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換領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梅州換領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局受理。

辦理對象,辦理條件,辦理依據,所需材料,辦理流程,法定時限,工作時間,收費依據,

辦理對象

1、申請常住戶口從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外遷入的;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將滿的;3、變更居民身份證內容的;4、居民身份證污損、殘缺不能辯認的。

辦理條件

1、申請常住戶口從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外遷入的;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將滿的;3、變更居民身份證內容的;4、居民身份證污損、殘缺不能辯認的。

辦理依據

1、《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繳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綜88號) ;

所需材料

1、 屬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變更內容、污損或殘缺不能辨認的:(1)《居民戶口簿》;(2)持檢測合格的數碼相片回執、2張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3)原《居民身份證》
2、 屬遷移變動的。(1)《遷移證》(2)持檢測合格的數碼相片回執、2張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3)原《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申 請(申請人攜帶其本人戶口薄、原居民身份證、2張近期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及回執等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視窗進行申請)→受 理(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視窗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並受理,同時錄入梅州市新版常住人口信息系統)→審核(按照部門內部審核流程對電子信息進行網上審核→制證→辦結通知(領回證後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視窗通知申辦人領取)

法定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50個工作日

工作時間

8:30-12:00,14:30-18:00

收費依據

《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繳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綜88號) 標準: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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