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運行輻射防護規定》是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電廠運行輻射防護規定
- 實施日期:2017-10-01
- 技術歸口:核工業標準化研究所
- 發布日期:2017-04-01
- 批准發布部門:國家能源局
- 標準號:NB/T 20443-2017
《核電廠運行輻射防護規定》是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核心設施的放射衛生防護監督、核設施工作人員及周圍公眾所受電離輻射照射的監督和管理。第三條核設施的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應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方針,遵循放射衛生防護的基本原則。第四條...
《浙江省核電廠輻射環境保護條例》為地方性法規,是浙江省為保護浙江省境核心電廠周圍環境,防止放射性污染,保障公眾健康及安全,促進核電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條例,分總則、監督管理、核事故應急...
本標準適用於採用輕水堆或重水堆發電的陸上固定式核設施,其他堆型的核動力廠可參照執行。本標準是對《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6249-86)的修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 6249-86)廢止。
核安全法規對核電廠設計的基本安全要求。核電廠設計安全的主要要求包括:貫徹縱深防禦原則、加強輻射防護、設定安全功能、提高系統和部件的可靠性、考慮人因、實行安全評價與驗證等。這些要求是國際上一致公認的,已反映在各國的核安全法規中...
包括核電站對環境的影響、核電站的環境標準、核電站的環境保護以及核電站對環境影響的評價等。中文名 核電站環境問題 外文名 nuclear power station environmental problem 根據 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 影響 非放射性影響和放射性環境...
可能產生輻射污染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輻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建立輻射污染防治責任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採取輻射安全與防護措施,防止對環境產生污染。防治措施 核電廠選址、建造、運行、退役和放射性廢物處置場選址、運行、關閉,...
第十九條 核電廠應定期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核電廠污染物排放的情況,並通過宣傳媒界向公眾普及輻射防護知識。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者,由省環保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違反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
本規定對核電廠的廠址選擇、設計、製造、建造、調試、運行和退役期間的質量保證大綱的制定和實施提出了原則和目標。這些原則和目標適用於對安全重要物項和服務的質量具有影響的各種工作,例如設計、採購、加工、製造、裝卸、運輸、貯存、清洗...
由於核電廠內這類場所的輻射水平和污染水平差別很大,通常要根據輻射水平、表面污染水平和氣載污染濃度把控制區細分為若干子區並相應地規定工作時間和必須的個人防護條件以及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工作場所輻射分區示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核...
污染源周圍輻射環境 2003年,浙江秦山核電基地與廣東大亞灣/嶺澳核電站安全、正常運行。秦山核電基地各核電廠全年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低於國家規定的限值,周圍環境γ輻射劑量率略有升高。在秦山核電基地氣載流出物排放的主導方位氣氚含量...
第五條 核電廠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執行國家核事故應急工作的法規和政策;(二)組織制定場外核事故應急計畫,做好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三)統一...
第二條 核動力廠營運單位對核安全負有全面責任,應當執行核安全報告制度,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向國家核安全局或者核動力廠所在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提交定期報告、重要活動報告、建造階段事件報告、運行階段事件報告和核事故應急報告。核動力...
2016年,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分別與羅馬尼亞、土耳其、捷克、阿根廷核安全監管部門簽署了核安全合作協定,為我國核電“走出去”提供了有力支撐,為“一帶一路”倡議實施添磚加瓦。法規體系 我國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和我國的法律法規...
由於核電機組退役存在著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量大、核與輻射安全及環境保護要求高、技術複雜等特點,送審稿規定,核電機組延壽、退役,由核電項目公司提出申請,經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和核安全監管部門對申請提出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記者獲悉,...
中國的秦山核電廠和大亞灣核電廠自運行以來,氣、液態流出物的實際年排放量僅為國家規定的年控制值的較小份額。核電廠流出物排放所致公眾的輻射劑量是很小的,從全球平均看,與核能相關的活動產生的對個人的年輻射劑量只占個人接受的年...
— 安徽蕪湖核電站正常運行期間的環境影響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Ÿ 輻射環境影響:根據初步計算分析表明,安徽蕪湖核電站一期工程正常運行期間每年對廠址周圍公眾造成的劑量小於1.0×10-5Sv,低於國家標準《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
中國國家標準(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中對輻射防護評價提出了下述明確的要求:“伴有輻射照射實踐和設施的單位,應按本規定進行輻射防護評價,並向上級輻射防護和環境保護部門上報評價報告”;“在設施的選址、設計、運行和退役階段,均...
3.輻射環境影響 根據初步計算分析表明,南陽核電廠一期工程正常運行期間每年對廠址周圍公眾造成的最大個人劑量(成人)為0.013mSv(氣態途徑:7.23E-03mSv;液態途徑:5.64E-03mSv),該劑量遠低於國家標準《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
核安全法規對核電廠設計的基本安全要求。核電廠設計安全的主要要求包括:貫徹縱深防禦原則、加強輻射防護、設定安全功能、提高系統和部件的可靠性、考慮人因、實行安全評價與驗證等。這些要求是國際上一致公認的,已反映在各國的核安全法規中...
地方政府還頒布了一些有關核與輻射安全的規章,如廣東省政府制定的《廣東省核電廠環境保護管理規定》(1996年),天津市政府制定的《天津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2012年修正),山東省政府制定的《山東省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2012年)...
(2)低放廢液的排放:核電廠低放廢液排放的最終受納水體是海水(濱海廠址)或地表水(內陸廠址)。目前核電廠低放廢液排放遵循的法規標準有《核電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 6249-86)和《輕水堆核電廠放射性廢水排放系統技術規定》(GB...
”中國國家核安全局1991年修訂的《核電廠設計安全規定》中規定:①核安全的最終目標為:建立並保持對輻射危害的有效防禦,保護廠區人員、公眾和環境;②輻射防護的目標為:保證廠區人員和公眾在運行狀態下所受到的輻射照射低於規定值,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