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暫行辦法》是在株洲市人民政府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株洲市人民政府
《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暫行辦法》是在株洲市人民政府施行的辦法。
《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暫行辦法》是在株洲市人民政府施行的辦法。株洲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明確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門和部門法制機構負責本暫行辦法實施的具體工作。第五條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實行目錄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包括重大行政決策的具體事項和量化標準。重大行政決策的具體事項和量化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湖南省...
是為健全我廳行政決策機制,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提高行政決策水平,明確決策責任,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暫行辦法》《湖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一)涉及職權劃分的,由有管轄權的編制管理部門提出協調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二)涉及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發生爭議的,由有管轄權的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對需要政府作出決定的重大問題,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依法提出意見,報...
開發區的建設用地應當嚴格拍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 徵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據本辦法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四條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
決策機關可以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職責許可權和本地實際,確定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經同級黨委同意後向社會公布,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第四條 重大行政決策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發揮黨的...
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重大事項集體決策規則 第一條為規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行為,強化決策責任,減少重大事項決策失誤,保證決策質量,根據《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食品藥品監管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市局作出...
株洲市人民政府檔案 株政發〔2008〕30號 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市行政機關限時辦結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機構:《株洲市行政機關限時辦結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
(財預〔2011〕8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湘政發〔2012〕33號)和《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株政發〔2013〕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的投資、建設、承包、養護、租賃、買賣等契約,行政徵收、徵用契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契約,招商、合作契約,借款、融資、補貼契約,政府採購契約,其他政府契約等均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和《株洲市政府契約審查管理辦法》等規定...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
規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定》、《株洲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門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重大行政決策的具體操作流程、操作標準和工作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各個環節和步驟進行了全面規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門大都建立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部分出台了《重大行政決策聽證事項目錄...
審核、審查、上報、印發相關職責的,按考核辦法給予處理。違反《湖南省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和《株洲市規範性檔案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醴陵市政府融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融資公司融資事項的管理,明確相關工作責任和工作程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完善政府投資公司投融資事項管理的通知》(株政辦發〔2016〕93號)...
政府立法要充分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全面貫徹政府機構改革與職能轉變的精神,體現職權設定與責任掛鈎、與利益脫鉤的原則,切實防止將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傳統行政管理辦法法律化,杜絕立法中的部門傾向。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民眾...
應當追究有關單位責任,取消年度行政執法工作等評先資格,並根據管理許可權,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09年元月1日起實施。《株洲市違法建設查處暫行辦法》(株政發〔2007〕10號)同時廢止。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行政複議、行政監察、審計監督、規範性檔案管理等監督活動,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監督,是指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關、...
第十四條 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汕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汕府〔2019〕128號)同時 廢止。制定依據 (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
《株洲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於2010年12月16日由株洲市人民政府以株政發〔2010〕38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拆遷管理、拆遷補償與安置、法律責任、附則5章52條,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項目,...
株洲市中國小校學生一伙食費管理暫行辦法;株洲市專業市場價格行為管理辦法;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實施方案等事關株洲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食品安全、民生、重大行政決策聽證會10餘次。
(2)公開了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方面的信息。如《株洲市財政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金融企業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招標管理辦法(試行)》、《2010—2011年政府採購印刷定點單位量化考 核計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