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06.27由本溪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06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8月01日
- 頒布單位: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06.27由本溪市人民政府頒布。
《本溪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06.27由本溪市人民政府頒布。經本溪市政府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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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4年6月27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自2004年7月1日施行 修訂時間 2004年 相關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保障公民正常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省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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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文號】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 【發布日期】2004-06-27 【生效日期】2004-07-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遼寧省 遼寧省柞蠶場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2004年6月27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自2004年7月1日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
《鞍山市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07.17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4年3月22日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施行。二00四年七月十七日 按照《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國發[2003]23號)的要求,經對市政府規章進行全面清理,市...
2017年11月29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311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十三條規定修改內容:1.第二條修改為: “本辦法所稱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於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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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凡事先未徵得氣象部門同意,在氣象台站附近修建房屋、種植高稈植物、架設電線等而造成觀測環境被破壞的,必須限期清除。對占用氣象台站的土地,應退還。對破壞氣象觀測環境構成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時效性 依據2004年7月1日施行的《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該法規現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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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黃金生產管理辦法在2004年06月27日發布並生效。簡介 發布單位:遼寧省 文 號: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 發布日期:2004年06月27日 生效日期:2004年06月27日 (根據2004年6月27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修訂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自2004年7月1日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