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全文
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及《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意見》(本委發[2003]6號),市政府對市政府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認真清理,並決定廢止135件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附後)。
附:本溪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部分規章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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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文號 │ 檔案名稱稱 │ 發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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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本政發 │本溪市治安聯防工作實施細則 │1992年8月11日 │
│ │[1992]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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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本政發 │本溪市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實施辦法│1994年5月21日 │
│ │[1994]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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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市政府令 │本溪市殯葬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1月16日 │
│ │ 第1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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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市政府令 │本溪市實施《遼寧省計畫生育條例》辦法 │1994年5月20日 │
│ │ 第13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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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市政府令 │本溪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 │1995年5月22日 │
│ │ 第17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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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市政府令 │本溪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法 │ 1997年4月7日 │
│ │ 第4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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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本政辦發 │本溪市《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法》部分條款補│1997年6月19日 │
│ │[1997]43號│充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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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市政府令 │本溪市公共建築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管理規定 │1997年4月22日 │
│ │ 第43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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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市政府令 │本溪市採暖費收繳辦法│1997年5月13日 │
│ │ 第45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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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市政府令 │本溪市市區道路交通管理規定 │ 1998年9月7日 │
│ │ 第57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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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市政府令 │本溪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 │1999年4月15日 │
│ │ 第62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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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市政府令 │本溪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 │2000年6月14日 │
│ │ 第66號 ││ │
├──┼─────┼────────────────────┼───────┤
│ 13 │ 市政府令 │本溪市部分城區限制畜力車通行的暫行規定 │2000年9月30日 │
│ │ 第71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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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溪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部分規範性檔案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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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檔案名稱稱 │ 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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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印發《本溪市農村用火用電管理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81]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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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在國民經濟調整期間新建工交企業工廠(點)和新上│本政發[1981]75號 │
│ │項目審批許可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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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關於堅決制止違章亂建的緊急通知│本政發[1981]1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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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關於頒發《本溪市城市基本建設檔案管理暫行條例》的通│本政發[1982]45號 │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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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本政發[1983]1號│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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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發《關於工交全民所有制小企業聯利承包責任制的試行││
│ 6 │辦法》、《關於國營商業小企業聯利承包責任制的試行辦│本政發[1983]15號 │
│ │法》、《關於發展城鎮集體經濟的試行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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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關於公布《本溪市城鎮建設用地動遷安置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83]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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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批轉市衛生局、財政局、物價局《關於公費醫療、勞保醫│本政發[1983]64號 │
│ │療部分醫療項目按成本收費的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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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頒發《關於貫徹〈遼寧省城鎮勞動服務公司工作條例(試│本政發[1983]142號 │
│ │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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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批轉市稅務局、市勞動局、市保險公司制定的《本溪市城│本政發[1983]153號 │
│ │鎮集體企業職工養老金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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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關於批轉《本溪市城鄉建設綜合開發暫行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83]1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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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關於頒發《本溪市環境保護工程項目管理暫行條例》等五│本政發[1984]76號 │
│ │個規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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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遼寧省工業勞動衛生管理條例(試行│本政發[1984]100號 │
│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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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印發《關於扶持發展第三產業若干政策問題的暫行規定》│本政發[1985]20號 │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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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關於加強審計監督工作的決定 │本政發[1985]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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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印發《本溪市城市排水設施使用費徵收辦法》和《本溪市│本政發[1986]27號 │
│ │城市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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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關於實行《本溪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和《關│本政發[1986]40號 │
│ │于禁止隨地吐痰、便溺亂扔亂倒廢棄物的規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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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印發《本溪市勞動安全監察暫行規定》和《本溪市違反勞│本政發[1986]42號 │
│ │動安全法規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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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關於印發《本溪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86]7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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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關於認真執行《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本政發[1987]50號 │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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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本溪市城鎮房屋所有權管理暫行辦法 │本政發[1987]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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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印發《本溪市礦產資源管理細則》的通知 │本政發[1987]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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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關於保護和扶持社會福利企業的暫行規定 │本政發[1987]7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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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印發《本溪市環球商場管理服務費收取使用辦法》的通知│本政發[1988]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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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轉發省政府關於發布《遼寧省徵收林業開發建設基金暫行│本政發[1988]28號 │
