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

2015年以來,桂林市繼續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要求,加強領導,完善機制,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為重點,創新公開載體,拓展公開領域,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水平,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桂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設定情況
桂林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市“一服務兩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中共桂林市委辦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桂林市“一服務兩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市辦發〔2012〕27號,將原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合併到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2015年11月更名為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對全市“一服務兩公開”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解決“一服務兩公開”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問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情況
  2009年制定了11項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下發了《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的通知》(市政辦〔2009〕153號),之後又陸續下發《桂林市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市政務組辦〔2012〕1號)、《桂林市進一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市政務組辦〔2013〕24號)、《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視窗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市政辦〔2013〕139號)、《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市政辦〔2014〕69號)等檔案。2015年,市本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精神印發了《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桂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通過建章立制,加強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舉報處理,形成一個有章可循、便於操作的政府信息公開體系。
  (三)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的編制、更新情況
  2015年市政府及所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整和更新,同時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和本單位網站及時發布。市政府及所屬部門都按要求在2015年3月31日前在本級政府網站、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公布了本級行政機關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規範,內容及數據準確。
  (四)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
  1.政府網站。全市各級各部門把本級政府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市本級和11縣6城區以及67個市直部門均已建立了政府網站或部門網站。按自治區統一要求,市直74個部門、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企事業單位109個單位(市本級16個,縣區93個)還在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進行了部署。全市(含縣區)2015年在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共發布各類信息約12萬條,信息公開及時率在全區14個設區市中排名第一,信息更新率、信息完整率排名第二。
  利用自治區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基層信息化套用平台將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建設延伸至鄉鎮(街道)、村(社區),及時公開了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一級領導班子、工作動態、村鎮建設、鄉鎮經濟、捐贈救助、補貼發放、計畫生育、財政專項資金辦理等信息,有力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基層延伸。2015年,在全市100%的鄉鎮(街道)、95.12%村(社區)部署套用基層信息化套用平台,並要求所有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通過基層信息化套用平台公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請辦理情況,進一步加強對民生資金的監管力度。
  2.公眾查閱點。指定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和圖書館為市本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公眾提供市直各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依託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聯網的政務服務體系,在市本級、11縣6城區及全市100%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的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通過查閱點和電子公告欄、觸控螢幕查詢系統等可查詢各級政府部門主動公開的信息。
  3.新聞發布會。就如何應對各種突發性事件和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召開新聞發布會,桂林市制定了新聞發布工作計畫,建立了由各級黨委政府組成的多層次信息發布體系。目前,全市各級各部門共有新聞發言人60人,各級各類新聞發布機構32個。2015年市本級共舉辦各種新聞發布會11場,縣區、部門共舉辦各種新聞發布會44場。通過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除不實傳言,正面引導輿論。
  4.政務公開日活動。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桂林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5月18日下午在桂林市中心廣場舉辦了桂林市第三屆“政務公開日”活動。桂林市第三屆“政務公開日”活動由桂林市人民政府主辦,市政府辦、五城區政府承辦,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市直、中區直相關部門及部分企事業單位、五城區政務服務管理辦為責任單位。市領導、五城區政府以及市本級72個部門的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共800多人參加了當天的“政務公開日”活動。“政務公開日”活動當天,共發放宣傳資料15292份、現場接受諮詢3294人次、現場幫助市民解決問題1603個。
  5.其他公開渠道。桂林市旅遊局、公安局、教育局、氣象局、地稅局、地方志辦公室、消防支隊、司法局等部門已開通微信微博,積極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及時發布各類權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眾重大關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規方面的信息;市本級約有30個多單位開通了部門、系統常設熱線。2015年,進一步做好“12345”市政府為民服務熱線的接聽、轉辦、跟蹤督辦、回訪工作。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12345”熱線共接聽電話6752個,有效電話396個,積極督促協調各承辦單位做好12345為民服務熱線案件的轉辦工作,編制《桂林市政府12345為民服務熱線月度報表》12期,做到民眾心聲無遺漏。
