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8〕31號)精神,加強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探索建立長效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12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2月29日
  • 發布單位:樂山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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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和市委七屆六次會議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圍繞鄉村振興重點突破,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作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理順涉農資金管理體系,創新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機制,改革和完善農村投融資體制,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支農資金使用效益,推動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導。圍繞全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加強財政資金與規劃的有效對接。按規劃統籌項目,按項目安排資金。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涉農資金存在的問題,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措施,不斷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堅持簡政放權。深入推進涉農領域“放管服”改革,激勵縣級發揮主體作用。加強監管,有序有效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堅持統籌協調。科學劃分農業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明晰市級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職責關係,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堅持分類施策。按照專項轉移支付和基建投資(即預算內投資,下同)管理的職責分工,全市各層級分類有序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對行業內涉農資金在預算編制環節進行源頭整合,行業間涉農資金在預算執行環節進行統籌,加強行業內涉農資金整合和行業間涉農資金統籌的銜接配合。
  (三)主要目標。
  到2018年底,實現全市農業發展領域行業內涉農專項轉移支付的統籌整合。到2019年,基本實現農業發展領域行業間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涉農基建投資的分類統籌整合。到2020 年,構建形成農業發展領域權責匹配、相互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並根據農業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以及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適時調整完善。
  二、推進行業內涉農資金整合
  (四)歸併設定涉農資金專項。
  完善現行涉農資金管理體系,按照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和涉農基建投資兩大類,對行業內性質相同、用途相近、交叉重複、使用分散的涉農資金進行清理整合。嚴格控制新設立涉農專項資金。
  中央涉農資金管理體系中專項轉移支付以農業生產發展、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動物防疫、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林業生態保護恢復、林業改革發展、水利發展、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農業生產救災及特大防汛抗旱等大專項為主體,基建投資以重大水利工程、水生態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重大水利項目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農業生產發展、農業可持續發展、現代農業支撐體系、森林資源培育、重點區域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保護支撐體系、農村民生工程等大專項為主體。
  省級涉農資金管理體系中,專項轉移支付以現代農業發展、農業公共安全與生態資源保護利用、農業改革創新科技示範獎補、農業生產救災、林業改革發展、林業生態保護恢復、水利發展、幸福美麗新村建設、財政專項扶貧、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等大專項為主體,基建投資以重大水利工程、水文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農村產業發展、重點區域生態保護與修復、農村環保基礎設施、農村民生工程等大專項為主體。
  市級涉農資金管理體系中,專項轉移支付以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明確納入統籌整合的項目資金的市級配套資金、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等大專項為主體,基建投資以農村產業發展、重點區域生態保護與修復、農村環保基礎設施、農村民生工程等大專項為主體。
  清理整合後的涉農資金要嚴格執行中央、省、市級制定的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政策目標、扶持對象、補助標準、實施期限、績效管理等。〔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等(機構改革完成後,責任單位相應調整變更,下同。)完成時限:2019年基本完成並逐步完善〕
  (五)合理設定任務清單。
  各級涉農資金在建立大專項的基礎上,實行“大專+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市級有關部門根據各項涉農資金應當保障的政策內容設立任務清單,區分約束性和指導性任務,給予縣級不同的整合許可權。除中央、省級明確的約束性任務外,市級約束性任務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涉及國計民生事項、重大規劃任務、新設改革試點任務以及農業生產救災、脫貧攻堅、對農民直接補貼等,原則上其他任務為指導性任務。充分賦予縣級自主權,允許縣級在完成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根據當地產業發展需要,區分輕重緩急,在同一大專項內調劑使用資金。任務清單按照專項轉移支付、基建投資兩大類,分別由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銜接平衡,並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對任務清單定期開展評估,建立調整最佳化和退出機制,為最終形成合理授權、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奠定實踐基礎。(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等。完成時限:2019 年基本完成並逐步完善)
  (六)同步下達資金與任務清單。
  除中央、省級涉農資金外,市財政局、市發改委按照專項轉移支付、基建投資管理的職責分工,分別會同市級有關部門按照因素法、項目法等方式分配市級涉農資金,同步明確任務清單,統籌考慮任務清單中各項任務的性質,編報年度績效目標,不斷完善涉農資金分配指標體系。加快涉農資金下達進度,提高提前下達比例。以大專項為單位,實現涉農資金和任務清單集中同步下達。縣級有關部門根據上級下達的資金和任務清單,按照輕重緩急原則,細化分解,制定資金使用方案和任務完成計畫,並分別報省市財政、發展改革及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要組織完成約束性任務,因地制宜統籌安排指導性任務,加快推進涉農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9年基本完成並逐步完善〕
  (七)建立與整合相適應的績效評價制度。
  全市各級財政、發改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資金使用方案、任務完成計畫和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考核,健全激勵獎補機制。逐步建立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導向的涉農資金大專項和任務清單設定機制以及資金分配機制。健全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逐步由單項任務績效考核,向行業綜合績效考核轉變,將考評結果與下年度專項資金分配掛鈎。建立健全激勵獎補機制,對資金整合力度大、管理規範、成效顯著的縣(市、區)在資金安排上予以適當傾斜。同時,加大對涉農項目資金管理情況的通報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9年基本完成並逐步完善〕
  三、推進行業間涉農資金統籌
  (八)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
