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生態環境局

百色市生態環境局

百色市生態環境局是百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百色市機構改革方案》和百色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市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百色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黃友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百色市生態環境局
  • 外文名:Bais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 現任領導:黃友政(局長)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單位屬性:百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歷史前沿,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機構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歷史前沿

2019年3月14日,百色市生態環境局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生態環境地方性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和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全市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市、區)政府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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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負責提出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地(含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生態示範創建,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監督管理核設施、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和處置。
(八)負責全市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提出環境保護意見。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負責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測、污染源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配合自治區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有關工作。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和具體措施和行動,指導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區域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有關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主管行業領域、主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和作戰方案。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建設美麗百色。

職責分工

與市城市管理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監督局負責履行市中心城區城市規劃區範圍相關職責內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文電、會務、文字綜合、機要、安全、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績效考評等工作,承擔市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新聞審核和發布,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
(二)法規與標準科。起草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以及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機關生態環境執法督察、環境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政府建設、法治建設、普法等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承擔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環境信用綜合評價工作。承擔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政策分析相關工作。
(三)自然生態保護科。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組織指導生態示範創建。組織指導和協調“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保護和修複試點項目。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工作。
(四)水生態環境科。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水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法規、規章。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承擔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地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五)大氣環境科。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惡臭、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法規、規章。建立對各縣(市、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工作。
(六)土壤生態環境科。負責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法規、規章。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七)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承擔許可權內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和涉核與輻射以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並組織實施。
(八)輻射和環境監測應急科。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和處置。指導全市生態環境監測業務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應急監測。組織擬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協調縣(市、區)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九)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科。負責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審批。
(十)綜合協調科。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形勢分析工作。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畫。承擔全市環境保護督察統籌協調和對接聯絡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工作。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區域合作工作,參與處理有關區域生態環境事務。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協調和組織實施重大生態環境科技計畫項目,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經濟體制改革。統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十一)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系統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二)財務科。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有關工作。

機構編制

市生態環境局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副處長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2名。
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市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百色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黃友政
百色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梁明朗(壯族)、陸峰(壯族)、羅志宏(苗族)
百色市生態環境局總工程師:黃文鋒(壯族)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2月15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命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煙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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