  二、圍繞國家和自治區中心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精神,結合桂林實際,下發《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桂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的通知》,圍繞國家和自治區中心工作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以及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各牽頭部門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網站、電視、廣播、報刊、板報等多種渠道宣傳行政權力清單、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公共服務、國有企業、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和社會組織、中介機構等九大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
  (一)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
  根據自治區的部署,自治區本級的權力清單工作於2015年9月底完成,要求各市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工作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市委、市政府從桂林市國際旅遊勝地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出發,決定桂林市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工作與自治區基本同步完成,各縣區與市級基本同步完成。截至2015年12月底,市本級60個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已經市政府審定並向社會公布,提前完成自治區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深化政府機構改革、最佳化政府職能、精簡機構編制提供重要依據,促進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按照我市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工作的安排,將60個部門納入市本級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中,分兩批進行梳理公布。經過部門自查、“三報三回”、邀請專家論證、召開市相關部門與城區權力劃分協調工作會、法制辦合法性審查和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等程式,60個部門共梳理出權力事項6749項,共取消、下放、轉移和整合部門權力事項4049項(其中:取消1200項,下放402項,轉移1項,整合2446項),保留權力事項2700項,精簡權力事項比例達60%。各部門的共性權力事項10項。根據部門職責定位,從全面正確履行職責角度,明確主要職責761項,細化明確具體工作事項2903項,部門職責邊界事項98項,部門公共服務事項249項,建立事中事後監管制度343項。目前市本級60個部門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已在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等官方網站公布。
  (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2015年,桂林市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工作全面鋪開。除涉密部門外,全市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和單位均按時公開了2015年度部門預算、部門“三公”經費預算以及2014年度部門決算、部門“三公”經費決算。除涉密內容外,部門預算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2014年桂林市本級決算、2015年桂林市本級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也按要求在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市政府入口網站進行了發布。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1.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和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信息的公開。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共公開徵地拆遷補償和土地礦產資源交易情況等信息54條,其中:徵收土地公告3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6條、土地使用權交易公告20條、礦業權交易公告25條。
  2.深化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市拆遷辦在自治區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以及桂林市入口網站及部門網站上分別就房屋徵收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公開。我市目前進入房屋徵收程式的項目,徵收程式均嚴格按照建房〔2012〕84號文的信息公開內容和範圍對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進行公開,在徵收範圍張貼發布房屋徵收預公告,將房屋徵收前期調查、測量、登記結果、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在徵收範圍內進行公布。擬定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在徵收範圍內公布徵求公眾意見等,實行陽光徵收。
  3.繼續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桂林市住建委、市房產局、市房改辦牽頭落實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工作,2015年及時公開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建成、房源、分配政策、分配情況,以及公租房申請使用規定、申請條件、流程、變更審核申請表、分配名單、情況公示等要素信息。2015年桂林市本級由政府主導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萬福安居小區”,其建設情況、建設進度、銷售情況、房源信息、申購情況等相關信息均已在全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市房改辦“房改之窗”網站和市房改辦辦公場所進行了公開。
  (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市發展改革委在桂林市政府入口網站、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部門網站、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網站及時發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目錄、基本情況、建設進度等信息,2015年在桂林市政府入口網站共發布重大建設項目各類信息近100條;桂林市水利局依託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公共資源交易”的“水利工程”欄目、部門網站“招標投標”欄目公開了水利工程的招標公告、變更澄清及中標候選人公示等信息,所有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採購與招標網、中國政府採購網及廣西招標投標監督網上發布,均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招投標,2015年度共發布此類信息148條;市交通運輸局緊緊圍繞中心工作,注重重點領域政府信息的公開,並通過網上諮詢、電話諮詢等渠道,了解掌握市民的交通工作重點領域信息需求,對市民關注度高、諮詢比較集中的信息,及時編制整理,在網上主動公開,全年公開高速公路建設、農村公路建設、道路水路運輸發展、交通發展規劃、工程招投標有關信息等126條。
  (五)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1.做好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加大醫療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力度。在市政府入口網站開設有“民生公共服務專欄”,其中的“醫療健康”子欄目及時發布了市區內主要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診所等醫療機構信息,以及公開轄區內疫情報告、疫苗接種、傳染病防治等信息。同時提供基本藥品目錄、基本藥品價格查詢、醫療救助政策與解讀、醫療救助申請以及醫療費用補助標準查詢等服務。
  2.推進社會保險信息公開。市人社局定期向社會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和水平及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餘和收益情況等信息。及時發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範圍、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
