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中紀委、中政委、中組部、人事部、勞動部、監察部《關於清理調出不適合做政法工作人員的通知》的通知在1992.06.16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中紀委、中政委、中組部、人事部、勞動部、監察部《關於清理調出不適合做政法工作人員的通知》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 頒布時間:1992.06.16
- 實施時間:1992.06.16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中紀委、中政委、中組部、人事部、勞動部、監察部《關於清理調出不適合做政法工作人員的通知》的通知在1992.06.16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中紀委、中政委、中組部、人事部、勞動部、監察部《關於清理調出不適合做政法工作人員的通知》的通知在1992.06.16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紀律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7.05.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綱要》的通知在2002.03.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為了適應“三個代表”要求和新的形勢任務需要,高檢院在...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通知》的通知在2004.04.0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最近,中共中央下發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商國家人事部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原國家勞動人事部聯合頒發的《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辦法》(高檢發[84]26號)即行廢止。
在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中,為進一步加強在反腐敗鬥爭中的密切配合與協作,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於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反腐敗鬥爭中加強協作的通知:在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中,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等級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7.12.15由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事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進行集中教育整頓的通知》在1998.02.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為認真貫徹落實江澤民總書記在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有關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關於檢察機關和監察機關在查處案件工作中協調配合的暫行規定,於1988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規定全文 在檢察機關查處刑事案件和監察機關查處行政違紀案件中,雙方經常發生工作聯繫。為了互相協調、配合,做好...
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牢固樹立標本兼治的思想,在不斷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同時,重視做好預防工作,積極探索結合辦案開展預防的最佳實現形式。根據瀆職侵權犯罪所涉部門多數負有社會管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深入開展“三講”教育的通知》在1999.02.1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在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中深入開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堅決貫徹中央關於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決定的通知》在1998.07.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黨中央決定,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
第二十六條 需要給予黨紀處分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商請當地紀委實施。第二十七條 需要給予檢察紀律處分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人民檢察院監察工作條例》、《檢察官紀律處分暫行規定》等規定的程式辦理。第...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中發[1993]9號檔案進一步開展自身反腐敗鬥爭的實施意見》在1993.10.2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中發[1993]9號檔案進一步開展自身反腐敗鬥爭的實施意見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
1999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現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1999年11月8日...
尚未按照中紀委、中政委、中組部、人事部、勞動部、監察部《關於清理調出不適合做政法工作人員的通知》(政法[1992]7號)和高檢發[1993]13號檔案的規定清理出檢察隊伍的,均應分別不同情況,予以開除公職、辭退或者限期調離檢察機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紀委、監察廳(局)、人民檢察院,軍委紀委、軍事檢察院:在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中,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反腐敗鬥爭中的密切配合與協作,特作如下通知:一、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監察部建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勞動人事廳(局)、勞動局:近幾年來,各級人民檢察院、勞動部門,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密切配合,認真查處了重大責任事故,處理了有關責任人員,懲辦了犯罪者,宣傳了法制,教育了職工,促進了安全生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人事(勞動人事廳)廳(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加強法院、檢察院建設,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中央決定在“八五”期間給法院、檢察院增加編制(方案已經下達)。...
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組是中央紀委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派駐機構。領導信息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9日綜合報導(尹彥宏)據《檢察日報》8月19日訊息,8月17日,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黨組成員...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兩個責任”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現就中共最高人民...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統戰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關於抓緊複查處理政法機關經辦的冤假錯案的通知》在1986.05.24由中組部, 中央統戰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根據中央紀委的部署和要求,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制定了關於逨機關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
表彰的實施:以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名義進行表彰獎勵,政治部會同檢察日報社具體組織實施。四、國務院、中央國家機關部委的表彰獎勵 (一)全國性表彰獎勵活動,即國務院每5年舉辦一次的“全國勞動模範、先進生產者、先進工作者”表彰獎勵活動。