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深化市級財政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方案

為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構建科學合理的科技計畫體系和規範高效的科技計畫管理機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省級財政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7〕5號)精神,結合樂山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深化市級財政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10月22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0月22日
  • 發布單位:樂山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雙輪驅動,突出創新引領發展第一動力作用,聚焦高質量發展,強化科技創新供給,打通軍民深度融合、科技經濟結合、科技金融結合“三個通道”,培育壯大創新型產業,以創新能力的提升帶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對科技資源的配置作用,擴大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自主權,全面激發各類主體創新創造積極性和活力,營造科學高效、公開透明的良好科技創新環境,為建設“綠色轉型示範市”和創新型城市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改革目標
  緊密結合樂山產業發展科技需求,推進科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產業發展自主創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轉化。2018年,建立健全以市場化、產業化和培植稅源為導向的科技計畫體系、科技創新資助機制和科技項目管理決策機制。力爭到2020年,全市綜合科技創新水平指數達到60,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1%,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00家,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達到35%、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三、重點改革舉措
  (一)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設立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撬動作用。重點培育光電信息、軍民融合、裝備製造等新型產業,支持鹽磷化工、冶金建材等傳統產業通過技改實現最佳化升級。支持校(院)企科技合作,推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樂實施轉化。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研發和成果轉化的主體,支持企業牽頭培育創新產品,開展產業化示範,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資本化、產業化。做強樂山中科創新育成中心等現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培育一批專業化轉移轉化平台,加強科技成果轉移承接,提高轉化率。推進校(院)企成果轉化協同,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打包科技成果向企業推送,由企業申報實施。
  (二)實施科技經濟融通發展創新專項。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通發展,實施科技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費補助和科技金融風險補償項目,推進省級科技與金融結合綜合試點城市建設,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科技金融產品創新、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機構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實施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項目,支持園區企業創新研發、成果轉化和開展品牌創建,促進園區企業發展品牌經濟。
  (三)創新科技計畫服務模式。實施創新券補助制度,制定樂山市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支持企業和創客團隊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平台購買檢驗檢測、智慧財產權、研發設計等科技服務,鼓勵企業開展科技研發,提升創新能力。開發“科技計畫線上平台”,實現科技計畫管理網路終端、手機終端便捷化服務。推進科技共享開放,促進創新平台(基地)、科技儀器設備、科技成果等科技資源和高層次人才資源共享。
  (四)實施多元化的科技創新資助方式。推進財政科技創新投入“由補變投”,通過已設立的“盈創源科技投資基金”等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資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力度。開展科技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費補助和科技金融風險補償,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開展科技創新績效後補助,對先行投入資金並取得創新成果或者服務績效的單位,通過評估認定或績效考核後,給予經費補助,補助主要包括成果轉化補助、平台載體開放共享補助。對部分重點套用性研發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產學研協同項目,在以培植稅源為導向、充分考慮績效的基礎上採取競爭立項,事前補助的支持方式。
  (五)健全套用性科技創新研發機制。以產業發展技術需求為導向,實施重點套用性研發計畫。組建多晶矽等一批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特種鋼研究院等一批重點產業技術研究院,支持科技園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普基地、成果轉移轉化機構等創新平台建設,提升科技創新的條件保障能力和產業化服務能力。聚焦產業化目標,針對我市優勢特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需求,組織開展產學研協同攻關,培育形成具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產品和創新產業。建立和完善重點套用性研發項目庫,爭取更多項目獲得國家、省重點研發計畫立項支持,引導企業積累創新成果、集聚科技資源,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組織實施。
  (六)建立促進企業科技研發投入激勵機制。制定樂山市提升科技研發投入水平的若干措施,強化企業研發投入主體地位,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全市經費支出占GDP比重,激發企業創新研發積極性。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擁有國家、省、市級創新平台企業等創新主體及時填報數據。
  (七)完善科技項目分類評價體系。根據科技計畫的不同類別,注重科技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分類制定科學合理、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以成果先進水平、產業化前景、經濟效益為評價重點;創新平台項目以資源開放、行業服務能力、孵化能力、社會效益等為評價重點;重點套用性研發項目以技術創新水平、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要素為評價重點;創新人才及團隊項目以研發實力、創業前景等為評價重點;科技經濟融通發展項目以項目實施效益和對實體經濟發展的貢獻為評價重點。
  (八)建立科技計畫指南編制多方參與機制。建立由企業專家、院校高層次人才為主的政產學研用多方參與的科技計畫指南編制機制,提高科技項目與實體經濟發展的關聯度,從源頭保證科技項目的實施效果。指南編制以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中長期科技創新規劃及年度科技工作重點為依據,明確科技項目的支持方向和範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以及其他相關申報要求。自指南發布日到項目申報受理截止日原則上不少於50天,以便申報單位和科研人員有充足時間申報項目。
  (九)提高企業專家參與科技項目評審比重。完善科技項目評審專家庫建設,提高企業一線專家參與項目評審比重。加強科技項目儲備,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建立科技項目備選庫。加強科技項目立項評審,對項目申請方的資質、科研能力、發展前景等進行重點審核,以專家評審意見作為科技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從項目備選庫中擇優確定項目承擔者。
  (十)探索委託第三方機構管理科技項目。探索委託專業機構開展科技項目管理的模式,可選擇部分科技項目由專業機構負責受理項目申請、組織項目評審、過程管理和結題驗收、績效評價等工作。規範委託專業機構管理項目工作,制定委託管理辦法,加強對專業機構管理項目的指導和監管。推動有條件的協會、學會和學術諮詢機構建立項目評估指標體系、評價方法和評價流程,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工作,參與科技項目的評估。
  (十一)下放科技項目預算調劑許可權。在項目預算不變的情況下,將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智慧財產權事務費、其他支出預算調劑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簡化預算編制科目,合併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交流費科目,由科研人員結合科研活動實際需要編制預算並按規定統籌安排使用,其中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十二)提高科技項目間接費用比重。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中實行公開競爭方式的研發類項目,均要設立間接費用,按照超額累退比例法計算,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一定比例,5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20%、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為1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軟科學類和軟體開發類項目最高可提高到不超過科研項目專項經費總額的40%。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
  (十三)放寬科技項目勞務費開支範圍。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勞務費開支標準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根據其在項目研究中承擔的工作任務確定,其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科目中列支。勞務費預算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制。
  (十四)科技項目結餘資金可結轉使用。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後,結餘資金按規定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十五)實施“嘉州科技英才”計畫。培育能夠引領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完成重大科技任務的科技帶頭人和青年科技創新研究團隊,支持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青年大學生等開展創新創業。加大對已引進國家、省“萬人計畫”人才及其團隊的支持,積極培養本土科技領軍人才。鼓勵引進新材料、光電信息等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和頂尖團隊。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形成工作合力。深刻認識科技計畫管理改革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各項改革要求,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以更大力度,在更廣範圍、更深層次上加快推進改革,確保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商,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立足部門職能,主動推進改革。
  (二)完善制度,確保規範管理。制定和完善與改革配套的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科技計畫管理行為規範,明確參與科技計畫項目管理各方的權利和責任。修訂完善《樂山市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和《樂山市科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樂山市科技計畫項目驗收管理辦法,建立科技計畫績效評價制度,促進科技計畫管理規範、有序、高效。
  (三)強化督查,務求取得實效。相關部門要加強跟蹤、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逐一落實到位。

印發的通知

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樂山市深化市級財政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樂山市深化市級財政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樂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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