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為切實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據四川省《政務公開績效考核規範》,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9日
  • 發布單位: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設立的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正向激勵、有效引導,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四條 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實行逐級考核。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並指定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對各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指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 考核內容。
  (一)基礎考核內容。
  1.組織管理情況。組織保障、職能職責等。
  2.基礎工作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的編制、公布和及時更新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建設運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公布情況;年度工作計畫安排情況。
  3.平台套用情況。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務新媒體等平台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服務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務(行政)服務大廳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和公共服務場所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設施情況。
  4.制度機制建立執行情況。包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依申請公開登記、審核、辦理、答覆、歸檔制度,政府信息發布機制,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工作機制等。
  5.監督評議情況。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引發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處理及應對情況;開展社會評議的情況;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6.政務公開年度工作計畫明確的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二)考核加分項。
  1.政務公開創新性做法被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表彰表揚的;
  2.政務公開創新性做法在影響力較大的省級以上主流媒體宣傳推廣的;
  3.政務公開經驗做法在國家召開的有關工作會議或專題業務培訓班上作交流發言的;
  4.政務公開有關稿件被國家或省部級刊物(含省部級內部信息刊物)採用的;
  5.其他應予以激勵的情形。
  (三)考核扣分項。
  1.被確認為落實政府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工作要求不到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2.因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屬性認定或屬性認定不準確,並造成失、泄密等嚴重後果的;
  3.未按規定辦理公開申請或申請答覆出現錯誤,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4.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被上級行政機構追責的;
  5.其他應扣分的情形。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分日常考核、社會評議、年度考核3種方式。
  (一)日常考核。由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根據每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的重點內容,採取瀏覽政務公開平台內容發布情況、實地抽查等方式,對各地、市級相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凡對通報問題未及時整改到位的,視情況扣減該項得分。
  (二)社會評議。主要採取民眾滿意度測評的形式開展,評議結果作為政務公開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並向社會公布。
  (三)年度考核。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執行考核,並與本級政府績效考核工作同步開展。
  第七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並劃分等次,考核結果=日常考核×30%+社會評議×10%+年終考核×60%,考核等次分為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4個等次。
  第八條 考核結果報本級政府審定後,作為政務公開績效考核依據,並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境保護、公共運輸等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考核情況須編入該行政主管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樂山市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四川省九項政務公開地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於2020年10月10日印發了《樂山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6個辦法”)。從法定職責、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依申請公開、社會評議、責任追究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工作程式,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標準化有機融合。
一、“6個辦法”出台的意義
“6個辦法”的出台是對樂山市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經驗的總結、固化;是有效化解公開內容質量不高、公開平台不統一、解讀回應不到位、辦事服務不透明等問題而制定的工作規範;是加強行政權力監督制約,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的重要舉措。對增強政務公開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提高政務公開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二、“6個辦法”的適用範圍
“6個辦法”主要適用於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設立的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三、“6個辦法”的特色亮點
(一)注重新舊銜接。“6個辦法”注重與新《條例》《標準》以及國、省相關檔案要求的銜接,全面落實新要求、新規定。如:將“政策解讀”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在《樂山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中逐一明確解讀範圍、解讀審查、解讀發布等工作規範。在《樂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中對依申請公開件的辦理流程予以細化。在《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辦法》中提出“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的原則。《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中細化的考核、問責方式,均與近年來國、省新出台的相關法規、檔案進行了相互銜接。
(二)注重編排體系。“6個辦法”不僅將政務公開的組織、實施、運行作了規範,還將推動政務公開工作落地見效的監督問責措施予以建章立制,涵蓋了政務公開工作“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如,《樂山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辦法》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兩種方式從處理程式上予以細化;《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審查辦法》對信息公開的審查流程進行了規範;《樂山市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辦法》《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辦法》體現了對公開效果的跟進監督和評議;《樂山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追究辦法》則注重了執行政務公開制度的嚴肅性。
(三)注重套用實效。從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流程、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流程、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等細節上的明確和統一,到監督考核採用公眾評議與主管機構考核相結合的方式,追責問責堅持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過錯與責任相適應、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均體現了“6個辦法”的可操作性、實效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