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公民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基本介紹

  • 主辦部門:蛟河市公安局
  • 諮詢電話:0432—67010177
  • 項目類型:即辦件
申報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流程,承諾時限,收費標準,

申報條件

(一)申領公民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領手續。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二)換領公民身份證有效期滿需要換證的,因姓名、民族、年齡等主要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需要換證的,或證件污損、戶口遷移需要換證的,到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換領手續。
(三)補領公民身份證丟失需要補辦的,到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手續。

申請材料

本人戶口本。

審批流程

步驟
辦理事項
時限
第一步
申請人攜帶戶口本到蛟河市公安局服務大廳業務辦理視窗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
1日
第二步
到繳費視窗繳費開票,持,回執單,到照片採集室進行照片採集
2日
第三步
發放身份證
1日
步驟
辦理事項
時限
申請人攜帶戶口本到蛟河市公安局服務大廳業務辦理視窗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

承諾時限

自公民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手續之日起,到領取證件之日為60天。

收費標準

首次申領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補領或換領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臨時身份證收取工本費10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計價格23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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