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

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雲龍示範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事業單位:
發展現代物流業,對於最佳化資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增強企業競爭力,加快產業轉型,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加快我市現代物流業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支持物流園區建設
1. 加強規劃引導,合理布局物流園區,加快物流園區基礎設施、信息等共享服務平台建設。鼓勵大型優勢物流企業新建或通過資產劃轉、增資擴股、加盟連鎖等方式對現有分散的物流設施進行兼併整合重組等方式建設物流園區,引導物流企業向園區集中。
2. 園區物流企業按照規劃新建的倉儲設施,在現代物流發展專項資金中按照單層每平方米不超過10元、多層每平方米不超過20元給予建設補助;支持將閒置建築物改造為可利用倉儲設施的、且改造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實際改造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15元的補助。
3. 園區物流企業新建的倉儲及配套設施,所涉及的行政性規費(政府性基金),參照《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產業園區發展升級的若干意見》(株發〔2013〕4號)檔案執行。
二、支持物流企業發展
4. 大力發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引導和支持工業、商貿與物流業聯動發展,鼓勵大型工業企業增加外包物流業務。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全球500強企業和國家5A級大型物流企業到株洲設立分撥、配送等物流企業。
5. 支持物流企業的品牌建設。鼓勵企業參與國家A級物流企業的評定,對被新評為國家3A、4A、5A級的物流企業,由現代物流發展專項資金對其法人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6. 加強物流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以托盤標準化為突破口的物流標準化試點,落實國家推廣1.2m×1.0m標準托盤及共用政策,加速標準托盤套用推廣,提高標準托盤普及共用率,對推廣使用標準化托盤的物流企業給予一定的補貼。
三、設立專項資金
7. 從2017年開始,在市財政預算的產業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的資金專項用於現代物流業發展,通過貼息、補助、獎勵等多種形式,支持物流倉儲設施建設、物流信息平台建設、城鄉配送網路建設、冷鏈物流發展、物流業標準制定、企業獎勵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在本級財政預算中配套安排現代物流發展專項資金。
四、拓寬融資渠道
8. 多渠道增加投入。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物流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發展物流金融,擴大質押融資規模。開展多種形式的銀企對接,促進金融業與物流業融合。利用新三板、股權融資、境內外上市等金融工具,加快物流企業上市融資步伐。
9. 對通過倉單質押、融資抵押、動產抵押等多種方式從金融機構融資的物流企業,貸款期限在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按當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予不超過30%的貼息,每家企業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五、強化物流用地保障
10. 凡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物流建設項目用地,優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確保物流項目用地需求。對為銷售收入過百億的工業企業提供配套物流服務的企業,其用地需求予以優先保障。
11. 對納入物流業發展規劃的物流園區、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農產品批發市場等項目,按規劃設計詳規或建設方案招拍掛供地,倉儲及加工設施用地可享受園區工業用地政策。
六、支持人才培育
12. 多層次培育我市物流人才,提高從業人員素質。鼓勵各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院開設物流專業,依託院校及相關培訓中介機構或行業協會對現有工商企業、物流企業的在職人員及政府有關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13. 物流企業引進高級管理人才、高端營運人才、核心技術人才,按照《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株洲市萬名人才計畫”的意見(試行)》(株發〔2013〕5號)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七、最佳化發展環境
14. 除法律、法規限制經營的行業、項目外,物流企業可根據需要自主確定經營範圍和方式,特許行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及時辦理專項許可,工商部門依法核准登記。積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現有物流基礎設施的整合利用,投資從事社會化物流服務,進入物流業重點領域和物流基礎設施建設。
15. 落實國家促進物流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負。全面清理涉及物流業的各項收費、檢查等,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16. 研究建立城市專業物流配送車輛的車牌專用號段制度。進一步落實鮮活農產品配送車輛24小時進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制定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有利於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市區通行及停靠的具體措施和運作機制,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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