  3.拓展社會救助公開領域。市民政局大力拓展社會救助公開領域,一是抓住重點。把社會救助、優撫安置、養老服務、婚姻登記、社會組織登記等關係民生的事項作為公開的重點。二是緊扣熱點。根據民眾不同時期的需求有針對性地公開,及時對城鄉低保提標工作進行公開,使民眾知曉惠民實事的實施情況。三是注重焦點。既公開各類事項的內容,又公開辦事的項目、依據、條件、程式、時限、結果及服務承諾、崗位規範、紀律規定、監督投訴渠道等,最大限度方便民眾辦事。
  4.深化教育信息公開。市教育局通過桂林教育信息網、電視、廣播、報刊、QQ群、微信,機關和學校政務、校務公開欄、板報等多種方式推進教育信息公開。特別是做好教育改革、教育公平、招生、學籍管理、國家資助政策、學前教育、免費師範生教育、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畫、部門預算、教育建設項目和經費執行等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信息的公開。市教育局、縣區教育局、學校把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諮詢電話、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等信息通過多種形式,及時進行了公開。如:市教育局及時回應考生關切,全年共發布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相關信息88條,在桂林教育信息的意見徵集和線上諮詢欄目收集各類意見124條,回復102條,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告公示108條、桂林教育信息564條、桂林學校動態375條、國內教育信息20條、熱點話題21條、教育微信薈萃90條,微信公眾平台1540條。
  (六)推進國有企業信息公開
  做好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通過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和部門網站及時公開市本級國有產權交易信息和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信息。
  (七)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2015年,桂林市大力推進環保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桂林市環境保護網實時發布空氣品質指數AQI,並在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上公布桂林市環境空氣品質周報,讓公眾及時準確地了解桂林市環境空氣品質信息。做好了桂林市主要河流的監測斷面水質數據、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數據,以及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等信息的公開工作,每月均在桂林環保網站上公布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和重點流域水質月報。2015年桂林市還實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全年共審批項目受理公示126項,擬作出審批意見公示117項,作出審批決定公告110項;驗收項目受理公示39項,擬作出驗收意見公示37項,作出驗收決定公告32項。同時,做好環境重點監管對象名錄和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公開工作,對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和進展情況信息工作進行了公開,加強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信息公開,及時發布總量減排核查結果;公布了桂林市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名單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發布了環境狀況公報;公開民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和處理、整改情況。2015年市區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投訴處理結果公示總計105件,及時反饋了市民對市區工業企業投訴的處理情況,讓民眾的投訴有結果、有反饋。對違法違規單位主動公開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拒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企業名單。2015年共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40份,行政處罰決定書91份。
  (八)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於2015年將“四品一械”所有審批項目操作手冊及申請表格全部上傳便民服務欄目和資質認定欄目,並及時更新;全力做好自治區信息公開統一平台的信息錄入工作。每月公開信息達50條以上,提高監管透明度。
  (九)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
  加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評估、年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力度。制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動服務、收費等事項公開。市政府發布了《關於印發桂林市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辦〔2015〕103號),市工商局發布了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相關信息,公開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各有關部門則發布了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方便企業和公眾選擇。同時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及時澄清虛假、不完整信息的情況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規範化,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原來制定的《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配套制度》的基礎上,按照現時要求,結合實際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開備案、發布協調等一系列制度,積極穩妥地推進和規範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維護國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
  (二)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及新聞媒體等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5年市本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2715條,其中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132條,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30262條,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642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2321條,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2304條。
  (三)主動向政務服務中心、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信息查閱場所提供政府信息情況
  市直各單位於2016年1月10日前已將本單位2015年政府信息的紙質材料、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年度報告等電子文檔按送交格式和目錄範本送交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及圖書館,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圖書館分別收到單位送交的相關紙質材料2813份、2685份和2766份。
  (四)政府網站內容及時更新情況
  全市各級各部門把本級政府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並按自治區統一部署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台。入口網站結構布局合理,內容豐富完善,各級各部門及時發布信息、更新內容,認真做好市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工作,提供便利的線上服務。
  2015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15〕15號)和自治區辦公廳下發的相關政府網站普查檔案要求,桂林市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各級各部門開展政府網站普查工作,抓好落實網站普查自查整改工作,通過此次普查契機,提高政府網站信息發布、互動交流、便民服務水平,全面提升網站的權威性和影響力,掃除“殭屍網站”“睡眠網站”,使得各級各部門的政府網站資源得到有效整合、內容得到充實、網站功能得到最佳化,管理進一步規範化。
