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式》是2012年3月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式
- 標準號:MZ/T 028-2012
- 發布日期:2012-03-02
- 實施日期:2012-03-05
- 技術歸口:民政部
- 批准發布部門:民政部
《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式》是2012年3月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村(居)民代表的具體人數以及婦女村民代表的名額和推選辦法,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建議,交由村(居)民會議討論決定。婦女村(居)民代表應當占村(居)民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依法按程式把村(社區)黨組織成員推選為村(居)民...
村民委員會成員之間有近親屬關係的,應當實行迴避。第三條村民委員會選舉,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照法定程式進行。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第四條村民委員會...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十八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一般應當召開選舉大會集中投票;也可以設中心投票站和若干個投票分站,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對老、弱、病、殘不能到現場投票的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經...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六章 罷免、職務自行終止、辭職與補選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二十七條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一)在選舉日的十日前公告選舉時間和投票地點;(二)組織工作人員學習、了解、掌握選舉程式;(三)核實、公布參選人數;(四)辦理委託投票手續、公布委託人和受委託人;...
罷免未獲通過,一年內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對該成員提出罷免要求的,不再啟動罷免程式。第三十二條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表決適用本辦法規定的選舉程式和方法。村民會議在...
第五章 選舉程式和辦法 第六章 罷免、辭職與補選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的選舉,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第五章選舉程式 第六章罷免、職務終止、辭職和補選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四十八條 村民對選舉程式或者選舉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由鄉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核實,並在三十日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並告知...
同時,201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了重新修訂,在依法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式、放寬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資格條件、保障婦女參政議政、查處選舉中的賄選違法違紀行為等方面都作出了新規定,對村民委員會...
”1990年以來,福建、遼寧、江蘇、貴州、湖南、河北、內蒙古、寧夏相繼出台了《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規範了村委會選舉程式。因此,認真總結我省前三次村委會換屆選舉的經驗,根據黨中央關於健全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的指示精神,依據修訂後的《...
2010年10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了修訂,對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式、選民登記資格、保障婦女參政議政和查處賄選等方面作出新的規定。為保證我省地方性法規與上位法相一致,需要對《遼寧省村民委員會...
《辦法》分總則,選舉工作機構,選民登記,候選人和自薦人的產生,選舉程式,罷免、辭職和補選,法律責任,附則8章46條,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第76號 《浙江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已於2012年3月31日經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二十七條 村民選舉委員會在投票選舉前應當做如下工作:(一)核實參加選舉的人數;(二)核實並公布委託投票情況;(三)選舉日五日前公布投票選舉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四)準備票箱和選票,設立選舉會場或者...
(一)選舉程式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辦法規定的;(二)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選舉結果全部無效的,應當重新選舉;選舉結果部分無效造成村民委員會成員當選人數不足應選人數的,是否另行選舉,...
第二章 選舉工作機構 第三章 選民登記 第四章 候選人產生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六章 職務自行終止、辭職、罷免和補選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完善村民委員會選舉制度,保障...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二十六條 投票選舉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做好下列準備工作:(一)核實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人數,辦理委託投票,公布名單;(二)提前五日公布投票選舉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安排;(三)準備票箱和選票,布置選舉...
第二章 選舉工作機構 第三章 選民登記 第四章 候選人的產生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六章 罷免、辭職與補選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村民委員會選舉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
村民選委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小組推選產生;居民選委會成員由鎮政府提名,與居民會議協商確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硬性指派。提倡按民主程式將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推選為選委會主任,主持選委會工作。選委會成員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
第六章 選舉程式 第三十條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第三十一條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前組織候選人或者競選人集體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或者競選人介紹履行職責構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但在選舉日必須停止此項活動...
第三十一條 村民對選舉程式或者選舉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訴,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第三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經費確有困難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補助。市和區民政部門指導村民委員會...
堅決落實“九個嚴禁、六個堅決查處”,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堅決守住“不出事”的底線。嚴格履行法定程式。認真學習四川省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和《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切實執行登記參選、委託投票、查處不...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十七條 選舉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向村民介紹候選人的情況,並組織候選人發表治村演說和回答村民的詢問。第十八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召開選舉大會。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村民小組設投票站...
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本辦法規定的有關選舉程式進行。補選結果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備案。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其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為止。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
第二章 選舉工作機構 第三章 選民登記 第四章 選舉方式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六章 罷免和補選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村民委員會實行民主選舉和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促進農村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
1996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決定》修正,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選舉程式進行。補選結果應當報鄉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其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為止。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村民有權向鄉級...
第五章 選舉程式 第十六條 在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之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做好投票選舉的準備工作:(一)核實參選人數,落實選民的委託投票人,每一選民接受的委託不得超過3人,但候選人不能接受委託;(二)公布投票選舉的時間、地點...
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2013年修正本):(1996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決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