  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摸清涉農資金底數,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突出產業振興,認真編制區域發展規劃和專項發展規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要根據財政收支形勢等情況,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和政府投資規劃,並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鄉村振興規劃以及相關涉農專項規划進行銜接。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以規劃引領涉農資金統籌使用和集中投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九)搭建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平台。
  發揮縣級主體作用,立足本地實際和鄉村振興規劃,圍繞改革任務、優勢產業、重點區域、重大項目等因地制宜搭建統籌整合平台。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的原則,把投向相近、目標相似、來源不同的各項涉農資金進行統籌安排,集中投入,連片整體推進。充分發揮縣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主體作用,挖掘亮點典型,總結推廣經驗,自下而上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體制機制。〔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十)加強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統籌使用。
  針對多個部門安排的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加大預算執行環節的統籌協調力度。市級有關部門要建立會商機制,溝通資金流向,統一建設標準,完善支持方式,加強指導服務,為縣級推進涉農資金統籌使用創造有利條件。縣級可在確保完成目標任務的前提下,將各級財政安排的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涉農資金納入同一資金池,統一設計方案、統一資金撥付、統一組織實施、統一考核驗收,形成政策合力,逐步實現同一工作事項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一個行業部門統籌負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四、改革完善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
  (十一)轉變財政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方式。
  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要求,實行資金、任務、權力、責任“四到縣”。創新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機制,深入推進財政補助改為股份、基金、購買服務、農業擔保、貼息分險“五補五改”,促進財政資金由“直接投”向“間接引”轉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十二)加快涉農資金項目庫建設。
  依據國家“三農”工作方針政策和相關規劃,編制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畫,加強各類涉農項目儲備。縣級要加強涉農項目儲備,與年初預算同步編列項目滾動預算,提前一年啟動項目庫的申報、入庫、排序、審批等工作,對項目庫內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加強財政、發展改革和行業部門間,上下級間,年度間項目庫的銜接,歸併重複設定的涉農項目。簡化整合項目報建手續,最佳化涉農資金撥付和報賬流程,加快涉農資金撥付進度,確保項目及早發揮效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十三)完善財政支農項目建管機制。
  鞏固提升農民民眾主體地位,推行民辦公助、村民自建方式,引導調動農民民眾參與財政支農項目建設、監督和管護的積極性。深入推進財政支農資金形成資產股權量化改革試點,大力推廣資產收益扶貧模式。〔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十四)加強涉農資金監督管理。
  完善涉農資金管理制度體系,加強制度銜接,確保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取得實效。強化涉農資金監管,形成權責明確、有效制衡、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防止借統籌整合名義挪用涉農資金。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完善決策程式,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相關制度規定、造成涉農資金重大損失的,要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嚴肅查處違紀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追回被騙取、冒領、擠占、截留、挪用的涉農資金,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加強信用監管,對嚴重失信主體探索建立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市審計局、市紀委(監察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十五)加大信息公開公示力度。
  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縣級要建立統一的涉農資金信息公開網路平台,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市、縣涉農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鄉、村兩級涉農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情況一律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在涉農資金的統籌整合方案決策前,要聽取各方意見,管理辦法、資金規模、扶持範圍、分配結果等應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探索實行“網際網路+監管”新模式,推廣精準扶貧代理記賬系統、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系統、扶貧資金績效考核系統等。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體系,通過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專家學者、研究機構等,對涉農資金政策進行評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市級主要負責下放管理許可權,加強監督管理,強化督促指導。縣級作為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制定年度統籌整合方案,加快組織實施,管好用好涉農資金。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參與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大協調力度,制定實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實。加強部門協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要以資金、規劃和任務清單管理為抓手,指導和支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行業部門要科學設定、細化分解任務清單,做好任務落實和考核評價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基本建成並持續加強領導,完善機制)〕
  (十七)鼓勵探索創新。
  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行業內資金整合與行業間資金統籌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開展多層級、多形式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突破現有管理制度規定的,應按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報批或申請授權。縣級人民政府可參照“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在預算編制環節合理設定本級涉農資金大專項,探索實施任務清單差別化管理。〔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十八)加強宣傳總結。
  加大信息報送和政策宣傳力度,注重宣傳的引導性和時效性,全市範圍內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新局面。要深入調研,認真總結推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研究處理遇到的困難問題,並及時報送市級財政、發改和有關部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委農工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扶貧移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等。完成時限:2018年起持續推進〕

印發的通知

關於印發樂山市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現將《樂山市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樂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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