企業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欠薪保障金墊付條件 編輯 播報 按規定繳納欠薪保障費的企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欠薪墊付: 一、企業因歇業、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等進入清算程式,因其資產暫時無法變現,或...
第四章 欠薪墊付 第五章 墊付欠薪追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員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特區實際,...
第十七條 市勞動部門收到欠薪墊付申請後三日內對申請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受理。第十八條 市勞動部門受理申請後,應到企業調取出勤記錄、工資標準及工資發放情況等必要資料,對欠薪的期限及數額、有關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市勞動部門應自...
墊付欠薪是一種應急的措施,是勞動者由於企業的原因拿不到應得的勞動報酬時,由政府通過基金的運作幫助暫渡難關的制度,目的是維持員工基本生活,消滅不穩定的社會因素。但不能因為墊付工作完結,就忽視了對欠薪企業的追償工作。追償工作...
《〈深圳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實施細則》經2014年8月1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屆1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0號發布。該《實施細則》分總則、欠薪保障機構、欠薪保障基金管理、欠薪墊付、墊付欠薪追償、附則6...
本辦法由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欠薪墊付案件卷宗保管期限為10年。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區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寶安區欠薪應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深寶規〔2014〕10號)同時廢止。
第四節 現行制度關於申請墊付情形規定的疏漏及其完善 一、歇業與欠薪墊付辨析 二、解散、清算與欠薪墊付辨析 三、破產、和解、重整與欠薪墊付辨析 四、用人單位合併或分立情形下發生欠薪的處理 第五節 構建我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的基本思考...
一、欠薪保障基金制度要素的國際比較 二、欠薪保障基金制度要素的國內比較 第十六章 上海市欠薪保障金制度調研 一、上海欠薪保障制度的演變和背景 二、上海欠薪保障制度的運行概況 三、上海欠薪保障金的管理體制和墊付追償問題 四、上海市...
第二十條 委員會對欠薪保障基金管理進行全過程監督,包括以下內容:(一)《深圳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的執行情況;(二)欠薪保障基金的徵收、墊付、追償和結餘情況;(三)欠薪保障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四)欠薪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為進一步健全我區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規範企業勞務用工行為,切實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及時化解群體性欠薪不穩定因素,根據《勞動契約法》、《上海市企業欠薪保障金籌集和墊付的若干規定》和《上海市...
建立欠薪應急墊付專項資金,由市和區(市)縣兩級財政部門籌措並設立專賬,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當建設工程項目發生用人單位資金短缺無力支付或責任人欠薪逃逸且有可能引發大規模群體性討薪突發事件時,經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採取...
應急周轉金必須專款用於向欠薪農民工墊付部分工資,墊付標準不高於當地最低工資,墊付額度不超過2個月的最低工資。2015年,山東省將嚴厲懲處拖欠建築業農民工工資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惡劣後果的建築企業,暫緩撥付建築企業...
要嚴格按照市級不少於2000萬、縣(區)級不少於500萬的標準儲備應急周轉金,重大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提高儲備標準,動用應急周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後要及時補足,確保應急周轉金足額儲備。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政府應急周轉金管理使用辦法...
對於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要通過動用應急周轉金等資金渠道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幫助其解決生活困難。同時,要加強輿論引導,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維護...
對用人單位確實無力支付工資、欠薪逃匿或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工資保證金和預儲金又不足以支付的,相關部門提出墊付意見,同級財政部門予以支付,發揮其兜底作用。應急周轉金的追償按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
在全縣普遍建立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
在市(州)、縣(市、區)普遍建立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
普遍建立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
完善企業欠薪保障制度。將農民工的工資報酬列為保障與追索的重點,進一步完善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事後追償的機制。對經查實確需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的,通過簡化墊付流程,實現第一時間資金到位。在現行的小企業欠薪保障制度基礎上,逐步將...
市欠薪應急墊付機制啟動後,由市建築業管理辦公室向法院申請,依法對欠薪單位的資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對欠薪單位的房產暫停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或變更手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偵辦涉嫌犯罪的逃逸責任人,以確保墊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