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社會監督,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9日
  • 發布單位: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社會評議堅持公開透明、客觀公正,服務民眾、接受監督,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三條 社會評議由各級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四條 社會評議對象包括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設立的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第五條 社會評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一)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實用性和易懂性;
  (二)民眾獲取政府信息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便捷性;
  (三)回應民眾關心關切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民眾參與政府工作渠道方式的多樣性;
  (五)民眾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途徑和方式的多樣性和有效性;
  (六)依申請公開是否依法及時答覆;
  (七)公開效果是否得到社會公眾的認可,公眾的滿意度、獲得感是否增強。
  第六條 社會評議主要採取線上方式。由各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根據評議內容,結合工作實際,設計調查問卷,通過政府網站公布,供社會公眾評議。
  第七條 社會評議一般每年組織一次,評議等次分為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評議結果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重要參考,編入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各級行政機關應就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面向社會開展評議,對評議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及時整改,並將評議情況編入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運輸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社會評議,評議情況須編入該行政主管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樂山市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四川省九項政務公開地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於2020年10月10日印發了《樂山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6個辦法”)。從法定職責、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依申請公開、社會評議、責任追究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工作程式,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
一、“6個辦法”出台的意義
“6個辦法”的出台是對樂山市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經驗的總結、固化;是有效化解公開內容質量不高、公開平台不統一、解讀回應不到位、辦事服務不透明等問題而制定的工作規範;是加強行政權力監督制約,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的重要舉措。對增強政務公開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提高政務公開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二、“6個辦法”的適用範圍
“6個辦法”主要適用於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設立的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三、“6個辦法”的特色亮點
(一)注重新舊銜接。“6個辦法”注重與新《條例》《標準》以及國、省相關檔案要求的銜接,全面落實新要求、新規定。如:將“政策解讀”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在《樂山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中逐一明確解讀範圍、解讀審查、解讀發布等工作規範。在《樂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中對依申請公開件的辦理流程予以細化。在《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辦法》中提出“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的原則。《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中細化的考核、問責方式,均與近年來國、省新出台的相關法規、檔案進行了相互銜接。
(二)注重編排體系。“6個辦法”不僅將政務公開的組織、實施、運行作了規範,還將推動政務公開工作落地見效的監督問責措施予以建章立制,涵蓋了政務公開工作“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如,《樂山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兩種方式從處理程式上予以細化;《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辦法》對信息公開的審查流程進行了規範;《樂山市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辦法》體現了對公開效果的跟進監督和評議;《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追究辦法》則注重了執行政務公開制度的嚴肅性。
(三)注重套用實效。從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流程、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流程、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等細節上的明確和統一,到監督考核採用公眾評議與主管機構考核相結合的方式,追責問責堅持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過錯與責任相適應、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均體現了“6個辦法”的可操作性、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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