│ │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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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關於印發《本溪市城鎮建設用地動遷安置管理辦法》的通│本政發[1988]62號 │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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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關於印發《本溪市人才流動爭議仲裁實施細則》的通知 │本政發[1988]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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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關於印發《本溪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89]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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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印發《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89]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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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關於批轉《本溪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本政發[1989]43號 │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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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關於印發《本溪市物價調節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89]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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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關於印發《本溪市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89]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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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關於印發《本溪市環境保護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89]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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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印發《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本政發[1990]23號 │
│ │〉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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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印發《關於加強技術市場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90]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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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印發《關於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業的若干政策規定》的│本政發[1990]32號 │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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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關於印發《本溪市城鎮臨時工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等│本政發[1990]62號 │
│ │三個《暫行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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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關於印發《本溪市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社會│本政發[1990]63號 │
│ │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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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關於印發《本溪市會計人員實行雙重管理、雙重聘任的試│本政發[1990]69號 │
│ │行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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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印發《本溪市規範性檔案備案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90]9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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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印發《本溪市計畫生育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本政發[1990]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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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印發《本溪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90]1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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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關於印發《本溪市市直公費醫療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90]1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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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關於印發《本溪市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養老基│本政發[1990]128號 │
│ │金地區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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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關於印發《本溪市公路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本政發[199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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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印發《本溪市防治機動車輛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的通│本政發[1991]20號 │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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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印發《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質量管理和監督的規定》│本政發[1991]41號 │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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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關於強化審計執法幾個問題的通知│本政發[1991]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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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關於加強新建企業審批管理的通知│本政發[199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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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關於印發《本溪市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本政發[1992]6號│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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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關於印發《本溪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92]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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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印發《關於一中地下停車場東部出口房屋拆遷安置有關規│本政發[1992]21號 │
│ │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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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關於調整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本政發[1992]23號 │
│ │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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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關於轉發省政府《關於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本政發[1992]47號 │
│ │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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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中國小校辦產業的通知 │本政發[1992]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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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關於加快發展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的補充決定│本政發[1992]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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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印發《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城鎮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若干問│本政發[1993]18號 │
│ │題的意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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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關於印發《“八五”後兩年加速本溪外向型經濟發展的意│本政發[1994]1號│
│ │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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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印發《關於籌措資金,加速本溪經濟發展的幾點意見》的│本政發[1994]4號│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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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關於印發《本溪市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映預案》的通知 │本政發[199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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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關於印發《本溪市城鎮集體企業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實│本政發[1994]34號 │
│ │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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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關於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溪湖老城區改造優惠政策的通知 │本政發[1995]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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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關於轉發《遼寧省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本政發[1995]39號 │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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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印發《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交│本政發[1995]41號 │
│ │通安全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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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關於印發《本溪市破產企業離退休職工醫療保險試行意見│本政發[1995]48號 │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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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關於印發本溪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通知 │本政發[1996]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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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轉發省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深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本政發[1996]35號 │
│ │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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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關於印發《本溪市購房預定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本政發[1996]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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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關於印發《本溪市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本政發[1996]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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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關於加強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基本養│本政發[1997]17號 │
