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和補領手續辦理指南

安陽市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和補領手續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領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應到屬地派出所按規定填寫《申請入戶(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交驗《戶口簿》,交近期(指六個月內)一寸正面免冠大頭像照片二張,領取《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收照回單》。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應到屬地派出所按規定填寫《申請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交近期(指六個月內)一寸正面免冠大頭像照片二張,領取《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收照回單》,戶口登記機關發給新證同時,收回舊證。
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後,應先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報失,領取《居民身份證報失單》,從報失之日起的三個月內仍未找到的,憑《居民身份證報失單》,提交本人《申請書》,單位證明,交驗《戶口簿》,填寫《申請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並詳細寫明遺失經過和補領居民身份證原因,經民警調查後,由派出所所長審核簽署意見,同意後方可補領,補領者需交近期(指六個月內)一寸正面免冠大頭像照片二張;領取《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收照回單》。補領新證後找回原證的,應將原證交給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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