  2015年,桂林市政府入口網站對政務服務欄目進行了統一規範,組織各部門對相關欄目進行內容保障,各單位均按照“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繫電話、辦理流程”的要素整改完畢。
  2015年,在桂林市政府入口網站“專題信息公開”中增設了“重大建設項目”“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醫療衛生”“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及中介機構”等欄目,有力保障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同時完善了“專題信息公開”,如政府公報、行政執法、為民辦實事、政策解讀、行政執法、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30多個欄目;在“重點業務服務”方面增設了“商事登記”“公積金服務”專欄,整合提供“三證合一”登記服務、公積金查詢貸款服務,並進一步完善“戶籍辦理”“生育服務證辦理”“保障性住房申請”“房屋產權登記”的辦事指南、表格樣表、詳細流程圖;在“民生領域公共便民服務”領域充實了教育、社保、醫療、就業、公用事業等面向市民的服務專題欄目,對出台的重大政策,涉及民生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重大舉措實行多渠道的信息公開。桂林市依託市政府入口網站推進“一服務兩公開”工作,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政務服務,不斷滿足新形勢下人民民眾對“一服務兩公開”的新需求。同時,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的熱點,市政府入口網站還專門開設了政務諮詢欄目和調查徵集欄目,及時回復民眾關心的問題,虛心聽取網民意見和建議,加強政民互動,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政府信息發布平台。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工作受理、答覆情況
  市本級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信息173條,其中當面申請108條,網上申請及信函申請65條,主要涉及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信息。所有受理的依申請公開都按規定程式和時限答覆了申請人,其中同意公開答覆的154條,不予公開的0條,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申請信息不存在的13條,其他原因的6條。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備案情況
  2015年市本級不予公開政府信息0條。
  (三)接待場所建設、完善、維護及工作運行情況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檔案館和圖書館為市本級政府公開信息查閱場所,市政務辦為市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受理工作管理機構。2015年底前,原市政務服務中心(桂林市七星區驂鸞路23號)面積約4000平方米,設有102個服務視窗,入駐部門58家,其中:一樓有21個單位,服務視窗50個,以民生服務等為主,同時設有效能監察室、投訴受理、諮詢服務、信息查詢、商務中心、銀行、保全等接待服務場所;二樓有37個單位,服務視窗52個,主要辦理涉及經濟發展、企業服務為主的審批事項,各政務服務視窗均為本單位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之一。同時有市政務辦、政府信息公開查詢處、依申請公開受理處等接待服務場所。近年來我市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接待場所,狠抓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按照“舒適優美、秩序井然、統一規範”的要求,對市政務服務中心進行規範化、標準化設定。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均設有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配備有專職工作人員和電子查詢設備,可查詢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紙質檔案和電子文檔。
  2016年1月25日,桂林市政務服務中心從七星區驂鸞路23號搬遷到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創業大廈西輔樓,面積從4000平米擴大到16000多平米。中心設有215個視窗,分為4個功能區,共進駐審批服務部門50個,市直44個具有行政審批和服務的部門全部進駐。新中心除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外,還設有電子效能監察室、銀行、複印、照相、郵政快遞、書吧、母嬰休息等服務區。為市民和企業提供便捷、貼心、人性化的服務。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桂林市各級各部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外,未收取其他費用。收費標準依據《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財政廳關於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價費字〔2009〕86號)執行。依據國家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關於取消檔案查詢收費的檔案規定,市檔案局於2013年8月1日起取消查檔收費。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5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數量39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16件,被依法糾錯數5件,其他情形18件。
  2015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訴訟數量29件,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9件,被依法糾錯數1件,其他情形19件。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兩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015年桂林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了較大進步,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依申請公開線上申請功能有待完善;
  2.政策解讀方面仍需加強,提供文字、圖片、視頻、訪談等多樣化解讀方式;
  3.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來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需進一步探索。
  (二)改進措施
  在今後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市將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全面實施自治區政務服務“十三五”規劃,認真落實全區2016年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兩公開”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進一步提高全市領導幹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加快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提高政府公信力。
 2.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依規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明確公開屬性,及時公開信息和更新信息。
  3.圍繞國家和自治區中心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切實保障各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4.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工作流程,依法滿足人民民眾的特殊信息需求。進一步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方便公眾申請。妥善處理以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形式提出的信訪類、諮詢類訴求,引導申請人以正確程式行使權利。
  5.繼續加強監督檢查,強化督查措施,改進督查方式,加強工作考核,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嚴格責任追究,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社會、民眾的監督,進一步暢通民眾投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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