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監督檢查實施辦法》是環辦輻射函〔2016〕469號發布的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監督檢查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生態環境部
《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監督檢查實施辦法》是環辦輻射函〔2016〕469號發布的實施辦法。
《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監督檢查實施辦法》是環辦輻射函〔2016〕469號發布的實施辦法。自2019年6月13日起,關於印發《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監督檢查實施辦法》的通知(環辦輻射函〔2016〕46...
第二條 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環境保護部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以下簡稱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資質等級和評價範圍內接受建設單位委託,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監管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
第十條 本辦法實施前,伴有輻射項目已開工建設或者營運,但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單位必須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年內補辦環境影響評價報批手續。第十一條 伴有輻射項目的建設單位向計畫、經貿、建設、公安、衛生、工商、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和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時,應當提交環境影響評價的批准檔案。第十二條 伴有輻射...
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 我國實施核安全監管的政府職能部門是國家核安全局,它是獨立於核能發展部門的核安全監管機構。針對核設施,國家核安全局在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等各階段實施獨立的核安全監管,包括了技術審評、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等環節。國家核安全局在全國設立了六個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向各...
第七條 對產生輻射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要求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專項規劃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按國家、省相關規定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確定需要配套建設的防治輻射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使用。污染...
第十二條 對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輻射建設項目和輻射設備安裝使用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已經批准的建設地點、活度、功率和頻率等技術參數。確需改變的,建設單位應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三條 從事輻射活動的崗位人員應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參加輻射安全培訓,並取得培訓單位頒發的...
放射源登記管理、伴有輻射設施的排污申報登記;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審批、對“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組織全市核事故、輻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負責協助晉城市環境保護局對事故責任的行政處理;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單位年度評估與事故報告;組織全市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
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危險廢物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級管理有關規定,按許可權負責全市核與輻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輻射安全許可證發放工作;負責對轄區內放射源等核技術利用項目、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和電磁輻射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工作;參與核與輻射污染事故...
第三十二條 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出電磁輻射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第三十三條 經批准運行的電磁輻射建設項目、設備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將電磁輻射種類、強度、用途以及電磁輻射防護設施等向自治區輻射環境監督機構申報登記...
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許可權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九)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章 核燃料循環的輻射環境影響 第一節 早期的輻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第二節 正在開展的評價工作 第三節 通用結論 第五章 核燃料循環環境保護的管理機構及基本制度 第一節 核能利用中的環境管理機構 第二節 什麼是""三同時制度""?第三節 什麼是""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第四節 核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編制說明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環境影響評價 第三章環境保護設施建設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的設計 第三章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的...
(一)將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新建、改建、擴建可能產生電離輻射污染的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環境影響登記表報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備案。”(二)刪去第十四條第一款和第四款中的“和X射線等探傷裝置”。刪去第三款。(三)將第...
(二)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並建立相應監督管理體系。《辦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輻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第五條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輻射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
(五)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自治區標準及環境保護行業標準;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市環境狀況公報;(六)組織、監督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依規章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項目立項、征地、設計),核准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的竣工驗收,核准環境污染治理項目驗收及...
第十四條 依法實施退役的生產、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在實施退役前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報原輻射安全許可證發證機關審查批准;未經批准的,不得實施退役。第十五條 退役工作完成後60日內,依法實施退役的生產、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向原輻射安全許可證發證機關申請退役核技術利用項目...
醫療衛生機構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進行放射診療時,應當按照醫療照射正當化和輻射防護最最佳化的原則,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患者或者受檢者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事先告知輻射對健康的潛在影響。列入國家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名錄的伴生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應當設定...
(六)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社會經濟、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等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按許可權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活動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七)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
(六)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對涉及全縣環境保護的地方性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監督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及資源開發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七)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水體、大氣...
負責法律授權範圍內的核與輻射環境執法工作。參與反生化、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八)負責全縣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九...
第四十條 從事電磁輻射活動的單位,應當制定監測計畫,定期對工作場所以及周圍環境進行監測或者委託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監測,建立監測檔案。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電磁輻射建設項目和設備的豁免水平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設6個內設機構。1、綜合處 承擔司內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安全、印章、檔案、財務預算、固定資產管理、政務信息與公開、工作計畫與總結等綜合性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管理工作;承擔涉核與輻射項目以外...
(一)將第六條第三款修改為:“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二)刪去第八條第二款。(三)將第十八條修改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對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在...
下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其負責的突發環境事件,認為需要由上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的,可以報請上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決定。第五條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當成立調查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或者主管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負責人擔任組長,應急管理、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環境監察等相關機構的有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七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處理、處置乏燃料和放射性廢物,應當繳納生態補償費。生態補償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可能產生輻射污染的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未經批准,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工業、科研...
(八)負責全市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提出環境保護意見。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負責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相關工作。(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測、污染源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建設...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關於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生態環境服務機構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擬訂並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管理制度;負責規劃、政策和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委託的除核與輻射以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和後評價工作;協助做好市內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管理;匯總提出區域、流域和行業限批建議;組織開展建設項目施工期的環境監理工作;組織開展市級...
開發利用伴生放射性礦的單位,應當在申請領取採礦許可證前編制包含放射性污染防治內容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並報省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驗收合格後,主體工程方可投入生產、使用。涉輻單位應當保證放射性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