│ │老保險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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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印發關於在全市企業中推行清潔生產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本政發[1997]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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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印發《本溪市採暖費收繳補充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98]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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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印發關於在全市實行用人單位空崗報告制度若干規定的通│本政發[1999]7號│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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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批轉市勞動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運│本政發[1999]14號 │
│ │作意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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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印發本溪市城市居民採暖費收繳有關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1999]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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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關於封鎖牲畜口蹄疫疫病區的命令│本政發[1999]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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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關於印發本溪市採暖費收繳暫行規定的通知 │本政發[2000]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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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印發《關於按城市總體規劃統一審批建設用地的規定》 │本政辦發[1981]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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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關於接管各單位自管住宅租金處理原則的批覆│本政辦發[1981]6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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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關於加強人民防空警報器維護管理的暫行規定│本政辦發[1984]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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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批轉市計委、經委《關於加強散白酒專賣管理的報告》的│本政辦發[1985]61號 │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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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批轉市審計局、財政局、稅務局《關於對國營企業財務收│本政辦發[1986]1號 │
│ │支和納稅申報實行內部審計監督的報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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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印發《關於加強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本政辦發[1986]6號 │
│ │若干規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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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批轉《關於社會力量辦學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本政辦發[1986]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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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轉發市經委《包裝行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本政辦發[1988]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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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 │批轉市農委《關於建立農村水利勞動積累工制度的實施辦│本政辦發[1988]24號 │
│ │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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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批轉市人事局制訂的《本溪市人才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本政辦發[1988]30號 │
│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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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批轉市經委、專賣事業管理局《關於加強啤酒市場管理意│本政辦發[1989]65號 │
│ │見的報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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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批轉市勞動局《關於切實保障職工勞動保險福利待遇問題│本政辦發[1989]67號 │
│ │幾點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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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關於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貫│本政辦發[1990]66號 │
│ │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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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轉發市人事局《關於國家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到街辦│本政辦發[1992]13號 │
│ │、鄉鎮企業工作的錄用幹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
│ 92 │轉發市工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的工商行政管理│本政辦發[1993]19號 │
│ │若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 ││
├──┼─────────────────────────┼──────────┤
│ 93 │轉發市審計局《關於做好經濟發展目標審計認定工作的報│本政辦發[1994]53號 │
│ │告》的通知││
├──┼─────────────────────────┼──────────┤
│ 94 │轉發本溪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於發展農村經濟若干│本政辦發[1996]64號 │
│ │問題規定》的通知 ││
├──┼─────────────────────────┼──────────┤
│ 95 │關於認真貫徹落實《本溪市採暖費收繳辦法》的通知 │本政辦發[1996]71號 │
├──┼─────────────────────────┼──────────┤
│ 96 │關於印發《本溪市1997-1999年實施“再就業工程”方案 │本政辦發[1997]36號 │
│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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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關於進一步強化收費收入征繳規範管理的通知│本政辦發[1998]27號 │
├──┼─────────────────────────┼──────────┤
│ 98 │關於支持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關人事政策的通知 │本政辦發[1998]32號 │
├──┼─────────────────────────┼──────────┤
│ 99 │關於在全市國有企業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的有關問題的通│本政辦發[1998]70號 │
│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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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關於國有債權移交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本政辦發[1998]94號 │
├──┼─────────────────────────┼──────────┤
│101 │關於對全市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本政辦發[1998]108號 │
├──┼─────────────────────────┼──────────┤
│102 │關於清理本溪市中心市區土地隱形市場的通知│本政辦發[1999]20號 │
├──┼─────────────────────────┼──────────┤
│103 │關於加強生豬屠宰管理和檢疫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本政辦發[1999]40號 │
├──┼─────────────────────────┼──────────┤
│104 │關於認真開展清理整頓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的通知 │本政辦發[2001]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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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清掃、清運積雪的通告 │本政告字[199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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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整頓無繩電話機銷售使用秩序的通告│本政告字[1995]1號 │
├──┼─────────────────────────┼──────────┤
│107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清理、徵收契稅的通告 │本政告字[1995]2號 │
├──┼─────────────────────────┼──────────┤
│108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中國小校收費管理的通告 │本政告字[1995]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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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取締占道修車的通告 │本政告字[199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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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關於公益事業收費集中定點代收制度的通告 │本政告字[1996]3號 │
├──┼─────────────────────────┼──────────┤
│111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交通安全│本政告字[1996]4號 │
│ │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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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的通告 │本政告字[1996]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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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徹底清理整頓私屠濫宰行為實行生豬│本政告字[1998]1號 │
│ │定點屠宰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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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清理整頓違章亂建和占道經營的通告│本政告字[1999]1號 │
├──┼─────────────────────────┼──────────┤
│115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整頓市區公共客運市場秩序的通告 │本政告字[1999]2號 │
├──┼─────────────────────────┼──────────┤
│116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嚴禁衝擊黨政機關要害部門和阻塞交│本政告字[1999]3號 │
│ │通確保社會治安秩序正常的通告 ││
├──┼─────────────────────────┼──────────┤
│117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機動車在中心市區鳴喇叭的通告│本政告字[1999]5號 │
├──┼─────────────────────────┼──────────┤
│118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城區空氣環境實行綜合整治的通告│本政告字[1999]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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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破除封建迷信活動的通告│本政告字[1999]9號 │
├──┼─────────────────────────┼──────────┤
│120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內沿街私屠濫宰生豬的通│本政告字[2002]4號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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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印發《本溪市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本政[1986]34號 │
│ │暫行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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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關於《本溪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細則》有關問題的函 │本政[1992]20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